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 为什么如此坚持嫡长子继承
彼岸花开 2019-03-15
中国自古以来,实行一夫多妻制,子女众多,为了解决死后爵位财产继承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继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到了西周时期,定下了一项制度,叫做: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此几乎奠定了此后中原王朝3000年的继承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句话前后两句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一种优先级降低的顺序关系,意思是:如果有嫡子(就是妻子生的儿子),那么就在嫡子中选年纪最大的,也就是嫡长子继承,如果没有嫡子,就在剩余的儿子中选一个母亲地位最高的继承。
朱元璋朱允炆影视形象
李建成李世民影视形象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句话前后两句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一种优先级降低的顺序关系,意思是:如果有嫡子(就是妻子生的儿子),那么就在嫡子中选年纪最大的,也就是嫡长子继承,如果没有嫡子,就在剩余的儿子中选一个母亲地位最高的继承。
这一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子以母贵。
古代社会婚姻关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讲究门当户对,婚姻是建立在两个家庭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基础之上,妻子意味着庞大的家族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对于家庭兴衰意义重大,所以地位最高,同理:妻子所生的儿子,由于血缘关系,继承了两家的家族关系和社会关系,社会资源最为丰富,而长子由于出生最早,接触这些社会关系时间最久,影响也最大,由他来继承是各方都乐于接受的结果。而小妾,由于社会关系相对低下,影响力低,所以儿子的地位也相应降低,只有在正妻没有儿子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继承权。
这就是立嫡的含义,既不是年龄问题,也不是才能问题,而是一个“关系”问题。
例如:西汉开国皇帝刘邦结婚前就与老家的曹寡妇私通,生了儿子刘肥,但由于是曹寡妇并非明媒正娶的妻子,所以皇位只能由吕雉所生的嫡长子刘盈来继承。而唐朝开国皇帝李渊,虽然儿子众多,但是皇位只能在原配窦皇后生的三个儿子中挑选(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
朱元璋朱允炆影视形象
嫡长子继承制还能解释一些其他问题,例如正妻有多个儿子,嫡长子先于父亲死了,那么继承权也应该由嫡长子的后人来继承。这种方式虽然有些迂腐,但是可以有效避免争斗,更好的维护秩序。例如明太祖朱元璋,本打算传位给太子朱标,但是朱标早死,朱元璋就把位子传给了朱标的长子朱允炆。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成功并成熟的继承制度。这个继承制保证了政权的平稳过渡,使人心稳定,政权稳固。它是符合封建社会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继承制。不仅中国如此,在日本以及其他地方的封建时代,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欧洲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制,包括了长子继承财产,封建贵族的爵位和土地传给长子,其余的儿子因缺乏财产为谋生而沦为骑士。
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果大儿子是个傻瓜,或者能力弱,而其他儿子有能力,有功劳,有人脉该怎么办?
李建成李世民影视形象
如前文所说:李渊想把位子传给嫡长子李建成,但是次子李世民在建立大唐过程中立有大功,人气极高,兄弟二人互不相让,最后玄武门兵变,李世民杀死太子李建成以及拥护李建成的三弟李元吉,逼迫李渊退位,自己做了皇帝,纵然如此,后世史家还是狠狠的给了李世民一笔。同样的道理,朱元璋死后,朱棣以“靖难”为名,发动叛乱,得了天下,但朱棣吸取李世民的教训,挖空心思修改历史,不惜把生身母亲历史抹去,伪造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儿子的身份,还大张旗鼓的在南京建大报恩寺(不知道报什么恩)以彰显自己篡位的合法性。
最搞笑的是西晋,晋惠帝生来就是个傻瓜,但是就因为是嫡子(司马炎与皇后杨艳次子,长子司马轨两岁夭折),做了皇帝,当大臣告诉他百姓没有饭吃的时候,他却反问他们为什么不喝肉粥。
这些奇葩案例不胜枚举,不能不说是对这一制度的讽刺。
还有一些皇帝,本身就是这一制度的破坏者,例如汉高祖刘邦,晚年宠幸戚姬,耐不住枕边风,打算废掉太子刘盈,立戚姬的儿子赵王如意为太子,为此吕后不惜拉拢群臣为儿子保驾护航,刘盈刚即位,吕后就反攻倒算,毒死如意,然后又把戚姬砍成人彘,而汉武帝在废除太子刘据以后,为传位给年幼的儿子刘弗陵,不惜杀掉宠爱的钩弋夫人。
最有意思的是清朝,由于起源于关外满人,虽然入关后接受了中原文化,但是在继承人问题上依然保留了自身特色,采取了秘密立储的方式,但是这一方式依然没有跳出“子以母贵”的传统。
皇族如此,贵族自然有样学样,虽然没有皇位继承,但是有爵位和财产,为了保证家族万世永昌,爵位有人继承,财产不被无限分摊,由嫡长子来继承是最合适的方法。而到了民间,虽然有条件纳妾的少之又少,但是古代社会没有计划生育,一家多个儿子的情况并不稀罕,为了防止出现继承权争端,也都采用了长子继承制。
整体来看: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封建社会看来是一种成熟的继承制度,它对稳定社会有着重要作用。但在今天看来,他是一种非智能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它必将被人抛弃,由进步的制度所代替。
古人重视嫡长子,这一制度源远流长。西周时中国确立了宗法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所谓嫡长子继承制,指的是贵族,不论是天子、诸侯还是大夫、士,主要的家业都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吃肉,其余的儿子只能喝汤。
比如,天子的嫡长子可以继续做天子,其余儿子或做诸侯,或任大夫;诸侯的嫡长子是诸侯,其余儿子为大夫;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大夫之位,其余的儿子降为士;士的嫡长子还是士,其余的儿子可能就是庶民了。
西周为什么要确立嫡长子继承制,这一制度为何如此重要,以至于延续了几千年?甚至齐桓公在葵丘会盟诸侯时,盟约中还专门写了一条:“无易树子”,也就是说不要更换太子。
所以诸侯在嫁出女儿时,往往会让自己的侄女作为陪嫁,称为“媵”。这是一道保险,万一自己的女儿没生出儿子,还可以让自己侄女的儿子继承君位,保证下一代国君依然是自己的亲戚。
诸侯嫁女儿时,总怀着这样的期待。因此要用嫡长子继承制来保证诸侯正妻娘家的权利,否则会引起娘家的不满。
比如周幽王宠爱褒姒,想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结果把正妻申后以及原来的太子宜臼废了,这一举动引起了申后父亲申侯的不满。太子宜臼跑到申国找自己的外公申侯撑腰,申侯勾结犬戎,杀死了周幽王,攻入镐京。这才有了平王东迁,西周灭亡,春秋时代开始了。
关键词: 嫡长子继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