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已有食物中毒事件 帝王食品安全要求高
山南慕北 2016-02-26
对于食品安全,周代已有一套可行的防“毒”标准,特别是周王室,对“放心肉”最有讲究。为了防止毒食品流到餐桌上,周人从食材源头把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
据《周礼·天官冢宰》记载,当时对肉类食品便有一套“不可食”标准:“牛夜鸣,则庮; 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眡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大概意思是,夜里爱叫唤的牛,毛稀疏长不好的羊,后腿内侧无毛、跑不稳的狗,羽毛杂色无光、叫声嘶哑的鸟,眼朝上看、睫毛零乱的猪,背上有黑毛、前腿有杂色斑纹的马,这些牲畜屠宰后,肉质不好,会有不同的臭味,是不能吃的。
这些“不可食”畜禽肉都不是放心肉,虽然有的说法不尽科学,但从现代食品安全角度来看,还是颇有道理的,这些畜禽非病即畸,其肉自然不好,不宜食用。
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对食品安全又有进一步认识。据《论语·乡党》记载,孔子主张诸多“不食”禁忌,其中有三条涉“毒”,值得注意:一“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二“色恶,不食”;三“臭恶,不食”。
针对“毒食品”,古人想出了不少办法,并进行了相关立法,严惩售卖有毒食物。如在汉代,不及时焚毁有毒肉制品“与盗同法”,这在1983年于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内出土的《二年律令》中有明文记载;在唐宋,如果出售有毒食物,严重者将被处以“绞刑”。
虽然有严厉的法律制裁,平时也有相应的市场管理,但并不能保证所售的东西百分之百是放心菜、放心肉,有的也可能流到餐桌上。于是,古人在“餐桌防毒”这最后一道关卡上,同样也想出了不少法子,其中,帝王家防范有毒食物的手段最典型。
在古代,对食品安全要求最严的,应该就是帝王家,除了建设特供蔬菜副食品基地、安排专职厨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外,在摆上餐桌这最后一道环节上,也有严密的监控——做好的饭菜要检测是否有毒,是否真的安全。这一环节的通常手段是由厨师或侍仆等专职人员,当着帝王之面品尝,安全无事后才能让帝王食用。这一保证食品安全手段几乎成了皇家“防毒”的一项死制度,以保证皇家所吃绝对是“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