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东赞
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
松赞干布谢世后(子公松公赞先亡),于是吐蕃王位由其孙芒松芒赞继位,因为年幼,政权故由大相禄东赞继续摄理,掌管吐蕃军政事务。禄东赞全名为噶尔·东赞宇松,汉文史籍记载不一,有作“薛禄东赞”“筑禄东赞”等的。禄东赞(分别见《太平寰宇记》、《通典》、《唐会要》。)出身王族家庭,生于今西藏山南隆子县列麦乡一个叫“冲萨”(意为出生地)的地方,具体生年月日不详。
他忠实地执行了松赞干布的蕃唐友好和巩固王室政权的各项既定国策。在此之前的贞观八年(625年),平抚了吐蕃本土珞部的动乱;永徽五年(654年);召集会议共商国事;次年(655年),写定吐蕃法律条规;显庆三年(658年),遵芒松芒赞命向唐高宗献金盎、金颇罗等,并要求再度和婚。在吐蕃全境安定之后,禄东赞率兵12万人于次年出击白兰氏(居地在今青海柴达木盆地都兰、巴隆或果洛、玉树地区);显庆五年(660年),命其子钦陵率兵攻打吐谷浑;3年后(663年)禄东赞依靠投奔之吐谷浑大臣素和贵,亲自率兵灭掉吐谷浑,河源王慕容诺曷钵及弘化公主引吐部残兵投凉州。咸亨元年(670年),唐朝为吐谷浑之故与吐蕃交战,不胜。吐蕃势力渐大,其后“尽收羊同、党项及诸羌之地,东与凉、松、茂、蔫等州相接;南邻天竺;西又攻陷龟兹、疏勒等四镇;北抵突厥。地方万余里,自汉魏以来,西戎之盛未之有也。”
具体为政举措
设立官职
根据《贤者喜宴》的记载,噶尔·东赞与达杰·莽布支创立了吐蕃历史上最早的行政区域——“如”,又设置“奎本”一职,为这些地区的行政长官。噶尔·东赞自任吐蕃的奎本。
改革税制
653年(永徽四年),噶尔·东赞进行税制改革,制定牛腿税制度,加强了吐蕃王朝对居无定所的游牧部落的管理。还派遣达杰·莽布支征收农田赋税,任命布金赞和玛琼为象雄度支官。
建立户籍
654年(永徽五年),噶尔·东赞在蒙布赛拉宗集会,进行户口清查,建立户口册制,为征发户丁服劳役,征集兵马、粮草提供了可靠地证据。
制定法律
655年(永徽六年),噶尔·东赞制定法律条文,颁布成文法,这是吐蕃历史上的第一部法律。
军事扩张
噶尔·东赞执政期间,吐蕃军队虽未动摇唐朝对西域的统治,但吐蕃成功打入了西域,取得了某种发言权。一直到吐蕃分裂期间,在各种势力纠缠不清的中亚历史中也有吐蕃一份。而此时大食帝国不断东扩,攻占吐火罗等地,于是,唐朝、吐蕃、大食成为争夺中亚的三大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