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京漂”辛苦吗 宋朝“京漂”一族待遇如何?
山南慕北 2016-03-18
宋朝开封府
宋朝人口流动较频,来京常住与暂住的异乡人都得寻个栖身处。因此,成为都城的房东就等于手持一张长期饭票。苏东坡的一个堂兄长住开封,因有数间屋宅出租,日子过得优哉游哉。宋仁宗的重臣夏竦,见租赁业前景大好,就在京城广置地产,大办旅馆,成为汴京最有名的“包租公”,“故相夏竦,邸店最广”,日入极丰。
宋代对外来人口超当地户籍人口的记载比比皆是。如宋仁宗时,“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天下废田尚多,民罕土著,或弃田流徙为闲民”。此时的大宋,由于地少人多,种地不赚钱,“今农贫而多失职”,百姓更喜欢外出经商,做“兼业”,即兼职副业。
南宋时期,知岳州范寅敷就有“本州农民,自来兼作商旅,大半在外”的奏折。农民外出,当地的地主不能阻拦,这是有法律保障的迁徙自由。大量的流动人口,导致户口登记非常困难,浙江海盐县的地方志中就有“主户少而客户多,往来不定,口尤难记”的抱怨。而翻遍宋代史籍,我们却没有发现“暂住证”的影子,更没有官兵踹门检查暂住证的记录。
其实,范寅敷的奏折还有后半段,“欲出榜招召,务令疾速归业;如贪恋作商,不肯回归,其田权许人请射,候回日,理今限给还”宋高宗则认为,农民在外经商,只要田地不抛荒,按时交农业税即可,特殊情况下放弃田产,政府可收归国有,这也是允许的。
宋代农民外出,不是永远的流动人口,也不是永远“暂住”,而是在当地居住一年即可落户,取得当地户籍。
流动人口多了,自然有就很多混不好的底层屌丝,有游手好闲的,也有命运不济的。对这样的流民,政府通常会进行劝反,规劝他们回家种田。劝反不是强制遣送,遵从自愿的原则,不仅给予基本的衣食救济,还减免税收,发送生产资料,如耕牛、种子、农具等。如果实在不愿返乡种地,则就地安置,而不是直接扔给救济院弃之不理。南宋时期,对流民的优抚堪称史上最大,“两淮之民未复业者,复其租十年”。
流动人口中还有大量求学的异地学子。首都开封作为大都市,是全国人民的向往之地,不仅有大批的文艺青年,还有争取高考移民的学子。因为,首都的录取指标远高于外地,异地高考早在宋代就成为一大难题。
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的学子,纷纷到外地求学,但高考只能在本地考。在只有骑驴、骑马出行的年代,山高路远,路途奔波有时会耽误三年一次的大考。对此,政府放宽政策,景德二年(1005年)发布诏令,称“有乡里暇远,久住京师,许于国子监取解,仍须本乡命官委保”,对于离家远,长期居住在首都的,只要有本乡的官员担保,就可在国子监参加考试。到宋仁宗时,这部分群体已达数千人,“四方士子客京师以待试者,恒六七千人”。
但笔者发现,史料中也有不同的记载。据天圣七年(1029年)的《贡举条例》规定,外地户口要想在开封高考,必须取得开封户籍,并居住七年以上,或在开封有一定的田产方可“即许投状”。但一些钻营之人,想尽各种办法,弄虚作假,政府称之为“冒贯”,即冒充本地户籍。由此也可以看出,为了高考移民而在黑市办假户口的现象至少有一千年的历史。
宋代户籍的相对自由造就了一个史上最自由的时代。北宋诗人孙升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他说:“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物,以养乡村”。这分明就是活脱脱的《清明上河图》。宽松的户籍制度能解放生产力,释放社会活力,自古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