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城管由谁来当 宋朝的城管是如何执法的
新之助 2016-03-15
宋朝接头
在当今中国,“城管”两个字有着特别复杂的意义,他们看似文弱,实则非常勇猛,在许多场合中出现,但其形象却并不是十分好。那么在古代,宋朝的城管也是这般凶悍吗?
士兵客串城管
延安城管双脚跳踩商贩脑袋一幕,把城管这个职业再度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尤其是披露这名城管是临时工后。
其实,“临时工”并非当地政府推卸责任,在这些年政府“简编定岗”的背景下,编制有限,政府部门大量工作往往依靠雇员来完成,临时工问题不仅仅关乎官德,更多则是用人制度问题。古代公务员数量控制得更厉害,因此古代的“城管”,基本上都是临时工,宋朝甚至还让士兵客串城管工作。
当然,城管早在宋朝前就出现了。这个职业的出现,前提当然是先有城市。《庄子·知北游》中有记载:“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这里面说的“监市”,即市场的监管者,类似今天的城管。可见,在庄子那个时代,已有繁华的城市,自然也有了口碑不太好的城管。
古代监市的成员都是临时工,根据当地官员的意愿或根据政治形势随时从民间挑选人员组建和解散,组建期间监市的薪水由衙门发放。从理论上讲,监市可以来自各行各业,但古代分工明确,农民被绑在土地上,商贩忙于生计,官员高高在上,所以做监市的,基本上都是街头闲汉、恶少,因此从来源上讲,古代城管队伍一开始就面临着人员素质的问题。
到了唐朝,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拥有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国际大都市,万国来朝,贸易发达,城管的工作更显重要了。《旧唐书》中记载:“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践于衙”是指属于衙门管,比衙门官吏的社会地位要低一些,他们的任务就是“理市治商”。
北宋初期,战乱未起,城市商业更加发达,《清明上河图》即是最好见证。城管的工作更繁忙了,政府专门成立了城管大队,叫“街道司”,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当然也要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商贩。据考证,“街道司”的成员一度由士兵担任,史载汴梁城中,就有500士兵组成的城管大队。他们比起唐代的监市,明显更有战斗力,遇到类似牛二这样的流氓无赖,也可制伏。
古代城管名称不一,来源多样,到了官僚制度相当稳定的明清两朝,城管多由“胥吏”担任。“胥”“吏”原本有不同分工,“吏”的地位比“胥”稍高。现在看来,“胥”是当地官员自行聘用的固定差役、彻头彻尾的临时工,大多由破落户、无赖儿甚至地头蛇之类充任,有点类似于当下一些地方的“保安队”。因为“胥”“吏”两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类办事人员和差役,后世遂将胥、吏并称。
后人研究,古代中国官场其实深受胥吏之害,当时的行政管理其实是由胥吏这种身处官僚体系基层的人员所操纵。他们一方面惯于使用欺骗、蒙蔽、行诈、勾结等技巧,选择性地执行分派给他们的任务,在包括城管在内各种“联系群众”的工作中欺压百姓、敲诈勒索。另一方面,他们又精熟行政细节和运作程序,遂能够蒙蔽、妨碍、误导,甚至胁迫比他们更具声望的上司,可谓欺上瞒下。
胥吏在历史上有恶名,跟他们临时工的地位不可分,实际也是明清官僚体制弊端的一个折射——如果像宋朝那样由士兵来客串,或许形象还会好一些。
宋代的城管很忙碌
宋代名臣宗泽以临终前三呼“渡河”而留名青史,实际上他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史料上记载过他管理物价的故事。《春渚纪闻》曾记述,宗泽在汴京任官时,“物价腾贵,至有十倍於前者”。他便派厨师暗访饼市,发现一个饼估价仅六钱,市价却要二十钱。宗泽大怒,严令卖家不得超过八钱,敢抬价者杀无赦,结果集市物价应声大跌。
在宋朝,像宗泽这样的城市管理者,在非战争年代,主要职能不是招商引资,而是维护市场秩序、城市安全等等,也就是说,城管是当时政府的主要工作内容。据考证,宋代城管的职能相当多,类似于集纳今天的警察、环卫工、税务员、消防员、物价检察员、工商执法人员……反正一上街,大小事等均得管。他们当然也得管占道经营什么的,但绝非他们工作的重点,他们更多是综合执法。
宋代城管执法,是有法可依的。
《宋刑统》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也就是说,对占道经营的,打七十棍,这是相当厉害的处罚了。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
古代的城管立法也很有些历史,宋之前的唐朝,《唐律》规定,凡侵占大街小道、栽种植物者,都要处以仗笞之刑,还得恢复侵占前的原貌。而对扰乱城市秩序者,处罚更严厉:“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以故伤人,减故杀伤一等;因失财物者,坐赃论。”可以看出,宋代城管法延续了部分唐代城管法。
当然,古代城管法最狠的是明代,《明会典》除了规定对占道经营、乱丢垃圾进行严厉处罚外,就连随地大小便,被抓住了,也可能“枷号一个月发落”,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