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场有多奢靡 宋朝对公款吃喝的治理
新之助 2016-03-14
宋朝官员
官场向来就是一个龙蛇混杂之地,不是一般等闲之辈能够随意进出的。官场同时也是一个容易滋生不良风气的温床,这就需要政府下大力气去对其整治、管理、监督,尽对大限度维护好官员的整体形象。
宋朝官场的奢靡风
“腰缠万贯”是形容一个人富有,按照宋代的物价,你有一万贯存款算得上中产阶级,能在京城活得很舒服,但无法奢侈享受。官员与普通百姓一样也要吃喝拉撒,他们的主要消费表现在请客吃饭、饮酒狎妓、买卖人口、馈赠礼物等方面。
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饶州通判白稹向一位新来的同事借了500文钱,用于招待客人吃饭。一顿饭吃500文不少了,宋代官方规定770文为一贯,几乎一贯的消费,可见吃得很丰盛。那位新来的同事就是年轻的丁谓。神宗时苏轼记载,官员张怀民与张昌言两人下棋,输了的请吃饭,也花了500文。可见官员士大夫之间小聚一次通常需要一贯钱左右,够五口之家吃一个月的大米。要说奢侈得说徽宗时蔡京请同事们吃饭,单单一道蟹黄馒头为“钱一千三百余缗”,这顿饭下来至少上万贯。“腰缠万贯”的主儿一顿会被吃个赤身裸体。
吃饭属于常态消费,类似零花钱,买卖人口则是笔很大的支出。宋代倒卖人口、包二奶、找小三、嫖妓等合理合法。宋徽宗都戴着青衣小帽趁着月黑风高杀人夜出宫嫖妓,何况士大夫乎!
《邵氏闻见录》记载王安石在京任知制诰时,妻子吴氏给他买了一个小妾!王安石见到小妾就问,你谁啊?小妾说,是被夫人买来伺候大人您的。换了别人肯定就范了,王安石对美色、金钱、权力这方面的欲望很淡,真正的淡泊名利。王安石又问,你谁家女子?小妾叙说了原委,她丈夫原是某将军,因为押运大米,船翻米沉,这个损失要由押运武官来抵偿。将军倾家荡产赔偿还不够,没奈何只好把媳妇卖掉。王安石又问,夫人花了多少钱买的你?小妾答曰九十万。王安石找到了她丈夫退货,令夫妻俩破镜重圆。九十万即是九百贯。
宋代中期,买一名女婢的价钱大概在百贯左右。《青琐诗话》载韩琦镇守真定,有读书士人彭知方前来求职,韩琦未予理睬。彭知方跳进他们家大院在墙根下睡了一夜,次日家仆上报,韩琦还是不见,出口成诗:“殷勤洗濯加培植,莫遣狂枝乱出墙。”彭知方羞愧不已,当即和诗:“主人若也怜高节,莫为狂枝赠一柯。”韩琦眼前一亮,这小伙子文采有两下子。说过不见人家了,碍于面子,韩琦花了一百贯钱买了个女婢赠之。
吃饭也好,倒卖人口也好,属于正常开支,宋代官员的主要消费在娱乐方面。通常是出手一掷千金那种,令人目瞪口呆。宋代的狎妓并非今天普遍意义上的嫖娼。宋代妓女如名妓、歌妓、营妓、伶人、打野合(土娼)等等,类似交际花兼歌舞演艺兼性工作者。宋代文化异常发达,妓女的普遍素质也是历代最高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达到了“要模样绝对百看不厌、要文采绝对出口成章、要技术绝对颠倒乾坤”的境界。
宋朝对公款吃喝的治理
公款吃喝风的危害,轻则浪费公帑,重则腐化整个官场风气,所以历代王朝都想刹住官员挥霍无度的公款吃喝习气。
就制度建设来说,宋朝对公款吃喝的管理是历代中较为完善、合理的。首先,宋朝的财政会拨给地方官一笔“公使钱”,即用于公务接待的特别费,换言之,宋朝承认公务接待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是,公款招待必须按照法定的规格、标准。这方面宋朝订立了非常周密的规章制度,凡官员出差公干、下基层考察,均由政府发给“券食”,凭券供给饮食,“依条计日支给人吏券食”(《庆元条法事类》卷七)。“券食”的费用到年终由各州的常平主管官统一结算,上报户部审计,如果发现“有过数取予及违戾者,并重置典宪”,即超标、违规的公费接待,以重典处置。
不过,有完备的制度是一回事,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则是另一回事。应该说,在宋朝的政治清明时期,官员如果大搞公款吃喝,一旦被台谏官发觉,立即就会受到弹劾,罪轻者降职丢官,罪重者领受刑责,如知静江府的张孝祥曾因为“专事游宴”,被台谏弹劾而罢官,知嘉州的陆游也因“燕饮颓放”而受到撤职处分。发生在北宋庆历四年(1044年)的进奏院聚宴案,也导致著名的大才子苏舜钦被削职为民。
宋朝的进奏院有点类似现在的“驻京办”,负责将朝廷的文书印成报纸,转发给地方政府。苏舜钦当时正好经宰相范仲淹提拔,以“集贤校理官”的身份“提举进奏院”,即主持进奏院的工作。另一位宰相杜衍也很赏识苏舜钦的才干,干脆将女儿嫁给他。大家都相信小苏毫无疑问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
宋朝京师有一个惯例,“每年春秋赛神,各以本司余物贸易以具酒食,至其时吏史列坐,合乐终日”———每到春秋两季的赛神节,京城各单位都会将积下来的多余物资卖掉,换成酒食钱,大伙痛快吃喝一场。大概朝廷对这个惯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你不能太过火,不要吃相太难看。
庆历四年的秋季赛神会,苏舜钦便依照惯例将进奏院的旧报纸卖了,然后召集了一帮同僚与文友,到酒楼吃喝玩乐。因为预计卖报纸所得的公款不足消费,大家又凑份子补足,苏舜钦自己掏了十贯钱助席,其他“预会之客,亦醵金有差”,换成现在的话,即A A制。酒酣之际,还叫了几名优伶、官妓陪饮助兴。不能不说,苏舜钦这次宴会,是搞得挺排场的,难免要授人与柄。
也活该苏舜钦倒霉。恰好有个叫李定的官员(此人后来成为王安石变法的爪牙,人品很坏),知道进奏院大办宴席,也想参加。但苏舜钦很瞧不起这个人,不但拒绝了,还将他讽刺了一番。李定衔恨在心,便托人探听苏舜钦聚饮的详情,再添油加醋描述出来,到处散布,“遂腾谤于都下”。消息很快就传到御史中丞王拱辰的耳朵里———王拱辰在历史上的名气并不大,不过他的孙女大家一定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清照。这里我们更应该注意王拱辰另外一个身份,他是御史中丞,相当于议长,有监察、纠绳百官的权力;又是前宰相吕夷简的同情者,庆历四年朝廷正在推行由范仲淹主持的新政,而吕夷简则是新政的反对者,朝中隐然分成两个派系,明着暗着角力。现在新政阵营中的苏舜钦闹出“预妓乐宴会”的丑闻,正好给反对派王拱辰抓到了把柄。王拱辰便联合其他御史,以苏舜钦滥用公款、召妓宴乐为由,对苏舜钦等人提出弹劾案,指控苏舜钦已经构成“监主自盗”罪。
按宋朝的法律,官员如果在公务性接待之外“预妓乐宴会”,要处以“杖八十”的刑责;“监主自盗”更是重罪,最高刑罚可以是死刑。不过宋朝很少以极刑对待士大夫,最后苏舜钦被“削籍为民”,一个大有前途的政治新秀从此结束了政治生命;参与进奏院聚饮的其他人,也“皆斥逐”。
对这个严厉的处罚结果,苏舜钦自然是愤愤不平的,他在致欧阳修的书信上说,春秋两季赛神会,京师各单位都有聚饮,显然属于公宴;就算以“私贷官物”论罪,也不过是杖九十。削我官籍,很不公平。欧阳修也为苏舜钦鸣不平:“嗟我子美(苏舜钦字子美),以一酒食之过,至废为民,而流落以死。”不过我们平心而论,苏舜钦也谈不上受冤枉,至少其公款吃喝、召妓作乐的责任是推脱不了的。
当然,如果在官官相护的政治生态中,苏舜钦这点事完全不至于丢官,甚至连被调查的风险也不会有,要知道苏舜钦并非没有后台,而是后台很硬。但宋朝的政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大体上保持着制衡性与竞争性,首先是政府—台谏的二权分立,台谏完全独立于政府。宋人说,“本朝谏臣之盛,古未有也。”这不是吹牛,至少在仁宗朝,台谏“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在咄咄逼人的台谏官之前,身为宰相的范仲淹与杜衍也不敢庇护苏舜钦。
另一个创造了政治制衡的机制,是表现为“异论相搅”的派系竞争。庆历四年的“进奏院狱”具有不必讳言的党争背景,据《东轩笔录》记载,王拱辰在扳倒苏舜钦等人之后,曾向前宰相吕夷简表功:“聊为相公一网打尽!”我们现在知道宋朝的党争导致了很多恶果,不过也应承认,那是党争恶化的衍生品,良性的党争则可以创造一种政治压力,让执政团队保持警醒,以免被反对派抓住把柄。苏舜钦若非公款吃喝,也不至于受到弹劾。进而言之,若非有“异论相搅”的政治竞争,大概也没有人敢打当朝宰相女婿这只“老虎”。
治理公款吃喝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需要建立严密的规章制度,而且必须有一套使制度启动起来的机制。宋朝并未能根治公款挥霍之风,因为一套制度运行起来,免不了要打一个折扣。不过比之明清笔记所记录的触目惊心的官场吃喝风气(可参见《道咸宦海见闻录》、《官场现形记》等),宋朝的政治生态毕竟要健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