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小姐”之称宋代已有
山南慕北 2015-10-29
柳如是
据清代文史家赵翼《陔余丛考》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为大家闺秀所忌。宋代钱惟演在《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由此可见,“小姐”最初是指宫女而言;苏武也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诗,此诗是赠给妓女的。可见宋代妓女也称为“小姐”。宋、元时姬妾也常被称为“小姐”。
在当时,人们都认为不贴黄花,就缺少了女性特征。同时,“黄花”在古代又指菊花,菊花能傲霜耐寒,常用来比喻人有节操。因此,人们在“闺女”前面加“黄花”,不仅说明这个女子还没有结婚,还说明这姑娘心灵美好,品德高尚。
今天小姐用于称呼未婚女性,成为人们的日常称谓词。
只是小姐一词近来有些变味,许多“三陪女”或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子也被称为“小姐”,故在旅店、餐厅、理发店等服务行业里,许多年轻女性拒被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