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
咸平之治指的是北宋宋真宗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咸平之治是在吸取了五代更迭迅速的教训的基础上, 对新政权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不仅成功地避免了短命王朝的命运, 而且在军事、 政治和经济等诸方面开创了历史新局面。
经过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宋代经济社会得到极大的发展。首先,人口上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的是400万户,到了咸平六年(1003年)是686万户,增长了46%。农业上,亩产数从唐代2石提升到3石,垦田数更是从太宗至道三年的312,520,000亩增加到524,758,432亩,突破唐代最高值5亿亩。 并组织编撰了专门的农业法规《景德农田敕》。商业方面,明确各种商业税规定,做出弛禁通商的决定,使得宋朝政府的禁榷和商业税收入暴涨,逐渐取代农业税成为宋朝政府税收的最大来源。司法方面,严令禁止严刑逼供,废除了很多酷刑(如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并在京师成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建立了司法复核制度,允许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社会救济上,建立常平仓。和后来的义仓成为政府灾年救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宋真宗勤于政事,任用李沆、曹彬、
吕蒙正等人打理政事,政绩有声有色,减免五代十国以来的税赋,注意节俭,铁制工具制作技术进步,土地耕作面积增至5.2亿亩(太宗至道二年,996年,耕地有3亿多亩),又引入占城稻,农作物产量倍增,纺织、染色、造纸、制瓷等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贸易盛况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