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陶器
仰韶文化的制陶业比较发达,制陶技术最能代表当时的手工业经济发展的水平。从考古发现看,各部落都掌握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包括选用陶土、塑坯造型、烧制火候等一系列技术和绘画、贴塑装饰的工艺。
不过,制坯还停留在手制阶段,不少小件器物仍采用直接捏塑的简易方法。仰韶文化中期以前,一般都采用泥条盘筑法制坯造型,后来出现了用慢轮修整口沿部分的技术。制陶的工匠能够在器物表面施加各种纹饰,有的用特制的模具拍打,有的用工具刻划,有的装饰主要是为了加固器体,有的则仅仅是为了美观。其中装饰作用最明显的是彩陶花纹。
仰韶文化各种类型遗址发现的彩陶花纹形式与风格互有区别,但也有它们的共同特点。早期以红地黑彩或紫彩为多,中期流行先涂绘白色或红色陶衣为地,再加绘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纹饰,有的黑彩还镶加白边,十分美丽。绘画所用的颜料、磨砚、研磨锤等工具,在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等遗址的营地、墓葬中都有发现。从彩陶图案纹饰的痕迹分析,当时绘画已经使用毛笔一类较软的工具。
各地的居住营地中,有专门烧制陶器的窑场和作坊。已发现仰韶文化各时期的陶窑上百座,构造分为横穴窑和竖穴窑两种,以横穴窑最为常见。横穴窑是较原始的一种陶窑,由火膛、火道、窑箅和窑室四部分组成。其特点是火膛、火道与窑室作横向排列,窑室在火膛后方并略倾斜向上,两者通过两条或更多的火道相连。窑室底部为窑箅,上有箅孔(即火眼),火苗经过火道和火眼进入窑室。横穴窑还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长短、形状而细分为四种形式。至于竖穴窑,主要特点是火膛位于窑室的下部,两者基本相垂直。如在偃师汤泉沟所见的一座典型的竖穴窑,火膛中还立木柱以支撑上部有 7个火眼的窑箅。
仰韶文化的陶器,主要是泥质红陶,夹砂红陶,泥质灰陶几种,也有一些泥质黑陶和夹砂灰陶器。半坡类型的陶器主要是夹砂陶罐、小口尖底瓶、钵和卷沿彩陶盆。器表多饰绳纹、线纹、锥刺纹、指甲纹和弦纹,彩绘图案是在钵的口沿外绘画一周紫色、红色宽带纹、盆的内外绘画人面、鱼、鹿、植物等象生性花纹和三角形、圆点组成的几何形图案。在圜底钵口沿的宽带纹上,发现有二十多种不同的刻划符号,可能是中国古代文字的渊源。庙底沟类型的陶器主要有曲腹碗、曲腹盆、小口尖底瓶、小口平底瓶、斜沿罐、釜、灶等,彩陶纹饰除象生性的蛙纹外,最富特征的是大量以圆点、曲线、涡纹、弧线、三角涡纹、方格纹组成的繁杂图案。西王村类型是仰韶文化晚期的遗存,彩陶已很少,出现了一批形制较小的泥质红陶平沿盆。后冈类型的陶器以红顶碗、钵、圜底罐形鼎居多,彩绘纹饰流行成组的平行短线,具有鲜明的地方特征。
大河村类型的仰韶文化分为早晚两个发展阶段,早期阶段的文化特点基本上与庙底沟类型一致,陶器种类与彩陶纹饰也大体相同,不过更多的彩陶施以淡黄或白色陶衣;这种类型的晚期文化堆积很典型,陶器主要有各式鼎、盆、钵、壶、瓮、罐、豆、甑、缸及大口尖底器,彩陶花纹有六角星纹、太阳纹、星月纹、网纹、~纹、X 纹等等。大河村类型发展到最后阶段,有许多因素与相邻的山东大汶口文化、湖北屈家岭文化相同或相似,表现出向龙山文化过渡的同一趋势。
大司空村类型是在后岗类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存,这时期的陶器以灰陶为主,红陶降于次要地位,代表器型的直口圆唇折腹盆、敞口浅腹盆、斜腹或折腹钵、碗、罐等,刻划与拍印纹饰与仰韶文化其它类型一致,彩陶风格如纹样则较为特殊,在暗褐色地上施黑、红二种色彩,花纹为弧线三角、曲线、波浪等,断续构成带状图案,其间并缀以叶纹、S 纹、同心圆纹、睫毛纹等。下王岗类型是仰韶文化早期阶段最南部的一个类型,分布于豫南唐河、白河流域和鄂北汉水中游一带,可能是裴李岗文化移民的后裔创造的一种古老文化。这种类型的陶器以泥质和夹砂红陶为主,种类包括罐形锥足鼎、钵、罐、盆等,有些器物与半坡类型的极为近似,鼎与长颈壶与裴李岗文化有一定渊源。这种类型的晚期阶段陶器种类增加,彩陶也以红地黑花或灰衣红彩居多,纹饰有条带纹、三角纹、斜十字纹、叶纹、涡纹和方格纹。
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各种类型的制陶业,在近二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非常稳定。总的趋势是泥质红陶和彩绘陶器逐渐减少,灰陶、黑陶的比重越来越大,最终发展到以黑陶为主的龙山文化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