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墓葬文化反映当时社会的贫富分化
山南慕北 2016-02-19
大汶口墓葬遗址
大汶口文化的早期墓葬无葬具,中、晚期出现木椁;早期有反映氏族成员间牢固血缘关系的同性合葬墓,中、晚期有属于父权制确立后葬俗的夫妻合葬墓。在大汶口墓地,1959年发掘墓葬133座,时代相当于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这里的大、中、小墓差别极大。大墓不但规模大,且常有木椁葬具,随葬品丰富精美,如有洁净的白陶、乌黑而略带光泽的黑陶和优雅的彩陶,还有玉器、石器、象牙器、骨器等。小墓墓坑窄小,有的仅随葬1件陶鼎或再加1件獐牙。大小墓的鲜明对比,表明私有制产生,已出现贫富分化。在莒县陵阳河、大朱村、杭头和诸城前寨等遗址,还发现刻在陶尊上的陶文,引起考古学家和古文字学家的重视。大汶口文化渊源于北辛文化,后继为山东龙山文化。该文化居民的种族,一般认为是中国古代的东夷族。
大汶口墓地的墓葬中,以教材提到的10号墓随葬品最多,数量居各墓之首,达一百七十多件,除大量的陶器和石器外,还有制作精美的玉器和大量的骨、牙、绿松石等质料的装饰品。据鉴定,墓主人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此外,有两组墓葬(可能为两个父系大家族)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组7个墓,随葬品比较丰富,最多的一个墓有77件,最少的一个墓也有19件,都包括陶器、玉石器、猪头等;另一组4个墓,随葬品很贫乏,总共只有17件,为陶器、纺轮、獐牙等。墓葬随葬品悬殊之大,反映贫富分化已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