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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的建筑设计

山南慕北 2015-10-13
原始社会建筑

原始社会建筑
  原始人类为避寒暑风雨,防虫蛇猛兽,住在山洞里或树上,这就是所谓的“穴居”和“巢居”(树上筑巢)。经过不断进化,古人开始营建房屋。据考古发掘证明,我国最早的房屋建筑产生于距今约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当时的房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为代表的北方建筑模式——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多圆形,地穴有深有浅,以坑壁作墙基或墙壁;坑上搭架屋顶,顶上抹草泥土;有的四壁和屋室中间还立有木柱支撑屋顶。一种是以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为代表的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的建筑模式——干栏式建筑;一般是用竖立的木桩或竹桩构成高出地面的底架,底架上有大小梁木承托的悬空的地板,其上用竹木、茅草等建造住房。干栏式建筑上面住人,下面饲养牲畜。
  古文献结合考古证明,远古的建筑分为巢、穴这两种形式。如韩非《五蠹》、《易·系辞》和《墨子·辞过》等谓“古之民就陵阜而居,穴而处。”按象形古文解释,宫和室都是在相同的屋顶下,有台阶或两个分隔空间的为“宫”……这类文字的构成,在红山诸文化中均能找到佐证。如“小河沿”遗址,就是圆形双室房址,按现代说法是个越层的套间。“千斤营子”和“小河西”的早期建筑中,房屋朝向均坐北朝南,东南向设门,此遗俗延续至今。 典型的“兴隆洼遗址”是新石器中期唯一揭露清楚的聚落,誉为中国建筑史上的奇迹。该遗址与附近14处史前聚落构成关系。158座排列有序的房址集中在环城壕内,城壕内有一“寨门”,与《魏书·勿吉传》“筑城穴居,屋形似冢,开口于上,从梯出入”的记载吻合。据考证“这一原始公社成员300余人,每一座房址为最基层的一级社会组织,每一排房址又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第二级社会组织,围壕内便是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第三级社会组织——氏族部落。”清理完毕的“兴隆洼”房址已经超出了1000个。“富河”棚屋房址,系森林草原型原始建筑的典型;沈阳“新乐”再现了距今7200年前的原始聚落。
  殷商以前(公元前27世纪顷),未有固定之城郭宫室。至尧之时(公元前23世纪顷?),则“堂崇三尺,茅茨不剪”,后世虽以此颂尧之俭德,实亦可解为当时技术之简拙。至舜所居,则“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初期之都市已开始形成。且宫室已渐华侈。 至殷代末年(公元前12世纪顷),纣王广作宫室,益广囿苑。然周武王革命之后,已全部被毁。箕子自朝鲜“朝周,过故殷虚,感宫室毁坏生禾黍”而伤之。其后约三千年,乃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予以发掘,发现若干建筑遗址。其中有多数土筑殿基,上置大石卵柱础,行列井然。柱础之上,且有覆以铜櫍者。其中若干处之木柱之遗炭尚宛然存在,盖兵乱中所焚毁也。除殿基外,尚有门屋,水沟等遗址在。其全部布置颇有条理。后代中国建筑之若干特征,如阶基上立木柱之构架制,平面上以多数分座建筑组合为一院之布置,已可确考矣。
  与殷末约略同时者,有周文王之祖父太王由原始穴居之情形下,迁至岐下,相量地亩,召命工官匠役,建作家室宗朝门庭,咏于《诗经》。
  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在今长安之南。《诗经》亦有赋此区域之建筑者。
  据《诗经》所咏,得知陕西一带当时之建筑乃以版筑为主要方法,然而屋顶之如翼,木柱之采用,庭院之平正,已成定法。丰镐建筑虽已无存,然其遗址尚可考。
  文王于营国筑室之余,且与民共台池鸟兽之乐,作灵囿,内有灵台灵沼,为中国史传中最古之公园。
  成王之时,周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此为中国史籍中关于都市设计最古之实录。
  都市之制:天子都城“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盖自三代以降,中国都市设计已采取方形城郭,正角交叉街道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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