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仅仅限于是官吏,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等。“告老还乡”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是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一种制度。
《春秋公羊传》上“退而致仕”,书中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于君王。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时期,完善于宋、元、明、清时期。但“退休”一词始见于唐宋文籍,唐代散文家韩愈《复志赋序》中说到“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中有“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词句。
退休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官吏退休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条件,《礼记.曲礼》说:“大夫七十而致事。”后来的汉、唐、宋、元等朝代基本实行七十而致仕的规定,但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但到达退休年龄之前也可以提前退休,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意即若身染疾病或者受伤者,虽未到退休年龄也可以退休请俸;明朝亦有规定,老疾不能任事者,或软弱无效能的官吏,可随时勒令退休。可见,在我国古代,官吏“告老”、“告病”辞去官职,提前退休也是允许的。
“告老还乡”就是“老病不堪厘务者”和“老疾不能任事者”主动请辞,提前申请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提前退休的情形。古代官吏提前退休比较简单,只要官吏提出申请,皇帝一般都会准许。明弘治四年(1491年),皇上就专门下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大清宰相刘罗锅岁至垂年即上奏皇上,请求告老还乡,获得“恩准”后,便雇用小毛驴,直奔山东老家的情形深入人心。事实上,在我国古代主动要求“告老还乡”提前退休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告老还乡”回避权力斗争。此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史记.越王
勾践世家》和《史记.货殖列传》中均有记载的春秋战国时越国的大夫
范蠡。范蠡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谋略家。在越国被吴国灭亡后,范蠡殚精竭虑辅佐越王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在经过二十余年卧薪尝胆之后,勾践击败吴王夫差,兴邦复国。作为大功臣的范蠡被勾践封为上将军,此时范蠡达到了为人臣者的最高境界。但此时的范蠡深谙“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于是告老辞官,携
西施遁入“五湖”,可谓极具聪明之举。
二、无心于官场,“告老还乡”。此时官员已无心于官场,向往能够回到家乡,于是“告老还乡”。此种情形下的任何小事都有可能引起“告老还乡”提前退休的想法,如人们熟知的晋朝彭泽县令
陶渊明就是向往田园生活,主动请辞“告老还乡”。
其实,根据《世说新语.识鉴》记载:“张季鹰辟齐王东曹掾,在洛,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驾便归。”晋朝大司马张翰,字季鹰,更是由于一日,秋风乍起,触景生情思念起家乡吴地(浙江)的特产菰菜、莼羹、鲈鱼脍来了,突然领悟: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图个快快乐乐,又何必要为了个官名而别乡数千里,还要备受羁绊呢?于是“告老还乡”。
三、客观条件,体弱多病,难当重任,申请“告老还乡”或“告病还乡”。“告老还乡”或“告病还乡”一般都会得到皇上的恩准。如在
唐太宗时,官吏退休年龄是七十岁,对朝廷有大贡献者还可延缓退休年龄。但开国元勋
李靖,因自感伤病碍身,遂在六十四岁时“告病还乡”,被恩准。但也有皇上不恩准的情况。如《论语章句》一书的整理者汉代著名经学家张禹,曾多次上书请求告病还乡,但无法得到皇上的恩准,相反“帝遣人问疾送药,强留”。
从某种角度讲,古代的“告老还乡”对于“从人才资源流出到人才资源流入”的良性循环,带动农村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