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影响 临时约法的启示
非我族类 2017-09-20
这部宪法包含了如下几个章节:首先是总纲,其次是人民、参议院、总统、国务员、法院以及附则。从这样的编排角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其所包含的丰富内涵。从积极的角度来说,它影响了那个是时代中华民族的方方面面。
首先,这部宪法诞生于南北议和之时,而此时不仅北方的袁世凯和南方的孙中山有不同的意见,甚至在国民党同盟会内部也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首先是被誉为国父的孙中山先生,他一心推行总统制,而时任同盟会总理的宋教仁先生却希望实行内阁制。当袁世凯因为历史原因而一定能当选总统时,这部临时约法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我们阅读总统和参议院这两章的时候,我们必然能发现总统的职权和参议院的职权互相杂糅。与其说是制衡,不如说是极度的不成熟。原先赋予的总统的巨大权力被硬生生的套上了参议院以法律为名义的枷锁。私以为在民生凋敝的当时,不能这样的模棱两可,以至于丧失了基本的行政效率,使一部口口声声为了国民的人民权益保障法沦落为顶层官僚们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这是对中国政治,对中国人民的极不负责。政府内部的争斗也严重的丧失了人民群众对新生政权的信心。我敢说,有好的想法,更需要有好的方法。想法只是一个方向,而方法才是决胜疆场的利器。
诚然,这部约法已经在极大可能的适应中国的国情,但民智未开,封建势力残留严重,又如何来贯彻先进理念的执行?根据相关资料,起草这部临时约法的临时参议院,有四分之三的议员来自同盟会,还有四分之一的议员来自于立宪派。而制定整部约法的全过程中,竟然没有一个袁世凯政府的代表。难道老谋深算的袁世凯,他会同意对自己政治生涯的死刑宣判吗?
有历史学家曾戏称,袁世凯是史上背运第一人。他在清政府几十年的官场生涯,已经让他了解了太多权利斗争的技巧和中华民族的基本思绪。而那些年轻气盛的革命党人又懂得什么呢?他们只知道鼓吹自由、平等、博爱;他们只知道宣传法制、民主和科学。但是这些口号的背后,如果想要真正执行,没有钱和没有权是断然不行的。
笔者大胆的猜测,也许这部约法是当时最先进的知识分子和中国人民的一场游戏。笔者在此并不是为袁世凯正名,只是对于社会的险恶认知导致了笔者较为认同袁世凯说的那句:“约法对我一人一身的权利限制,不啻于宣判了全国四万万同胞的死刑。”当然,这是一次伟大的试错,因为这部约法并没有为中国人民带来了实在的安康和富强,反而一度使中华人民陷入军阀割据的混乱之中。旧的王法被颠覆,新的约法难以执行。天下大乱,也是应该。这也就应了那句“当合适的继承者出现之前,财产的持有者万不能灭亡”的道理。
不过,也正是有这样的一部约法,它激发了潜藏在中华民族人民内部对近几千年来的由于压迫与剥削而产生的反抗的追求幸福的意识。它为那些寻求光明而却仍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打开了一扇窗户。乱世成就英杰,没有那样的乱,也就不会有开放的灵魂在全国范围内飘荡;不会有新文化运动进一步宣扬民主和科学;更不会有学生和工人阶级走向历史舞台的五四运动这一契机;我们的国民也最终难以认识到蕴藏在最广大人民群众,蕴藏在最广大劳苦大众内心的无尽力量;也就难有建党伟业那样的丰功伟绩,更不会有我们现在富强民主的新中国。这部约法虽然是不成熟的,但是它至少成为了适用于全国的一部法律,从法律上宣判了封建统治的终结。也为上述的一系列中国思想的近现代化提供了氛围和机会。
总的来说,我们还是要从客观的角度,来批判的继承和发扬这部约法的精神。它对民主平等自由的宣传,应该是我们将一直共同传颂的真理。但是,它也在警示后代的立法者要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制定符合现实需要的法律,把崇高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相统一。最终真正的让法律为人民服务,让法律为民族服务,让法律为国家服务。
关键词: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