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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赔款都还完了吗 晚清赔款用什么赔

天然卷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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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签订现场
  晚清时期,因为列强的入侵,清政府签订了大量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除了割地以外,还有巨额的赔款,这些赔款以当时清政府的财力根本是无法偿还的,那么这些赔款最终都怎么样了呢?
  晚清有多少赔款
  1842年《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两,1860年《北京条约》赔款1600万两,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赔款50万两,1875年《烟台条约》赔款20万两,1879年《伊犁条约》赔款900万卢布,1890年《中英藏印条约》赔款50万磅,1895年《马关条约》赔款2亿两,赎辽东3000万两驻军费150万两,1901年《辛丑和约》4.5亿两,地方赔偿损失16886708两,总共合计约7.3亿两。
  清政府如何还款
  摊派是历代统治者应付财政危机的最常用的方法,明末的三饷摊派弄得明朝几乎亡国,而面对巨额的赔款,晚清统治者依然选择了这种方式来应对。在第一次《南京条约》签定后的第一次赔款1470万两就是采用的这种手段,而这次摊派中压在广东人民的头上的负担最重,所摊派的银两占总数的70%,其次的江苏占19%,浙江占7%,安徽占4%。而这之中,又是以关税和商捐(伍秉鉴一人承担了商捐的三分之一)为最重。 要追溯晚清第一笔外债,也就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赔款产生,由于清政府无法再一时交付所有赔款,而英国侵略又一再逼迫,清政府被迫同意将赔款中的三百万元转化为外债,“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这也开启了中国外债史的开端。通过举借外债赔款也成为清政府支付赔款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无疑是饮鸩止渴,就拿《马关条约》后的借款来说吧,向俄法英德四国借款共三亿两,实得2.6亿两,但却要归还7亿多两,后来的借款都莫不如此。在晚清弥补财政亏空时,一共向全国发行过三次内债。清代有康熙皇帝“永不加赋”的祖训,但到了清末面对数额巨大的赔款之时,似乎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时人记载:“虽有永 不加赋之祖训,而官吏相沿,巧设名目,十年以来,田赋之暗于旧者,已不啻二三倍。”但是即使如此,面对巨额的赔款,清政府仍然无法偿还,而且清政府很快就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之后的政府虽然不敢直接撕毁条约,但是也偿还不起也不想偿还。直到新中国成立,一切不平等条约统统废除,也就不存在还款问题了。
  晚清的赔款是远远超出了国力水平的,就算晚清政府还能拖个十几二十年的,也根本偿还不起,列强也都知道,所以后来才会有庚子赔款的退还。压榨如此穷困潦倒的国家,就算是列强也要良心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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