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与沙俄签订《中俄瑷珲条约》
新之助 2016-02-26
瑷珲条约
1858年5月28日 清将奕山与沙俄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签订《中俄瑷珲条约》,条约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让给沙俄。此条约当时未经清政府批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确认。条约现藏于台湾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
《瑷珲条约》主要内容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
3.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瑷珲条约》条约原文
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黑龙江将军奕山,会同俄国东悉毕尔将军岳福,在瑷珲城议定和约三条:
二、两国所属之人互相取和
三、 俄国结聂喇勒固毕尔那托尔木喇福岳福,大清国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奕山,
本和约见《咸丰条约》,卷2,页13―14,俄文本及法文译本见《俄外部:俄华条约集》,页83―84;两种满文本及蒙文本均见同书,页113―121。
《瑷珲条约》签约后续
按照清朝当局事先给与奕山的命令,奕山根本无权与沙俄签订条约。因此,清政府没有批准《瑷珲条约》,并在事后对奕山等人予以处分。但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认可了《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条约签订后,沙俄将瑷珲北岸的海兰泡改名为“报喜城”(即布拉戈维申斯克)以庆祝条约成功签订。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特颁嘉奖,以表扬侵略签约“有功”的穆拉维约夫,同时晋封穆拉维约夫为阿穆尔(即黑龙江)斯基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