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是如何选妃的?
山南慕北 2015-11-05
清朝选秀
第一步是选秀女。
每3年由户部主持选阅驻防八旗和外任旗员之女。吴振《养吉斋丛录》卷二十五叙述了挑选八旗秀女的做法:
旧制,挑选秀女,皇后及内廷主位之亲姊妹皆免挑。凡八旗官员、兵丁、闲散之女子,皆备选。嘉庆十一年,命汉军自笔帖式,骁骑校以上女子备选。十八年,命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备选。其拜唐阿(执事人)、马甲(清代八旗骁骑营马兵的别称)以下女子不备选。
挑选八旗秀女,事隶户部。其年自十四至十六为合列。有应挑而以病未与者,下届仍补挑。年已在十七以上,谓之逾岁,则列于本届合例女子之后。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如挑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之满、蒙、汉分三处,每一处按年岁册,分先后排定。镶黄之满、蒙、汉亦分三处,每一处亦按年岁册,分先后排定,然后车识行。首正黄之满洲,而蒙古,而汉军。继以镶黄之满、蒙、汉。贯鱼衔尾而进,车树双灯,各有标识。日夕发轫,夜分入后门,至神武门外。候门启,以次下车而入。其车即由神武门夹道而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至直北街市,还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计时已在次日巳午之间。选毕者,复以次登车而出各归其家。虽千百辆车,而井然有序。素谓之排车。闻旧时车马杂沓,先后凌乱,应选者争路不得进,不特坠珥遗簪而已。自嘉庆间额驸丹巴多尔济定此法,人皆称便。又内务府三旗挑选,亦排车在地安门之沙滩地方。
应选女子入神武门,至顺贞门外恭候,有户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时,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当意者,留名牌,谓之留牌子。定期复看,复看而不要留者,谓之撂牌子。其牌子书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满州人(蒙古、汉军则书蒙古、汉军),年若干岁。
秀女入宫后,一般封答应。然后其中一些晋升为常在、妃、嫔、贵人。贵人以上得出自世代显贵人家,贵人以下只须从拜唐阿子女中挑选。有的秀女配近支宗室或皇子、皇孙。至于皇后,一般先由太后从近支王公大臣的女儿中挑选,由皇帝册封。日后,皇帝不喜欢还可以撤换。顺治帝就废过顺治八年(1651)八月册封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
清朝宫廷选美,即所谓秀女,首先必须是血统纯洁的官员的女子,以保持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在保证血缘和社会地位高尚的情况下,才讲女子的美貌与素质。在八旗子女内部“选秀女”形成定制以后,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轻的旗籍女子被选到宫中,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这些女子中挑选,有的秀女还有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选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格的条件。清制规定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选,凡年龄在13至16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经过选秀女这一关之后,才能论及婚嫁。
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则必须参加下届阅选,否则虽至二十余岁亦不能出嫁,违者将受惩处。凡应选的旗女,在未阅选前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由该旗都统参查治罪。即便是因为残疾不具备选秀女的条件,也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再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凡届挑选秀女之期,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将应阅女子年岁等,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及族长,逐一具结呈报都统,然后汇报户部,户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选看秀女后,户部马上再行文各旗都统,各旗造具秀女清册。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亲自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凡经太监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事故,不及与选者,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清王朝把选择后妃看成一大政治。清王朝选择后妃,主要从满族中挑选,其次是从蒙古贵族中挑选,目的是为了加强与蒙古贵族的联系。佟洵、侯久萱《清宫后妃》根据《清皇室四谱》编制的《清宫后妃表》,列出12帝后妃187名,除8名未标族名外,12名是女真族,136名是满族,蒙古族21名,汉族9名,维吾尔族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