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同文 书同文的背后是落后的小篆取代简易的隶书?
山南慕北 凤凰历史 2016-03-09
书同文
什么是书同文
殷商以降,文字逐渐普及。作为官方文字的金文,形制比较一致。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器、陶文、帛书、简书等民间文字,则存在着区域中的差异。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推行。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
秦统一六国前,诸侯国各自为政,文字的形体极其紊乱。这给政令的推行和文化交流造成了严重障碍。因此在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即把统一文字作为当务之急,令丞相李斯、中书府令赵高和太吏令胡毋敬等人,对文字进行整理。李斯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参照六国文字,创造出一种形体匀圆齐整、笔画简略的新文字,称为“秦篆”,又称“小篆”,作为官方规范文字,同时废除其他异体字。隶书也叫“隶字”、“古书”。是在篆书基础上,为适应书写便捷的需要产生的字体。就小篆加以简化,又把小篆匀圆的线条变成平直方正的笔画,便于书写。
两种形体的文字均在全国推广。但把小篆作为秦国标准文字,隶书作为日用文字,皇帝诏书和政府正式文件一般用小篆书写,非官方文件用隶书抄写。
书同文是落后的小篆取代简便的隶书?
秦代的“书同文字”究竟是怎么个“同”法?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解释说:是“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也就是说,当时秦与六国文字不同,秦统一文字之后,一律要写秦的小篆字体,别的字体禁用。我们不禁要问:在各种不同的字体之中,小篆是不是最进步的,最好写的?如果是这样,统一于小篆当然是好事,会受到大家的欢迎。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在七国中,简便的隶书在关东六国早已通行,只有在文化上最落后的秦国还在使用繁难的小篆,秦灭六国之后,本该顺应时势,采用简便的隶书。但是秦国为了保持征服者的尊严,竟然采纳李斯的主意,断然逆历史的潮流而动,下“书同文”之令,以早已过时的小篆作为标准字体强迫推行,并以严刑峻法作为后盾。接着又下令焚书,禁绝民间私学,规定民间欲学文字,必须“以吏为师”。
这样除了官吏之外,民间对于小篆,既认不得,又不会写,秦王朝就通过各级政府垄断了文字的运用。文字不能普及,老百姓都是文盲,这就更有利于愚民政策的推行。秦亡之后,各级政府迅速改用隶书作为通行文字,足以说明秦的“书同文”非但不是功劳,而且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专制暴政。李斯最大的罪恶,是他不顾后果,粗制滥造地吹出了一套不伦不类的极端专制的皇帝制度,祸害中国两千余年。此外还扯了不少弥天大谎,吹了许多至今说不清、道不明的牛皮,勒石“纪功”,留在茫茫大地上,长期欺骗世人,害得我们还得给他揩屁股,说明原委。面对这些牛皮吹上了天的碑文,作者有诗叹曰:断碣残碑字依稀,今人竟被古人欺;揭穿钜骗明真相,鉴往知来事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