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如何预防火灾 秦朝防火法令有何规定?
山南慕北 凤凰历史 2016-03-09
咸阳宫
仓储防火。秦朝接受了商鞅等法家重本抑末的思想,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农业的发展给国家的经济带来了繁荣,为统治阶级创造了大量财富。为了保护好这些财富,统治阶级不得不严加注意仓储防火。秦朝明文规定,贮藏谷物的仓库要加高墙垣,在贮存粮草的仓库、用茅草覆盖的粮仓,附近不得住人。夜间要严加巡查防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仓储区,仓储区关门时必须灭掉火烛。
库府防火。库府在古代是专门收藏器械、财物和文书的地方,是非常重要的场所。因此,秦法规定,严格禁止把火种带进库府,吏员将物品收好后官吏派啬夫和吏员轮番昼夜看守,夜间关门之前还要仔细检查一遍,看看有无可疑火种。
为了保证这些防火法令的实行,秦法还规定了惩罚制度。《秦律十八种》和秦简《法律问答》中明确规定:看守仓库的吏员如果违反法令或玩忽职守而导致火灾,吏员本身和主管官吏都必须承担罪责。
为了区别失火后的责任,秦简《法律问答》中还以是不是火灾的肇事者为依据规定了赔偿标准。如在官府的旅舍居住的人,如果因旅舍发生火灾而烧毁了他所携带的官家物品,官府则不要求赔偿,如焚及所借用的车马,官府还可作适当的补偿。至于百姓家失火,如果蔓延烧毁里门的,肇事者罚盾牌一个;如烧毁城门,罚甲一领。
总的来讲,秦朝的防火法令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对于巩固秦王朝的统一,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以及加强封建的中央集权统治,起到了一定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秦朝的统治时间较短,加上年代久远,大量史料散落和遗失,因此,有关火事方面的内容则不得其详,但值得一提是秦末项羽火烧阿房宫和始皇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