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起义中“失期法皆斩”是真的吗
新之助 2015-12-17
陈胜吴广起义
《史记,陈涉世家》中有一段文字被后人反复引用,以此来证明秦始皇的刑罚过于严酷,因此秦末的农民暴乱是官逼民反:秦二世元年七月,征调居住在里巷左边的人去防守渔阳,一共有九百人驻扎在大泽乡。陈涉、吴广都编入这次征发的行列中,并担任屯长。此时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计已经误了到达渔阳规定的期限。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该斩。“失期法皆斩”。
陈涉、吴广商量:“如今逃走是死,造反干大事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国事而死好不好?”陈涉说:“天下受秦王朝统治之苦已经很久了。我听说二世皇帝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应该他来继位,应该继位的是公子扶苏。扶苏因为屡次规劝皇上的缘故,皇上派他领兵在外驻守。如今有人听说他并没有什么罪,却被二世皇帝杀了。老百姓都听说他很贤德,不知道他已经死了。项燕原是楚国的将军,多次立功,爱护士兵,楚国人都很爱戴他。有的人以为他已经死了,有的人以为他逃亡在外。现在我们冒用公子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向天下人号召,应该会有很多人响应。”吴广认为很对。
司马迁的这个故事给读者一个误导:你看,秦国的法律多严,如果不是误了期限就要杀头,陈涉、吴广不会铤而走险地造反。
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段文字不可信,属于“程步读史原则”中不予采信之列。
不可信之一,陈涉、吴广不过是一群去漁阳戍边的民工,途中造反,六个月后就被杀身亡。没有史官在身边记录一言一行,也不会有新闻记者采访报道记录在案,两人密谋造反的对话竟然你来我往,栩栩如生,不可笑吗?自陈涉起事之后,各地烽火连天,国家一片混乱,接着项羽推翻秦朝,焚烧咸阳,哪里来这样珍贵的历史资料?
不可信之二,根据新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罪行。《秦律·徭律》规定:“失期三日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谇是训诫,赀是罚款。迟到5天以内的,只是训诫,也就是批评教育。迟到六天不足十天的,罚款一盾,超过十天的罚款一甲。按照这样的处罚,最多相当于今天我们驾车违章,还不是酒后驾车。再怎么加重处罚,也不能杀头!从罚款一甲到斩首,差距太大。即使秦始皇死后,秦二世加重刑罚,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差距。司马迁只是要给陈涉起事找一个正当的理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