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审美观 先秦女子“以壮为美”
山南慕北 2015-11-18
按照流行的标准,女性越纤细、柔顺、娇媚,就越能受到宠爱。有人可能想当然地认为,这种性别美学符合阴阳之道。但历史事实并非如此:母系社会中的女性曾撑起大半个天空,不可能沉湎于阴柔之美;在男权社会建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女性依旧要承担不轻松的职责,譬如耕种、保家卫国、扶老携幼等。《周易》对应坤道的女性必须具有载物的厚德。倘若身心过于柔弱,怎么载物?又何厚之有?秦朝以前的性别美学主张女人应该“至柔而动也刚”。在《诗经》等民间文学作品中,“佳人”就是“硕女”。也就是说,优秀的女性不仅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而且应该高大健硕。由创作于北魏时期的《木兰词》,我们可以推知“硕女”的形象。诗中的木兰不过是一个民间女子也,但“易男装,市鞍马,代父从军”后,溯黄河,度黑山,转战驱驰12年,数建奇功,受到皇帝的嘉奖。在这12年间,她身边的小伙伴竟然“不知木兰是女郎”,足见其英武程度。显然,木兰就是古代“女汉子”中的佼佼者。
不过,男权社会的女性无权为自己制定审美尺度。作为占据优势地位的男性,希望女性柔弱、纤细、娇媚,衬托他们的强悍和威严。一旦生活条件趋于优裕,男人就会倡导这类性别美学。在中国,唐朝时期的人们虽然仍欣赏女性的丰腴之美,但渲染“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的风尚已经出现,而且日益不可小觑。到了宋朝,裹小脚之风先是在贵族阶层流行,逐渐扩展到寻常百姓家,最终将不合理的性别美学推到极致。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已不可考。据不可靠的传说,这个陋俗的始作俑者是五代十国时南唐国君李煜。这位没落帝王在诗词方面的造诣颇深,但其审美偏好却可以写入变态心理学——偏爱小脚女性。受他影响,一些贵族女孩开始裹足,试图以局部器官的娇小取悦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贵族美学开始影响平民阶层,最终危害寻常百姓的后代。到了清朝,裹小脚之风已经覆盖了华夏大地。脚小的女性备受男权社会的青睐。在无数男人的梦中,三寸金莲的形象时常唤起无限的爱怜。只有符合男人设定的尺度,女性才能显现为“美丽的性别”。某些留着“天足”的女性会刻意遮盖自己的下半身,以免“露了马脚”。在这种语境中,高大、丰满、强壮的女性通常属于较低的社会等级,“臀圆、脸红、穿着宽大的粗布衣服”的农妇几乎总是被放逐到美学世界之外。
现在看来,裹小脚和束腰都会使女性处于残疾状态。随着女权主义在19-20世纪的兴起,这两种风俗已经先后被废除。遗憾的是,束腰和裹小脚之风虽已被禁止,但它们所隶属的性别美学并未退出历史的地平线。后者仍以各种名义强调女性的柔弱特征,推出各种违背平等原则的身体意象,用纷繁的文化符号遮掩其病态品格,以各种方式诱导女性就范。面对这套死而不僵的性别美学,我们应该随时行使说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