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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改革府兵制

新之助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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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
  北周武帝在位期间整顿吏治,关心民间疾苦,使得政治清明,百姓安定,国势逐渐强盛。北周武帝进行的府兵制改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府兵制源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的专利,兵将之间的关系也主要通过鲜卑部落兵制来维系。最初的府兵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隔离的色彩,不利于兵力的扩张,加之容易导致权力分散,养成了一批骄兵悍将。公元560年,北周武帝宇文邕掌权后,审时度势,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政治、军事、经济上的一系列改革。其中,军事上的改革重心就集中在府兵制上。
  北周武帝认识到府兵制存在的缺陷,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元573年,他开始了府兵制改革:
  第一,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一改之前府兵只招鲜卑人的传统,在更大范围内征召府兵。规定均田上的“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选材力一人”来充当府兵,尤其是注重吸收均田上的广大汉族农民充当府兵。这样一来,府兵便由多种民族成分的人组成,大大扩充了北周的军力,为消灭北齐、统一北方奠定了军事基础。
  第二,改“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大大提高了府兵的地位,二十四军实现了“中央化”和“禁卫化”。
  第三,把军籍和民籍分开。被征的府兵本人可以免除租调和徭役,加强了对府兵的军事训练,进一步提高了府兵的战斗力。另外,家中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据史料记载,“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这样一来,有府兵的家庭在三年内也可以不交纳租调、不服徭役,原来为地方豪强大族所控制的农民,直接为朝廷所掌握。
  府兵制改革是北周武帝政绩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政治上看,改革府兵制加强了君主权力和中央集权,成为推动其完成统一北方大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公元575年,北周武帝大举进攻北齐,并于一年半后消灭北齐。灭齐以后,他把府兵制改革扩展到了整个北方。
  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府兵制为“军人及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军坊便为民族互动提供了特定的空间。军坊里的少数民族军士和汉族军士,平时生产、生活都在同一个区域之中,通过不断的接触、交流和互动,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了解更加深入,民族间的关系在无形之中也得到了改善。随着府兵制的发展,汉族平民也被纳入到府兵编制中,府兵中的少数民族也得以与汉族平民居住在一起,这种嵌入式居住格局的形成,不仅进一步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还推动了族际通婚。到后来,军坊被 “废”,原来在军坊中已经形成的少数民族和汉族混居的局面,得到进一步扩大,人们的居住地域不再受族群身份的限制,加速了民族之间的融合。
  北周武帝走的是继续“汉化”、深入“汉化”和反思“汉化”的道路。民族融合首先在军制上得到实现,进而推广到生产和经济发展上。府兵制改革之前,汉族和少数民族的职业分工有着严格的限制,汉族只能从事农耕、徭役等工作,而少数民族的主要任务是卫戍征伐。北周武帝改革府兵制之后,职业分工便冲破了民族界限,汉族在职业选择上更加自由。随着府兵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府兵不再仅是职业军人,他们还从事农业生产,即战时守土护边、闲时屯垦务农。受到汉族农耕文化的影响,府兵中的少数民族改变了游牧生产方式,逐渐由“兵牧合一”走向了“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道路。随着职业分工受民族成分的影响越来越小,少数民族和汉族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他们在共同保卫边疆的同时,还共同开发了边疆地区,促进了边疆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北周武帝 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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