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官场黑暗 官场丑闻令人震惊
彼岸花开 2018-11-09
明末时期,是评价并不好的一段历史时期,该时期吏治败坏,在任用官员问题上尤为突出,官场黑暗且发生过一系列丑闻和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
崇祯初,朝中京官或地方主官出缺,除循例由新进士中选拔外,也由任过一定时期的州县官吏中进行考选。这就给某些朝臣,大开了发财之门。
考选标准并非根据德、才,而是徇私枉法。譬如礼部郎中路迈,只因为和大学士周廷儒的弟弟周正仪是儿女亲家,依仗这个关系,竟订出“七千求词林(翰林官)、五千求科(给事中)、三千求道(监察御史)”的价格,公开受贿,代人走门路求官。如果没有把握,路迈岂敢公然如此?朝中层层勾结、徇私舞弊的内幕,由此不难窥见。
进京接受考选的官吏,为了攫取肥缺美缺,无不争相向当权者施贿。授官大权由吏部掌握。东厂为了分肥,常对该部的舞弊行为提出弹劾。因此,每遇考选的年头,吏部官员惴惴不安。后来双方协议,每次选官,由吏部送银二万两给厂监,听由该部寻找谋缺的人,从此才相安无事。
作为执法主管机构之一的刑部,同样是黑幕重重的浑水衙门。崇祯十二年升任该部尚书的甄淑,表面上道貌岸然,一介不取。但却听任儿子贪赃枉法制造了许多冤案。次年他因故下狱,囚禁狱内的受害人一见到他,立刻蜂涌而上,予以痛殴。狱官叶国华恐怕他被揍死,只好把他关在狱吏室内,使冤愤者不能近身。
任用大员也存在问题,皇帝往往凭印象出发,决定尚书、侍郎人选。在内外交困之际,这些人常获咎于皇帝,被当廷传旨系狱。崇祯十二年五月擢升兵部尚书的傅宗龙,年底即以“戏视封疆”,由朝房直接下狱。
傅宗龙步行进监,监门颇多。每过一门,狱吏狱卒都要钱。等身上携带的银钱用完,无法应命,竟被拒之于监房之外。直到家里送来了钱,满足了狱吏的需索,才得入内坐牢!
兵部侍郎谢启光入狱时,身无分文。牢头索贿不得,竟当场饱以老拳。
御史高钦舜和张养的遭遇更为离奇。他们到两淮巡盐,“厚载而归”。此事被厂卫探知,分肥不得,提出了弹劾。由于皇帝震怒,一切施贿手段都不奏效,最后两人同时处斩。高钦舜受不了看着张养先被处决的惨状,嘱咐家人厚赂监刑官和刽子手,要求先斩自己,果然如愿以偿。谁知他刚身首异处,“停刑”的圣旨就下达了。张养没有想到行贿请求先死,反拣得一条活命。
崇祯十五年以后,买卖官职的情况愈演愈烈。外省一司道官员,钻营升任巡抚,已向吏部送去五千两银子。此人患得患失,诚恐资历不够,做不成抚台,忙着又加送了两千两,结果真的擢升巡抚。一名小京官谋求外任浙江海道道员,吏部索价五千,他只答应三千,而且是先交一半,因而仅当上了知府。
吏部还订出卖官的价格:礼部属官二千两,兵部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只要八百。有人出了重金,买到吏部属员的位置,但还没有到任,就被“有力者”以更高的代价夺走了。
给事中廖国遴和杨枝起,手段更恶劣。他们主动登门,拜访入京考选的人,进行所求官职的讨价还价。如果出钱过少,两人当晚就再度登门,施加恫吓。文献记载,有人把随身携带的银子送完了还不够,“至货袍带以赂者”。
崇祯十五年八月,兵部尚书陈新甲因家仆泄密,被捕下狱。廖、杨二人连连上疏,要求处以极刑。而当收到陈家的重贿后,他们又奔走于刑部尚书徐石骐家中,为之说情,请予免死。是非颠倒,一至于此。
皇帝本人,对朝中贿赂公行的情况,并非一无所知。一次考选新进士,他曾对近臣说:“新进士选馆,将城内金子换尽矣!”虽然如此,可没有办法来扫除积弊。
由于考选弊端丛生.皇帝不再相信此一办法能选拔出扭转颓势的真才,从而又提出用人采行“荐举”的途径。消息刚刚传出,不少人便开始活动,向朝臣们行贿托情,央求予以推荐。
崇祯十六年,农民大起义席卷半个中国,往昔千方百计钻营做官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愿到经受过战火的地区任职。即使已被任命,都寻找种种借口,“规避不出”。
皇帝没有办法,只得亲自主持授官,在殿中供奉明太祖神位,让选中做官的人鱼贯进入,先在神位前跪拜,接着由后一人代前一人拈阄,阄上书明何州何县,一律即刻赴任,不准逃避。中选者个个愁眉苦脸,从积极行贿求职到被动拈阄授官,这又是桩少见的奇事。
关键词: 明朝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