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
民间俗称的“免死牌”,实为史书称之的“丹书铁券”。此物最早见于《楚汉春秋》(西汉陆贾著,其书已佚,《困学纪闻》十二引《楚汉春秋》:“高帝初封侯者,皆赐丹书铁券”),《汉书·高帝纪》则称“丹书铁契”,应是同一物件的不同叫法。当时的铭文为“使黄河如带,泰山如砺,汉有宗庙,尔无绝世。”
自汉后,“丹书铁券”历代相传,几乎每朝每代都有。“铁券”最初于券面阴刻,然后用丹砂填之,故称“丹书铁契”。梁时以银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也称“铁券”为“金书铁券”。
明代也不例外。明代功臣封爵皆赐铁券。铁券形制如同瓦状,分为七个等级,公为二等,侯为三等,伯为二等,大小尺寸随着等级差别各有不同。铁券外面雕刻该人的履历蒙恩的次数,对其功绩有详尽的记载,里面刻有免罪减禄的次数,用来提醒防备再犯过错,每个字都用金子镶嵌。每副铁券各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半颁给功臣,右半收藏内廷府库,有事就将铁券左右勘合,以作为凭据。
据《明史·舆服志四》载:“功臣铁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议为铁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钱允一有家藏吴越王镠唐赐铁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损益焉。其制如瓦,第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履历、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故则合之,以取信焉。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并赐铁券。公:李善长、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常茂。侯: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耿炳文、陈德、郭子兴、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鐸、硃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二十五年,改制铁券,赐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达、李文忠,侯吴杰、沐英,凡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
后来,笔者读到一篇文章,加深了对明朝“免死金牌”的认识。文章内容大致如下:
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十一日 ,
明太祖朱元璋临御奉天殿,皇太子、诸王侍从左右,丞相率领文武百官排列在丹陛左右。明太祖亲自确定功臣名次,大封开国功臣。西平县蔡寨乡冯老庄始祖冯诚父冯国用,追封为郢国公,叔冯胜被授为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右柱国、同参军国事,封宋国公,食禄三千石,赐铁券。其文曰:“朕闻历代开创之君,必有亲同骨肉痛若肢体之将,使之周旋左右,出入以防奸诈,遂得保全起身,施行造化,以有天下。既是而观,其功不小。朕自渡淮江以来,尔兄冯国用实典亲军,导从有方,动合古道。俄而膺疾长逝,眹念其劳,追封为郢国公。悯其子幼 ,又以尔胜继之。尔胜十余年间,居京师则除肘腋之患,历征战则建爪牙之功。敌犯龙江,帅军兵而大挫群寇;副将北伐,屡克捷而平定中原。宣力内外,佐成混一。今天下已定,论功行赏,朕无报尔,是用加尔爵禄,使尔子孙世世承袭。朕本疏愚,皆尊前代哲王之典礼。兹与尔誓:除谋逆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功。於戏!尔以忠诚,夙夜事朕 ,累除奸恶、爵禄之赏,由尔勋劳而致。尚其日慎一日,持守高盈,训及子孙,保于家世。”
洪武二十八年(1395)二月,明太祖赐毒酒毒死冯胜,冯胜诸子不得封而四处逃亡。铁券自然传给了冯诚。
建文元年(1399)七月初五,燕王
朱棣举兵反,史称靖难。时任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冯诚不忍仕,遂携铁券出走。初隐巫夔,后隐西平,铁券就成为了冯氏家族的传家之宝。
看来,“免死金牌”并没有真正使得它的主人
冯胜免死,皇帝想你死时,还是必须得死,免死不过是个从前笼络大臣的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