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反腐,对统治者而言一直都很难,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当代。纵观历朝历代的反腐招数,大都不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反腐败的招数多。
朱元璋反腐败最奇特的招数之一就是严禁官员娶当地女人做老婆,即便是做小老婆也不行。朱元璋认为,官员娶了当地的女人做老婆,不仅会使其家族贪污受贿更为方便,而且也不利于其家族贪污受贿东窗事发之后的惩治。因此,朱元璋将反腐败的重点放在预防为主上,便下令官员实行交流制,一律在异地做官,同时严禁官员娶当地的女人做老婆。这样既可以减少家族贪污受贿的机会,也可以降低因惩治贪污受贿带来的社会成本。
但有些官员并不把朱元璋的这一反腐败的法令当作一回事,偏偏顶风作案。
曹雪芹曾在《红楼梦》第二回就写了苏州知府贾雨村徇私枉法顶风作案的事情。贾雨村考中进士,做了苏州知府,他在苏州任上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迎娶旧交甄士隐家的丫环娇杏做小妾。后来贾雨村老婆死了,娇杏被扶成正房。曹雪芹不禁感慨道: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意思是娇杏这丫头命好,只因当年跟贾雨村“放了回电”,现在就一步登天,从小丫环变成了贵妇人。其实,这不过是曹雪芹笔下的小说故事,如果当时真有贾雨村这样的官员在当地娶妻纳妾,必然要身受酷刑,甚至要丢官去职。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凡府州县亲民官,任内娶部民妇女为妻妾者,杖八十……女家与主婚人并同罪,妻妾仍两离之。女给亲,财礼入官。这意思就是说,在地方官员如果娶当地的女人做老婆的话,也不管娶来是做大老婆还是做小老婆,一律都要打上八十大板;即便挨打之后,双方也得离开,并把彩礼上交国库。而且被娶的女人和这个娶老婆官员同样获罪,也得挨上八十大板。由此可见,朱元璋不仅制定了有关官员不得去当地女人做老婆的法令,同时也制定了便于操作的处罚规定。当时的大多数官员恐怕都不会像贾雨村一样去一个当地的女人做老婆。当然也有顶风作案的,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前程,一般都会有所收敛的。
朱元璋制定这一政策,来源于他一贯对贪官污吏的深痛恶绝,为此,他再作了开国皇帝之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反腐败措施,想方设法来预防官员贪污受贿,官员一律易地做官,并严禁在当地娶老婆就是这一系列反腐败的措施之一。采取预防为主,以减少官员贪污受贿的机会,便成为了朱元璋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最主要理念。
为了减少官员们贪污受贿的机会,朱元璋还不许官员们在当地买房。据《大明律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这意思就是说,地方官员不准在当地购买住宅房产,包括别墅之类高档次的住宅小区。如果有违反的,一律摘下乌纱帽,并要被扒掉裤子,打上五十大板,所购买普通住宅也好,高级别墅也罢,一律收归国有。
清朝照搬并进一步丰富了大明法律,不仅禁止地方官员在当地买房置产,而且也禁止部队干部在驻地买房置产。明清两代的朝廷大概都想到了一处了:官员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做官的当地拥有房产。不管是谁,只要在当地买房置产,就一律认定贪污,不但摘掉乌纱帽,而且还要打八十大板。
当然,不论是官员易地做官,不准娶当地女人做老婆也好,还是不许官员在现任地方买房置产也罢,并非靠一纸法令就能禁止得了的,不是照样出贾雨村这样知法犯法的官员吗?朱元璋做皇帝时,反腐败可谓是铁腕绝招,但是他的后世子孙却不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至于二百年后国破家亡。但是,朱元璋的反腐奇招还是能给予后人以启示的。那就是,反腐败不但要以预防为主,减少各级官员贪污腐败的机会,而且要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加重腐败官员的惩治刑罚,增加官员腐败后必须付出成本,让他们望而生畏,不敢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