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取士:固步自封的明代科举制度
山南慕北 2015-11-02
古代科举
明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题,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称为“八股文”。
所谓八股文,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出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落下十个部分组成。破题,开首用二句设破题意。承题,用三四句或五六句承接破题的意义加以说明。起讲,用数句或十数作为议论的开始,只写题大意,宜虚不宜实。入手一二句或三四句,为起讲后入手之处。以下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中心。这四股中,每股又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语句,一般是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亦有联属者,共合八股,故名八股文。全篇总字数, 顺治时定为550字,康熙时增为650字,最后改作700字。八股文的试题出自四书,应试者必须按四书五经的代圣贤立言,依格式填写,因而具很大的局限性,弊病尤大。然而明清取士,却以科举为重,而科举又以八股文为主,于是教育重心当然就完全放在如何教八股文与如何做八股文上了,严重束缚了学子的思想与才华。
八股取士,明清朝选拔官吏沿用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文体严格限于八股文,应考者不能发挥个人见解。明朝统治者用“八股取士”来禁锢知识分子思想。考中做官的,很多成为皇帝的忠顺奴仆。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三级进行。省级考试叫乡试,及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到京参加会试,合格者称为贡士;贡士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中举的知识分子,都能享受一些特权,可以免除差役和税粮,进士都有官做。但是,这些人很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
许多读书人为了中试,只顾埋头攻读经书,钻研八股,不讲究实际问题。考中做官后,他们大都成为皇帝的忠实奴仆。这种八股取士制度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不利于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