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党员同盟会是CC系中仅次于青白团的一个次级组织,它有着非常庞大的组织规模,这两点决定了它在CC系中的重要地位。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形态也非常特殊,它有自己的组织中心宗旨、组织原则、组织等级以及组织分层计数单位等,组织结构条理清晰,十分严谨。
忠实党员同盟会和CC系的关系
“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会”(以下简称“忠实党员同盟会”)是CC系的次级组织。“忠实党员同盟会”的中央干事和省级干事长一般由“青白团”团员兼任。“青白团”没有地方组织。“忠实党员同盟会”则有一个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其组织规模远超过“青白团”,是CC系在地方活动的组织主体。CC系在全国各地的组织活动,主要通过“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网络来进行。部分“忠实党员同盟会”的骨干会员同时也是“青白团”团员,如胡梦华即称他的入团入会手续是同时履行的。
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形态
“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组织形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以“始终奉蒋中正同志为本党唯一领袖”为组织的中心宗旨;声称“吾人为完成一党一国之历史任务,须使本党及领袖获得绝对的政治支配权”。每个入会会员均要求宣誓“绝对服从并拥护唯一之领袖”,并规定“宣扬本党领袖蒋中正同志之革命功绩”为每个会员的基本任务。
二、以“绝对集权制”为组织原则,强调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全会绝对服从领袖,要求会员“牺牲个人之一切自由、权利、幸福,甚至生命,以求本会目的之实现”,有别于国民党章程所规定的“民主集权制”。
三、组织系统共分5级,依次为:中央干部→省市干部→地方干部→地方支部→地方分部,与国民党组织系统大致相仿。“干部”是各级组织机构的称谓,相当于国民党的各级“党部”。各级“干部”内分别设若干干事和一名干事长;各级干事长为指挥各级组织的最高领袖,有最后决定权,有别于国民党党部的委员制。省市以下各级“干部”的干事长和干事,均由上级指派,而不由选举产生。规定省市“干部”每两周须开会一次,地方“干部”、地方支部和地方分部每周须开会一次。此外,省和地方“干部”的干事每月须对同级干事长作书面报告一次;省和地方“干部”的干事长每月须向其上级“干部”作书面报告一次;地方支部或分部每周须向区“干部”报告工作一次。
四、以“9”为分层计数单位,如中央“干部”由9名中央干事组成;省“干部”由9名省干事组成;省以下的各级干事亦以9人为限。此外,一省之内划分为若干区,但至多不超过9区;一区之内划分为若干地方,组织地方“干部”,但至多不超过9个;一地方之内以设9个地方支部为限;地方支部为本会的基本组织,每一支部以9名会员为限;地方支部之下,必要时得设地方分部,但每一支部之下,以设9个分部为限,每一分部会员以9人为限。(CC系似乎迷信“9”这个数字,其缘由为何?尚待考证。)
五、会员入会,须经中央“干部”考核认为合格,或经省市“干部”会议通过报请中央“干部”核准。凡经核准为会员者,须填具中国国民党忠实党员宣誓书,并履行“忠实党员宣誓”手续。规定会员有从事本会指定之一切工作的义务。
六、会员吸收对象分基本对象和普通对象。基本对象为大、中学学生,各级学校教师,各级党部活动分子,经济界之金融家、实业家、技术人才,尚未加入国民党的军人;普通对象为各级政府公务员,农村的民团队长,工厂工头,公司银行办事人员,商店店员和其他中下层社会的职业群众。
以上是“忠实党员同盟会”的法理形态。一般而言,一个组织的实际运作不可能完全依其法理形态进行。由于陈氏兄弟掌控着国民党中央组织大权,大多数省市党部控扼在CC系分子之手。故“青白团”和“忠实党员同盟会”的中上层组织系统主要寄附于国民党各级党部组织,不仅其中央干事会的办事处附设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机关内(1935年底以前),“忠实党员同盟会”的各省市干事和干事长也多由国民党各省市党部执监委员担任。在这些省市,其活动对内秘密,对外则凭借国民党各省市党部的招牌进行。省市党部遇有重大事件,一般先提交“忠实党员同盟会”在该省市的干事会审议通过,然后再由党部公开执行。“忠实党员同盟会”的省市干事会实际上成了这些省市国民党党部的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