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如何评价五四运动:天下最不经济的事
非我族类 2017-10-09
一、天下最不经济的事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的时候,胡适正陪同杜威先生在上海访问,同行的还有杜威的学生、北京大学教务长蒋梦麟。当时他们对北京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两天后才通过报纸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1920年五四运动一周年的时候,胡适和蒋梦麟联名发表文章——《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
该文提出五四运动的五大成效:
一是加强了学生主动负责的精神;
二是激发了学生对国家命运的关注;
三是丰富了学生团体生活的经验;
四是培养了学生作文演说的能力;
五是提高了学生追求知识的欲望。
与此同时,他们还指出学生运动的三大危害:
一是有些人自己不敢出面,却躲在人群中呐喊,从而助长了依赖群众的懦夫心理;
二是罢课时间一长,有些人就会养成逃课的习惯;
三是经过这场运动,有些人可能养成盲目从众的行为模式。
文章最后说:学生运动不是常态社会的行为模式,而是变态社会的必然产物。所谓常态社会,是一个比较清明、由成年人管理政治的社会。如果成年人不能尽责尽力,不能治理政府的腐败,那就是一个变态的社会了。在这种情况下,“干涉纠正的责任,遂落在一般未成年的男女学生的肩膀上”。
这篇文章的结论是:“荒唐的中年老年人闹下了乱子,却要未成年的学生抛弃学业,荒废光阴,来干涉纠正,这是天下最不经济的事。”
二、一个最正确的公式
1928年5月4日,胡适应邀在上海光华大学发表演说。当时胡适最担心的事就把五四运动当成一个空洞的口号,所以他说:五四运动除直接导致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并最终解决了“山东问题”外,其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其一,过去的学生只顾读书,不管闲事。五四运动使他们对社会政治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其二,为了参加运动,学生都组织了自己的社团,并创办了各自的出版物。这对新文学运动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其三,为了让普通老百姓关心政治,读书看报,许多学校都创办了平民学堂,使平民教育得到很大进步。
其四,中国劳工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工会,并与学生运动遥相呼应。
其五,妇女地位得到很大提高,从而形成了妇女解放的洪流。
其六,各个政党都非常注意吸收青年为自己的骨干。为了给他们开辟言论阵地,报纸副刊也由过去的“捧捧戏子,抬抬妓女”,改变为谈论“马克思、萧伯纳、克鲁泡特金等名词”了。
在演说中,胡适又一次强调学生运动是变态社会产物。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把这个观点总结成一个历史公式,并且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述:
凡在变态的社会与国家内,政治太腐败了,而无代表民意机关存在着;那末,干涉政治的责任,必定落在青年学生身上了。
为了证明这个历史公式,胡适以东汉末年的党锢之祸、北宋末年的陈东上书、清朝末年的戊戌政变、1848年的欧洲革命为例,得出如下结论:“政治腐化,至于极点,创议改革者,即为少年学生;亦唯此种热烈青年运动,革命事业,都有成功之一日”。相反,如果政治清明,而且有各种民意机构存在,那么政治就自然是成年人的事了。在这种情况下,青年学生就可以安心读书;他们的兴趣,就可以是体育比赛、跳舞看戏、谈情说爱了。胡适认为,无论从正面还是反面,都可以证明上述公式正确无误。
三、为个人主义正名
1935年是五四运动16周年,胡适在《独立评论》上发表《纪念五四》一文。在这篇文章中,胡适仍然向往常一样首先回顾了五四运动的经过,并披露了五四运动的爆发与蔡元培有直接关系。
文章说,1917年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的第一天,就提出“研究学术”的宗旨。后来陈独秀主办《新青年》,最初也是以反对旧礼教、提倡白话文为主,并且有意不谈政治,从而把思想革命限制在学术文化领域。但是,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消息传来之后,北京各学校放假三天,庆祝协约国的伟大胜利。整个北京就像陈独秀所说:“旌旗满街,电彩照耀,鼓乐喧阗,好不热闹!”
由于蔡元培当时是主张中国参战的,因此当胜利来到的时候,他的“兴致最高”。于是他约请教授们在天安门组织了演讲大会,“第一次借机会把北京大学的使命扩大到研究学术的范围以外。”也就是“从这一天起,北京大学就走上了干涉政治的路”。
1935年正是日军向华北步步紧逼,国家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如何应对这一严峻形势,是每一个中国人理应面对的大问题。但因为当时是不能直接谈论抗日问题的,所以胡适在文章中没有借题发挥涉及此事。但是,当看到张奚若在《大公报》发表了纪念五四的文章后,不仅“很受感动”,而且认为这是开拓言论边界的一个好角度。
张奚若与胡适是中国公学的同学,当时是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其文章的标题是《国民人格之培养》。该文首先指出:在辛亥革命的时候,由于当时的领导人只知道民主政治的形式,并不了解其精髓,所以他们只是抄袭模仿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皮毛而已。到了五四运动以后,大家才渐渐认识到欧美民主政治的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个人的解放。
紧接着,张奚若从专业的角度,指出个人主义政治哲学的精髓有三点:
一是承认政治是非的最终判断者是个人,而不是国家或政府;
二是承认个人有批评政府的权力;
三是承认个人有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
张先生还强调:当一个人拥有这些权力之后,“他才能觉得他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他才能感觉他做人的尊严和价值,他才能真爱护他的国家。”
在此基础上,张先生又进一步指出,尽管个人主义无论在理论上还是事实上都有许多缺陷和流弊,但由于“救国是一种伟大的事业,伟大的事业惟有伟大人格者才能胜任”,而个人主义恰恰可以养成忠诚勇敢的人格,所以只要不是有意与人民为敌的政体,就应该尊重个人主义。遗憾的是,我们的政府却不懂这个道理,总是想统一思想,铲除反动,从而白白“丧失了许多有志气有能力的好国民真人格”,这实在是很痛心的事。
在张奚若影响下,胡适又写了一篇的文章,标题是“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他说:“张先生所谓‘个人主义’,其实就是‘自由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他指出:个人主义有两种,一是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为我主义”,即假个人主义;二是有独立思想、只认真理不计利害的“个性主义”,即真正的个人主义。胡适还说:“……一些人嘲笑这种个人主义,笑它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时思想。这种人根本就不懂得维多利亚时代是多么光华灿烂的一个伟大时代。马克斯(马克思)、恩格尔(恩格斯),都生死在这个时代里,都是这个时代的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产儿。他们都是终身为自由奋斗的人。我们去维多利亚时代还老远哩。我们如何配嘲笑维多利亚时代呢!”
胡适文章发表后,张奚若又写了《再论国民人格》。文章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人只是家族的一分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这种情况到五四运动以后才大大改变。但不幸的是,五四运动以后,刚刚“萌芽的个人解放与人格培养”,在政府的严厉制裁下又日见消沉。于是,人们还没有脱离家庭束缚,又被压在国家的大帽子底下。再加上国家比家庭的权威要大得多,因此,“国家(其实就是政府)高于一切,绝对服从,无条件的拥护,思想要统一,行为要纪律化,批评是反动,不赞成是叛逆,全国的人最好都变成接受命令的机械,社会才能进步”云云,便成了整个社会的金科玉律,任何人不得违背。
张奚若还说:由于政府是由人而不是由神组成的,因此它不会不犯错误。再加上权力的诱惑,就更容易日趋腐败。防治的办法,除了“不见得一定有效”的分权之外,“最重要的一种”,就是通过舆论监督,使政府能够“接受批评容纳意见”。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培养明辨是非、敢于负责的独立的人格。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提倡用个人主义来培养国民人格的缘故。
四、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
1947年五四运动28周年之际,胡适为《大公报》写了纪念五四的“星期论文”。我注意到,胡适每当论及五四运动,都要提到孙中山的一段议论,其中有“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的话。因此胡适指出:“孙中山先生的评判是很正确很公允的。五四运动在两个月之中,轰动了全国的青年,解放了全国青年的思想,把白话文变成了全国青年达意表情的新工具,使多数青年感觉用文字来自由发表思想感情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不是极少数古文家专利的事,经过了这次轰动全国青年的大解放,方才有中山先生所赞叹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这是五四运动的永久的历史意义。”
在此期间,胡适还分别在北大学生“五四”筹备会举行的晚会和北大校友聚餐会上发表讲话。他说:陈独秀在《新青年的罪案》中“提出两点,即拥护科学与拥护民主。因拥护科学而反对孔教、反对旧思想;因拥护民主,而反对专制,反对独裁。这就是《新青年》的两大罪案,也就是新思潮运动的原因。”至于新思潮的意义,他认为是一种批评评判的态度与精神,是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理念。
我以为,只有联系张奚若所谓个人是“政治是非最终判断者”的理论,才能对胡适的论述有进一步认识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