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学生领袖傅斯年的反思: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
非我族类 2017-09-29
傅斯年是五四运动中著名的学生领袖,是研究五四运动绕不开的一个人。在五四运动之后,他曾经就该运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认为,五四运动中,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但他并不盲目乐观,而是提醒国人应随时警惕,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一个青年学生能有这样的见解当真让人惊叹。
1919年8月26日,傅斯年给他的好友、北大毕业后在清华学校任职的袁同礼写了一封信。这时,傅斯年已确定以山东公费的名额去欧洲留学。当时他病后初愈,大约病中不能做事,有暇思考。因而信中所谈,颇深入地触及一些重要问题。本文即以这封信为主,联系其他资料,分别讨论傅氏所提出的一些问题。
“中国新动机大见发露”
傅斯年在信中说:“自从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顿使人勇气十倍”。这时离开五四爱国运动之爆发仅三个多月,而距离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起——通常人们皆以文学革命运动的发起为标志——则已有两年半了。傅斯年这里所说的五四运动,应是指由学生奋起而波及全国的五四爱国运动,而这一运动在他们这一批五四健将的心目中,则无疑是经历两年多的新文化运动而鼓动起来的社会新思潮凝聚成的一种结果,又是许多新运动继涨增高的一个起点。最早提出“五四运动”这一概念的,是傅氏的好友、新潮社的骨干罗家伦。罗家伦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仅仅三个星期之后,就在一篇题名为《五四运动的精神》的文章里,不但最早提出了“五四运动”这一内涵丰富而又意义明确的概念,而且分析了五四运动所反映的基本精神。这些精神是:学生牺牲的精神;社会制裁的精神;民众自决的精神。学生是运动的先驱,是最先觉悟,最早奋起的力量。他们无所倚傍,赤手空拳,为国家,为民族的命运奋斗。这显然是极可贵的牺牲精神。所谓社会制裁,是指社会运动起来,对政府发生监督制约的作用,迫使他们不能不有所改变。至于民众自决的精神,则是指,一向被内外反动势力压得奄奄无生气的民众,起来向外交使团,向外部世界宣告自己的主张,向国内的统治当局抗争。对外,对内都喊出民众的声音,表现出一种民众自决的精神。由这三种精神作原动力,一则促进了改革思潮的进一步发展;二则,催生了许多社会的组织;三则,提升了民众的势力。
傅斯年所说的“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顿使人勇气十倍”,我们看了罗家伦的观察和总结,可以有进一步的理解。傅斯年本人在1919年10月出版的《新潮》第2卷第1号发表《〈新潮〉之回顾与前瞻》一文,也谈到了五四运动所发生的影响。他写道:“五四运动过后,中国的社会趋向改变了。有觉悟的添了许多,就是那些不曾自己觉悟的,也被这几声霹雳吓得清醒……以后是社会改造运动的时代。”这几句话显然可以看作是前引傅氏信中的那句话的一种注释。不过为了说明他的观察和评估不错,我们还是应该看看五四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变化。
(一)国民的觉醒。这是五四运动引发的最显著的新气象。为反对巴黎和会牺牲中国主权,反对日本侵占山东,为营救五四运动中被捕学生,全国各地,各个阶层,包括工人、工商业者、教育界、学术界、新闻界,甚至军界中,都有人奋起抗争,游行示威,宣言通电,派请愿团,组织各种团体等等,用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爱国、救国的意志。这种席卷全国、囊括各界的群众运动,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国民觉醒的明确表示。在有的地方,青年学生还到农村做宣传,使一部分农民也加入这觉醒的行列。
(二)社会团体的大量涌现。从前人们都说中国民众是“一盘散沙”,没有组织,没有活力。五四运动的勃兴,遽然改观,各种群众团体如雨后春笋,到处涌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学校、工厂、街市,各种行业,都有社会团体的组织。名目之多,数量之大,至今无人能够提供比较准确的统计数字。他们的活动多种多样,除了组织集会游行之外,办报刊,做社会调查,讨论国内外大事,办平民教育,办宣讲团……凡是有利于相互结合,有助于爱国运动,有助于动员群众的事情,他们都要做。于是,一个奄奄无生气的社会,活跃起来了;一个散漫无组织的社会,开始组织起来了。这种努力改造社会的团体的大量涌现,正就是傅斯年所说的“新动机大见发露的”重要表现之一。
(三)青年人个性解放的发露。个性解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鲁迅等人都曾发表过多篇文章提倡个性解放。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更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个性解放的基本要求是个人意志的自由,强调发展个人的才性,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做自己喜欢和需要做的事,但同时要对自己的言行负完全的责任。傅斯年是对此最有领悟的青年先觉分子。他在自己的文章里说:“`善'是从`个性'发出来的,没有`个性'就没有了`善'。”又说:“要是根本不许`个性'发展,`善'也成了僵死的、不情的了……所以,摧残`个性',直不啻把`善'一件东西根本推翻。”他解释说,只有听凭个人的意志做善事,才是真正的善。若被人逼迫着去做,即使真是好事,也失去了善的意义。因为他既可被逼做“善”事,无疑的也可被逼着去做坏事。诚然,个性中也可能会有不好的东西,但要求得善的东西,则离开个性的发展是万万不行的。制裁个性中不善的东西的办法,最重要的是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完全的责任。
五四运动大大激发了青年个性解放的要求。他们从被动的受教育(广义的,包括家庭和尊长的教训等),变为主动的磨炼自己。他们有的自动走出家庭,摆脱宗族、家族的压力,到学校,到各种团体中去求知识,求训练。在校的学生们则主动建立各种研究会、读书会、互助团体等等,办报纸、办刊物,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等等,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性。当时北京大学就有二十多个这样的自动组织起来的团体。更有不少青年勇敢冲破礼教的桎梏,要求婚姻自由等等。他们攻击旧式的家族、宗族的压制,反对各种不合理的限制,要求更多发展个性的空间。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个性解放的呼喊,实际表示“个人的发现”,“个人的解放”。中国传统一直是蔑视个人的存在,蔑视个人的价值。即使圣君贤相,也不是真正作为“个人”而存在,而是作为特定理念的载体才确定其地位和意义。五四时期的个性解放,是普普通通的独立的“个人”被发现。而且由于“个人”被发现,从而推及对女子地位的重新认识,引发了女子解放的运动。所以,个性解放实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五四时期,中国青年,主要是学生青年表现了前所未有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
(四)移风易俗的新气象。这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引发出来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婚丧礼俗一向被视为神圣,代代相传,不可改易。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最核心的内容是敬天法祖,在婚丧礼俗中最能体现出这一精神。五四时期,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胡适率先垂范,大胆进行婚礼丧礼的改革,各地效尤者,大有人在。如,一个叫李平的人,就自行改革其父的丧礼,并对婚姻问题提出崭新的观念。又如,一个叫刘象庚的人,也曾对自家丧礼做出改革。至于服饰、发式的改变则更较普遍。这些看起来似乎不很重要的变革,其社会意义是很深刻的,都是社会新的生机焕发的一种反映。
以上所说的这些新机发露的表象,有些是傅斯年所亲见,有些是报章杂志有所反映。其中有些方面,在1919年以后还有一个持续发展的时期。它们都可证明傅斯年的观察很敏锐,很深刻。
“厚蓄实力,不轻发泄”
傅斯年虽看到社会“新动机大见发露”的好兆头,但他并不盲目乐观。他是个好学深思的人。他颇知清末以来,中国有过好几次“新动机发露”的时候,但“都是结个不熟的果子,便落了”。他很盼望这一次能避免前辙,思想界要“厚蓄实力,不轻发泄”,做持久的努力,做长期的积累,使新动机引发出来的社会新因素,从容生长,发达,最后结出成熟的果子来。他所期待的成熟的果子,是社会的变革取得成功,中国随着世界进步的潮流,由一个老旧的中国变成一个新中国。这中间要做的工作实在太多太多了。所以,他最担心重复以往的轨辙,运动很快地兴起,很快地进入高潮,又很快地衰息。他对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老毛病,很有深刻的反省。还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前一个月,在《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一文中,他就指出:“凡是一种新主义、新事业,在西洋人手里,胜利未必很快,成功却不是糊里糊涂。一到中国人手里,总是登时结个不熟的果子,登时落了”,“因为中国人遗传性上有问题”,“因为中国人都以`识时务'为应世上策”。凡事只得皮毛,便求速成。应当说,这是相当深刻的针砭。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四个月之后,傅斯年在《〈新潮〉之回顾与前瞻》一文中又说道:“我觉得期刊物的出现太多了,有点不成熟而发挥的现象”;“厚蓄实力一层也是要注意的,发泄太早太猛,或者于将来无益有损”。他希望《新潮》同人能做扎实的努力,以期“在十年之后,收个切切实实的效果”。
一个身处五四运动高潮中的青年,能有这样深沉的反省思考,可谓极属难得。他在出国七个月后写给胡适的信里仍强烈表示出循循遵此反省的精神。他告诉胡适,自己决心要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培植根底,要认真读书,认真研究,不轻做文章。他对留学界“求速效,急名利,忽忘学业”的情形非常不满。他表示,希望胡适警惕成名所带来的危险,“愿先生终成老师,造一种学术上的大风气,不盼望先生现在就于中国偶像界中备一席”。
傅氏担心五四运动会重蹈旧辙,不待结出成熟的果子,就滑落下去,这是很有理由的。人们不能否认,过去几十年,的确有许多次机运就这样丧失掉了。而在五四运动时期,也确曾浮现出某些旧病复发的朕兆,出现一些值得担心的负面现象。当年,领导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人,或被公认为青年导师的人,或与傅斯年经历差不多相同的一些人,或关心新文化运动前途命运的人,也都曾指出过同类的现象,发出过类似的警告。当时在思想上对傅斯年影响最大的胡适,就在傅斯年写信给袁同礼的一个多月前,在《每周评论》第31号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就是看到人们太迷醉于各种主义,各种理论,甚至仅仅是口号,而不肯脚踏实地的研究问题。对于青年学生,他更是谆劝他们不要浮躁,不要动辄罢课,而要自觉地在学校生活中、团体生活中训练自己。当时的教育界领袖、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也给学生指出:“因群众运动的缘故,引起虚荣心、依赖心,精神上的损失也着实不少。”他说得虽然简单,且较含蓄,但所指的是一种消极的偏向,是一种傅斯年也为之担心的现象则是很明白的。
对于五四以后出现的负面现象,不少人都有所察觉,并表示出某种忧虑。查毓瑛在给胡适的信里,专门对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的一些不良倾向提出批评。他说,北大学生热衷于开会,每年大小会议不下千次,而“关系学术的恐怕不能占百分之一”。有些学生以“五四功臣”自居,“甚有将前什么会议代表、主任等字样印于名片”。大家无心于学问,反对考试,或考试舞弊等现象,不一而足。苇丛芜、李霁野的信里说:“高谈阔论的大有人在,实地做事却未必有人,这或者是全国普俱的病象。”为了纠正这种倾向,他们表示决心“不侈谈主义,只注重以浅显明了的理论,实地去宣传”,“把少数人的信念,脚踏实地去宣传到普通一般人的心里,使它变成一般人的普通信念”。
胡适的同学好友张奚若,甚至对《新青年》、《新潮》、《每周评论》也提出批评,认为其中有不很健全的因素。他认为,《新青年》中颇有“一知半解,不生不熟的议论,不但讨厌,简直危险”。他认为,守旧党固然是中国进步的大敌,但是“一知半解的维新家”更可畏。其“大弊在对于极复杂的社会现象纯以极简单的思想去判断,发为言论,仅觉可厌,施之事实,且属危险”。张氏的批评并非无中生有,《新青年》主要撰稿人之一高一涵也有反省。他在给胡适的信里说:“我从前东涂西抹,今天做一篇无治主义,明天做一篇社会主义,到现在才知道,全是摸风捉影之谈。我以为现在的`新思潮',也多犯了这个大毛病。”傅斯年在给袁同礼的信中也同样有这种反省,他自认为“半年新潮杂志的生活,说了许多空话”。
我还可以举出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的观察来证明傅斯年力倡“厚蓄实力,不轻发泄”的社会背景的真实性。早期共产主义者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张闻天在给张东荪的信里说:“吾们且看现在青年普遍的心理什(么)样?他们自己没有对于各种学问做根本的研究。人家要研究问题,他也加入研究,拿他的直觉写出来。写出直觉还不要紧,而心目中另抱出风头的目的……在思想改造的时代,此种事情当然免不了。但是此种现象,只能一现,长此以往,国家破产、思想破产。”中国近代史上凡有志做一番事业的人物皆甚推重曾国藩的“扎硬寨、打死仗”的精神。的确,曾氏于清朝国力衰微、政治腐败、民变大起的年代里,以一书生起而练兵,与叱咤半个中国的太平军相抗,且最终打败太平天国,成就所谓危朝“中兴”的大业。他这种能“扎硬寨、打死仗”的做事精神,自然也可以成就个人的某种野心,可以成就在历史上并无很大正面意义的事业。但是,要成就一种正当的伟大事业,没有这种精神肯定是不能成功的。傅斯年所谓“厚蓄实力,不轻发泄”,实与曾国藩的精神有相通之处。在五四运动的高潮中,在漫天“救国”、“革命”、“启蒙”、“改造”等等响亮的口号声中,能冷静思考,能见到运动中所暴露的种种负面现象,立意有以救之。这实在不是一般青年人所能有的表现。
五四运动的重要参加者之一李璜,在事隔十几年之后,回忆当时青年的思想状况时曾说:“自五四以来,这十二三年间,我们真是受不了。十五六世纪的文艺复兴所有`人性'的要求,十七八世纪启明(蒙)运动所有`个性'的要求,及十九世纪的`国性'的要求,三样东西一齐来,怎不令青年朋友要发狂了呢!”李璜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西方人经历三四百年的酝酿、生发,逐步做到的“人”的解放,“个性”的解放和“民族国家”的觉醒,在中国,因五四运动的爆发,这些观念和由这些观念所激发出来的种种欲望、理想、要求,一下子如山洪暴发,倾泻而来。人们没有充足的准备和从容消化吸收的时间,客观的社会环境同样没有为这些新观念、新型式的生活准备好适当的条件。所以,在新潮澎湃的过程中,不免发生种种不健全的因素。它既带来了社会改造的机遇,也带来过渡时期、转折时期的种种困惑。
在这样的时期,注重理性的思考,明确新的方向,把握恰当的方法,脚踏实地努力做事,实是极端重要的。傅斯年正确地提出了问题,并且努力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傅斯年致袁同礼的信在谈到思想界应该“厚蓄实力,不轻发泄”之后,紧接着又说:“清华学生的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若再往精深透彻上做几步,便可为学界之冠。”接着又对袁同礼说:“你是清华的职员,又曾是大学(指北京大学———引者)的学生。若把大学的精神输进清华,或者青出于蓝而青于蓝了。——这是你的责任。”这段话最核心的内容是他提出了“Sociability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Sociability,这个英文词的意义是爱交际,善交际,亲和性,群居性,就是在社会中,各个个人之间互相结合的意思。傅氏强调社会的结合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元素。因为他有一个重要的基本观念,他认为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所以至今难以摆脱原始的落后的宗法式生活方式。还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前,他就已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他曾说:“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大多数的社会不过是群众罢了。”在他看来,“凡名称其实的社会,———有能力的社会,有机体的社会,———总要有个密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若果仅仅散沙一盘,只好说是`乌合之众'。十个中国人所成就的,竟有时不敌一个西洋人”。他认为,这原因之一就是“西洋人所凭托的社会,是健全的,所以个人的能力,有机会发展;中国人所凭托的社会只是群众,只是有名无实。所以,个人的能力就无从发展”。他在《〈新潮〉发刊旨趣书》中也说:“西人观察者恒谓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又谓中国社会为二千年前之初民宗法社会,不适于今日。寻其实际,此言是矣”。中国社会之所以如此有名无实,或者说,只有群众而无社会,是因为“两千年专制的结果,把国民的责任心几乎消磨净了”。如是,人们便没有公益心,便没有公共生活的要求。由此,中国人一直习惯于群众的生活,而不习惯于社会的生活。在傅氏看来,社会和群众的生存状态最根本的区别是:(1)前者有组织,后者没有组织;(2)前者有活动力,后者没有活动力。因为有组织,所以有公共的规范;因为有活力,所以凭借社会,个人格外可以发挥创造力。傅斯年把有组织、有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社会,而把无组织、无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机械的社会。中国人因一直生活于有群众而无社会的状态下,因而不习惯于过有规范的团体生活和主动参与公共的事业,宁可处在千年不变的宗法式的僵化的生活状态里,倒觉得省心省力,过得舒服。傅斯年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首先是社会不曾进步,或者说,是始终不曾造就有组织、有活力的有机体社会。他认为,今后应是社会改造的时代,最中心的任务就是造就有机体的社会。
我们从王森先生所编的《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得知,在前述傅氏给袁同礼的信之后,在1919年下半年,他有两篇未刊遗稿,都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密切相关。一篇是《时代与曙光与危机》,一篇是《欧游途中随感录》,前者大致已完稿,有一万余字,后者是未完稿,只有《北京上海道中》一节。这两篇文字在《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都有部分影印照片,文字尚依稀可辨。后来,王森先生在《中国文化》上发表《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一文,文中对上述两篇遗稿的内容有一些摘引。我们不得见两篇遗稿全貌,仅据上文提到的一书一文所披露者,略作分析。
首先,傅斯年认为五四运动是一个重要的开端:“从五月四日以后,中国算有了`社会'了。”他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意义的见解。他指出,五四运动原是无领袖,不用手段和不计结果的,是自下而上生发出来的社会运动,因而可说是真的社会运动。这一点极具深刻意义。如果运动是由极少数领袖事前计划好的,“有领导”地搞起来的,这就有“运动群众”的意味。此种运动如果成功,其结果会造就一批“神圣”,他们拥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势力、影响,以致权力集中到这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如此,所成就的仍然不会是有机的社会,仍只是有群众而无社会。五四运动的起来,是基于各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心的觉醒。用傅斯年的话说,“五四运动可以说是社会责任心的新发明”。这种基于各个人的责任心而起的运动,才是真的社会运动。沿着这个方向扎实做去,才会成就一个有机的社会。相反,若是在大众还没有自觉的责任心的时候,少数人乘社会某种失控失序的情况,用一些响亮动听的口号把群众鼓动起来,那是不可能真正造成有机的新社会的。
其次,傅斯年表达出一个明确的看法:改造社会必须是自下而上的,“凡相信改造是自上而下的,就是以政治的力量改造社会,都不免有几分专制的臭味。凡相信改造是自下而上的,就是以社会的培养促进政治,才算有彻底的觉悟”。这一点同样有极深刻的意义。回首过去一百多年来,不少仁人志士都相信政治革命是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惟一途径。他们为此奋斗甚至牺牲生命。但到头来,剖析一下中国的社会,究竟改造了多少,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再次,与前述两点密切相关,傅斯年认为社会的改造、社会的进化,不能“跳墙”,即不能超越必经的阶段。他说:“兼程并进的进取,何尝不是中国此刻所要求的。不过,分别看来,快走则可,隔着个墙跳过去则不能。我以前很觉得跳墙的进取最便当。现在才知道社会的进化不能不受自然律的管辖,从甲级转到乙级,必须甲级试验失败了,试验他的人感觉着不彻底不圆满了,然后进入乙级,乙级的动作方有魄力,否则乙级建立在空中,力量必然薄弱。”(必须指出,傅斯年这段话有不精确的地方,既然说的是不能“跳墙”,则甲级试验失败,应另求正确方法,必求试验成功,然后方可进到乙级。否则,甲级失败了,越过甲级,进入乙级,则还是
“跳墙”。但从上下文的意思,我们知道傅氏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能越过甲级直接进入乙级)中国社会的改造、进步,能否“越级”,能否“猎等”的问题,自清末以来就争论不休。傅斯年以其极端锐敏的思想力,总结前人的思想遗产,加上切身的体验得出他自己的不可“跳墙”论,实在也可称得起是了不起的真知灼见。
第四,傅斯年在其改造社会的思考中,提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他在纪念五四运动一周年时,所写文章《青年的两件事业》说:“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社会一声不响,听政府胡为,等学生出来号呼。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没有舆论去监督政府。假使中国有社会,绝不会糟到这个样子。”显然,傅斯年认为,社会具有制约政府的功能。正因为中国无社会,因而无制约政府的力量,才使专制制度垂二千年而不亡。傅氏指出:“专制是和社会力量不能并存的。所以专制存在一天,必尽力破坏社会力。”验之中国历史,可谓不刊之论。傅斯年也正是着眼于铲除中国的专制制度,才要改造社会。这才是真正从根本上下功夫。没有一个足以制约、监督政府的社会,打倒专制、追求民主的口号喊得再响,或者用暴力打倒再多的“专制者”,结果仍摆脱不了专制。这是相当深刻的思想。
“中国新动机大见发露”
傅斯年在信中说:“自从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顿使人勇气十倍”。这时离开五四爱国运动之爆发仅三个多月,而距离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起——通常人们皆以文学革命运动的发起为标志——则已有两年半了。傅斯年这里所说的五四运动,应是指由学生奋起而波及全国的五四爱国运动,而这一运动在他们这一批五四健将的心目中,则无疑是经历两年多的新文化运动而鼓动起来的社会新思潮凝聚成的一种结果,又是许多新运动继涨增高的一个起点。最早提出“五四运动”这一概念的,是傅氏的好友、新潮社的骨干罗家伦。罗家伦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仅仅三个星期之后,就在一篇题名为《五四运动的精神》的文章里,不但最早提出了“五四运动”这一内涵丰富而又意义明确的概念,而且分析了五四运动所反映的基本精神。这些精神是:学生牺牲的精神;社会制裁的精神;民众自决的精神。学生是运动的先驱,是最先觉悟,最早奋起的力量。他们无所倚傍,赤手空拳,为国家,为民族的命运奋斗。这显然是极可贵的牺牲精神。所谓社会制裁,是指社会运动起来,对政府发生监督制约的作用,迫使他们不能不有所改变。至于民众自决的精神,则是指,一向被内外反动势力压得奄奄无生气的民众,起来向外交使团,向外部世界宣告自己的主张,向国内的统治当局抗争。对外,对内都喊出民众的声音,表现出一种民众自决的精神。由这三种精神作原动力,一则促进了改革思潮的进一步发展;二则,催生了许多社会的组织;三则,提升了民众的势力。
傅斯年所说的“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的新动机大见发露,顿使人勇气十倍”,我们看了罗家伦的观察和总结,可以有进一步的理解。傅斯年本人在1919年10月出版的《新潮》第2卷第1号发表《〈新潮〉之回顾与前瞻》一文,也谈到了五四运动所发生的影响。他写道:“五四运动过后,中国的社会趋向改变了。有觉悟的添了许多,就是那些不曾自己觉悟的,也被这几声霹雳吓得清醒……以后是社会改造运动的时代。”这几句话显然可以看作是前引傅氏信中的那句话的一种注释。不过为了说明他的观察和评估不错,我们还是应该看看五四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变化。
(一)国民的觉醒。这是五四运动引发的最显著的新气象。为反对巴黎和会牺牲中国主权,反对日本侵占山东,为营救五四运动中被捕学生,全国各地,各个阶层,包括工人、工商业者、教育界、学术界、新闻界,甚至军界中,都有人奋起抗争,游行示威,宣言通电,派请愿团,组织各种团体等等,用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爱国、救国的意志。这种席卷全国、囊括各界的群众运动,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国民觉醒的明确表示。在有的地方,青年学生还到农村做宣传,使一部分农民也加入这觉醒的行列。
(二)社会团体的大量涌现。从前人们都说中国民众是“一盘散沙”,没有组织,没有活力。五四运动的勃兴,遽然改观,各种群众团体如雨后春笋,到处涌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学校、工厂、街市,各种行业,都有社会团体的组织。名目之多,数量之大,至今无人能够提供比较准确的统计数字。他们的活动多种多样,除了组织集会游行之外,办报刊,做社会调查,讨论国内外大事,办平民教育,办宣讲团……凡是有利于相互结合,有助于爱国运动,有助于动员群众的事情,他们都要做。于是,一个奄奄无生气的社会,活跃起来了;一个散漫无组织的社会,开始组织起来了。这种努力改造社会的团体的大量涌现,正就是傅斯年所说的“新动机大见发露的”重要表现之一。
(三)青年人个性解放的发露。个性解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鲁迅等人都曾发表过多篇文章提倡个性解放。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更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个性解放的基本要求是个人意志的自由,强调发展个人的才性,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做自己喜欢和需要做的事,但同时要对自己的言行负完全的责任。傅斯年是对此最有领悟的青年先觉分子。他在自己的文章里说:“`善'是从`个性'发出来的,没有`个性'就没有了`善'。”又说:“要是根本不许`个性'发展,`善'也成了僵死的、不情的了……所以,摧残`个性',直不啻把`善'一件东西根本推翻。”他解释说,只有听凭个人的意志做善事,才是真正的善。若被人逼迫着去做,即使真是好事,也失去了善的意义。因为他既可被逼做“善”事,无疑的也可被逼着去做坏事。诚然,个性中也可能会有不好的东西,但要求得善的东西,则离开个性的发展是万万不行的。制裁个性中不善的东西的办法,最重要的是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完全的责任。
五四运动大大激发了青年个性解放的要求。他们从被动的受教育(广义的,包括家庭和尊长的教训等),变为主动的磨炼自己。他们有的自动走出家庭,摆脱宗族、家族的压力,到学校,到各种团体中去求知识,求训练。在校的学生们则主动建立各种研究会、读书会、互助团体等等,办报纸、办刊物,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等等,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性。当时北京大学就有二十多个这样的自动组织起来的团体。更有不少青年勇敢冲破礼教的桎梏,要求婚姻自由等等。他们攻击旧式的家族、宗族的压制,反对各种不合理的限制,要求更多发展个性的空间。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个性解放的呼喊,实际表示“个人的发现”,“个人的解放”。中国传统一直是蔑视个人的存在,蔑视个人的价值。即使圣君贤相,也不是真正作为“个人”而存在,而是作为特定理念的载体才确定其地位和意义。五四时期的个性解放,是普普通通的独立的“个人”被发现。而且由于“个人”被发现,从而推及对女子地位的重新认识,引发了女子解放的运动。所以,个性解放实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五四时期,中国青年,主要是学生青年表现了前所未有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
(四)移风易俗的新气象。这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引发出来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婚丧礼俗一向被视为神圣,代代相传,不可改易。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最核心的内容是敬天法祖,在婚丧礼俗中最能体现出这一精神。五四时期,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胡适率先垂范,大胆进行婚礼丧礼的改革,各地效尤者,大有人在。如,一个叫李平的人,就自行改革其父的丧礼,并对婚姻问题提出崭新的观念。又如,一个叫刘象庚的人,也曾对自家丧礼做出改革。至于服饰、发式的改变则更较普遍。这些看起来似乎不很重要的变革,其社会意义是很深刻的,都是社会新的生机焕发的一种反映。
以上所说的这些新机发露的表象,有些是傅斯年所亲见,有些是报章杂志有所反映。其中有些方面,在1919年以后还有一个持续发展的时期。它们都可证明傅斯年的观察很敏锐,很深刻。
“厚蓄实力,不轻发泄”
傅斯年虽看到社会“新动机大见发露”的好兆头,但他并不盲目乐观。他是个好学深思的人。他颇知清末以来,中国有过好几次“新动机发露”的时候,但“都是结个不熟的果子,便落了”。他很盼望这一次能避免前辙,思想界要“厚蓄实力,不轻发泄”,做持久的努力,做长期的积累,使新动机引发出来的社会新因素,从容生长,发达,最后结出成熟的果子来。他所期待的成熟的果子,是社会的变革取得成功,中国随着世界进步的潮流,由一个老旧的中国变成一个新中国。这中间要做的工作实在太多太多了。所以,他最担心重复以往的轨辙,运动很快地兴起,很快地进入高潮,又很快地衰息。他对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老毛病,很有深刻的反省。还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前一个月,在《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一文中,他就指出:“凡是一种新主义、新事业,在西洋人手里,胜利未必很快,成功却不是糊里糊涂。一到中国人手里,总是登时结个不熟的果子,登时落了”,“因为中国人遗传性上有问题”,“因为中国人都以`识时务'为应世上策”。凡事只得皮毛,便求速成。应当说,这是相当深刻的针砭。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四个月之后,傅斯年在《〈新潮〉之回顾与前瞻》一文中又说道:“我觉得期刊物的出现太多了,有点不成熟而发挥的现象”;“厚蓄实力一层也是要注意的,发泄太早太猛,或者于将来无益有损”。他希望《新潮》同人能做扎实的努力,以期“在十年之后,收个切切实实的效果”。
一个身处五四运动高潮中的青年,能有这样深沉的反省思考,可谓极属难得。他在出国七个月后写给胡适的信里仍强烈表示出循循遵此反省的精神。他告诉胡适,自己决心要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培植根底,要认真读书,认真研究,不轻做文章。他对留学界“求速效,急名利,忽忘学业”的情形非常不满。他表示,希望胡适警惕成名所带来的危险,“愿先生终成老师,造一种学术上的大风气,不盼望先生现在就于中国偶像界中备一席”。
傅氏担心五四运动会重蹈旧辙,不待结出成熟的果子,就滑落下去,这是很有理由的。人们不能否认,过去几十年,的确有许多次机运就这样丧失掉了。而在五四运动时期,也确曾浮现出某些旧病复发的朕兆,出现一些值得担心的负面现象。当年,领导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人,或被公认为青年导师的人,或与傅斯年经历差不多相同的一些人,或关心新文化运动前途命运的人,也都曾指出过同类的现象,发出过类似的警告。当时在思想上对傅斯年影响最大的胡适,就在傅斯年写信给袁同礼的一个多月前,在《每周评论》第31号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就是看到人们太迷醉于各种主义,各种理论,甚至仅仅是口号,而不肯脚踏实地的研究问题。对于青年学生,他更是谆劝他们不要浮躁,不要动辄罢课,而要自觉地在学校生活中、团体生活中训练自己。当时的教育界领袖、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也给学生指出:“因群众运动的缘故,引起虚荣心、依赖心,精神上的损失也着实不少。”他说得虽然简单,且较含蓄,但所指的是一种消极的偏向,是一种傅斯年也为之担心的现象则是很明白的。
对于五四以后出现的负面现象,不少人都有所察觉,并表示出某种忧虑。查毓瑛在给胡适的信里,专门对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的一些不良倾向提出批评。他说,北大学生热衷于开会,每年大小会议不下千次,而“关系学术的恐怕不能占百分之一”。有些学生以“五四功臣”自居,“甚有将前什么会议代表、主任等字样印于名片”。大家无心于学问,反对考试,或考试舞弊等现象,不一而足。苇丛芜、李霁野的信里说:“高谈阔论的大有人在,实地做事却未必有人,这或者是全国普俱的病象。”为了纠正这种倾向,他们表示决心“不侈谈主义,只注重以浅显明了的理论,实地去宣传”,“把少数人的信念,脚踏实地去宣传到普通一般人的心里,使它变成一般人的普通信念”。
胡适的同学好友张奚若,甚至对《新青年》、《新潮》、《每周评论》也提出批评,认为其中有不很健全的因素。他认为,《新青年》中颇有“一知半解,不生不熟的议论,不但讨厌,简直危险”。他认为,守旧党固然是中国进步的大敌,但是“一知半解的维新家”更可畏。其“大弊在对于极复杂的社会现象纯以极简单的思想去判断,发为言论,仅觉可厌,施之事实,且属危险”。张氏的批评并非无中生有,《新青年》主要撰稿人之一高一涵也有反省。他在给胡适的信里说:“我从前东涂西抹,今天做一篇无治主义,明天做一篇社会主义,到现在才知道,全是摸风捉影之谈。我以为现在的`新思潮',也多犯了这个大毛病。”傅斯年在给袁同礼的信中也同样有这种反省,他自认为“半年新潮杂志的生活,说了许多空话”。
我还可以举出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的观察来证明傅斯年力倡“厚蓄实力,不轻发泄”的社会背景的真实性。早期共产主义者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张闻天在给张东荪的信里说:“吾们且看现在青年普遍的心理什(么)样?他们自己没有对于各种学问做根本的研究。人家要研究问题,他也加入研究,拿他的直觉写出来。写出直觉还不要紧,而心目中另抱出风头的目的……在思想改造的时代,此种事情当然免不了。但是此种现象,只能一现,长此以往,国家破产、思想破产。”中国近代史上凡有志做一番事业的人物皆甚推重曾国藩的“扎硬寨、打死仗”的精神。的确,曾氏于清朝国力衰微、政治腐败、民变大起的年代里,以一书生起而练兵,与叱咤半个中国的太平军相抗,且最终打败太平天国,成就所谓危朝“中兴”的大业。他这种能“扎硬寨、打死仗”的做事精神,自然也可以成就个人的某种野心,可以成就在历史上并无很大正面意义的事业。但是,要成就一种正当的伟大事业,没有这种精神肯定是不能成功的。傅斯年所谓“厚蓄实力,不轻发泄”,实与曾国藩的精神有相通之处。在五四运动的高潮中,在漫天“救国”、“革命”、“启蒙”、“改造”等等响亮的口号声中,能冷静思考,能见到运动中所暴露的种种负面现象,立意有以救之。这实在不是一般青年人所能有的表现。
五四运动的重要参加者之一李璜,在事隔十几年之后,回忆当时青年的思想状况时曾说:“自五四以来,这十二三年间,我们真是受不了。十五六世纪的文艺复兴所有`人性'的要求,十七八世纪启明(蒙)运动所有`个性'的要求,及十九世纪的`国性'的要求,三样东西一齐来,怎不令青年朋友要发狂了呢!”李璜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西方人经历三四百年的酝酿、生发,逐步做到的“人”的解放,“个性”的解放和“民族国家”的觉醒,在中国,因五四运动的爆发,这些观念和由这些观念所激发出来的种种欲望、理想、要求,一下子如山洪暴发,倾泻而来。人们没有充足的准备和从容消化吸收的时间,客观的社会环境同样没有为这些新观念、新型式的生活准备好适当的条件。所以,在新潮澎湃的过程中,不免发生种种不健全的因素。它既带来了社会改造的机遇,也带来过渡时期、转折时期的种种困惑。
在这样的时期,注重理性的思考,明确新的方向,把握恰当的方法,脚踏实地努力做事,实是极端重要的。傅斯年正确地提出了问题,并且努力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傅斯年致袁同礼的信在谈到思想界应该“厚蓄实力,不轻发泄”之后,紧接着又说:“清华学生的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若再往精深透彻上做几步,便可为学界之冠。”接着又对袁同礼说:“你是清华的职员,又曾是大学(指北京大学———引者)的学生。若把大学的精神输进清华,或者青出于蓝而青于蓝了。——这是你的责任。”这段话最核心的内容是他提出了“Sociability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Sociability,这个英文词的意义是爱交际,善交际,亲和性,群居性,就是在社会中,各个个人之间互相结合的意思。傅氏强调社会的结合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元素。因为他有一个重要的基本观念,他认为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所以至今难以摆脱原始的落后的宗法式生活方式。还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前,他就已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他曾说:“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大多数的社会不过是群众罢了。”在他看来,“凡名称其实的社会,———有能力的社会,有机体的社会,———总要有个密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若果仅仅散沙一盘,只好说是`乌合之众'。十个中国人所成就的,竟有时不敌一个西洋人”。他认为,这原因之一就是“西洋人所凭托的社会,是健全的,所以个人的能力,有机会发展;中国人所凭托的社会只是群众,只是有名无实。所以,个人的能力就无从发展”。他在《〈新潮〉发刊旨趣书》中也说:“西人观察者恒谓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又谓中国社会为二千年前之初民宗法社会,不适于今日。寻其实际,此言是矣”。中国社会之所以如此有名无实,或者说,只有群众而无社会,是因为“两千年专制的结果,把国民的责任心几乎消磨净了”。如是,人们便没有公益心,便没有公共生活的要求。由此,中国人一直习惯于群众的生活,而不习惯于社会的生活。在傅氏看来,社会和群众的生存状态最根本的区别是:(1)前者有组织,后者没有组织;(2)前者有活动力,后者没有活动力。因为有组织,所以有公共的规范;因为有活力,所以凭借社会,个人格外可以发挥创造力。傅斯年把有组织、有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社会,而把无组织、无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机械的社会。中国人因一直生活于有群众而无社会的状态下,因而不习惯于过有规范的团体生活和主动参与公共的事业,宁可处在千年不变的宗法式的僵化的生活状态里,倒觉得省心省力,过得舒服。傅斯年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首先是社会不曾进步,或者说,是始终不曾造就有组织、有活力的有机体社会。他认为,今后应是社会改造的时代,最中心的任务就是造就有机体的社会。
我们从王森先生所编的《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得知,在前述傅氏给袁同礼的信之后,在1919年下半年,他有两篇未刊遗稿,都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密切相关。一篇是《时代与曙光与危机》,一篇是《欧游途中随感录》,前者大致已完稿,有一万余字,后者是未完稿,只有《北京上海道中》一节。这两篇文字在《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都有部分影印照片,文字尚依稀可辨。后来,王森先生在《中国文化》上发表《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一文,文中对上述两篇遗稿的内容有一些摘引。我们不得见两篇遗稿全貌,仅据上文提到的一书一文所披露者,略作分析。
首先,傅斯年认为五四运动是一个重要的开端:“从五月四日以后,中国算有了`社会'了。”他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意义的见解。他指出,五四运动原是无领袖,不用手段和不计结果的,是自下而上生发出来的社会运动,因而可说是真的社会运动。这一点极具深刻意义。如果运动是由极少数领袖事前计划好的,“有领导”地搞起来的,这就有“运动群众”的意味。此种运动如果成功,其结果会造就一批“神圣”,他们拥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势力、影响,以致权力集中到这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如此,所成就的仍然不会是有机的社会,仍只是有群众而无社会。五四运动的起来,是基于各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心的觉醒。用傅斯年的话说,“五四运动可以说是社会责任心的新发明”。这种基于各个人的责任心而起的运动,才是真的社会运动。沿着这个方向扎实做去,才会成就一个有机的社会。相反,若是在大众还没有自觉的责任心的时候,少数人乘社会某种失控失序的情况,用一些响亮动听的口号把群众鼓动起来,那是不可能真正造成有机的新社会的。
其次,傅斯年表达出一个明确的看法:改造社会必须是自下而上的,“凡相信改造是自上而下的,就是以政治的力量改造社会,都不免有几分专制的臭味。凡相信改造是自下而上的,就是以社会的培养促进政治,才算有彻底的觉悟”。这一点同样有极深刻的意义。回首过去一百多年来,不少仁人志士都相信政治革命是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惟一途径。他们为此奋斗甚至牺牲生命。但到头来,剖析一下中国的社会,究竟改造了多少,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再次,与前述两点密切相关,傅斯年认为社会的改造、社会的进化,不能“跳墙”,即不能超越必经的阶段。他说:“兼程并进的进取,何尝不是中国此刻所要求的。不过,分别看来,快走则可,隔着个墙跳过去则不能。我以前很觉得跳墙的进取最便当。现在才知道社会的进化不能不受自然律的管辖,从甲级转到乙级,必须甲级试验失败了,试验他的人感觉着不彻底不圆满了,然后进入乙级,乙级的动作方有魄力,否则乙级建立在空中,力量必然薄弱。”(必须指出,傅斯年这段话有不精确的地方,既然说的是不能“跳墙”,则甲级试验失败,应另求正确方法,必求试验成功,然后方可进到乙级。否则,甲级失败了,越过甲级,进入乙级,则还是
“跳墙”。但从上下文的意思,我们知道傅氏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能越过甲级直接进入乙级)中国社会的改造、进步,能否“越级”,能否“猎等”的问题,自清末以来就争论不休。傅斯年以其极端锐敏的思想力,总结前人的思想遗产,加上切身的体验得出他自己的不可“跳墙”论,实在也可称得起是了不起的真知灼见。
第四,傅斯年在其改造社会的思考中,提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他在纪念五四运动一周年时,所写文章《青年的两件事业》说:“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社会一声不响,听政府胡为,等学生出来号呼。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没有舆论去监督政府。假使中国有社会,绝不会糟到这个样子。”显然,傅斯年认为,社会具有制约政府的功能。正因为中国无社会,因而无制约政府的力量,才使专制制度垂二千年而不亡。傅氏指出:“专制是和社会力量不能并存的。所以专制存在一天,必尽力破坏社会力。”验之中国历史,可谓不刊之论。傅斯年也正是着眼于铲除中国的专制制度,才要改造社会。这才是真正从根本上下功夫。没有一个足以制约、监督政府的社会,打倒专制、追求民主的口号喊得再响,或者用暴力打倒再多的“专制者”,结果仍摆脱不了专制。这是相当深刻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