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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史上三大惨案之一:长沙文夕大火

新之助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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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夕大火
  1938年11月13日凌晨发生在长沙的一场人为毁灭性火灾。因应日寇的进犯,国民党当局采用焦土政策,制定了焚烧长沙的计划。但在计划正式实施之前,一系列偶然因素却让这场火灾变得完全不受控制,最终导致长沙30000多人丧生,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经济损失约10亿元。也让长沙与斯大林格勒、广岛和长崎一起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毁坏最严重的城市。是中国抗战史上与花园口决堤、重庆防空洞惨案并称的三大惨案之一。
  为平息民愤,1938年11月16日蒋介石赶到长沙,下令速捕首事有关人员,依法严惩,并限两天内结案。曾参与长沙大火案审理的第九战区司令部调查室主任张振国回忆,11月18日的审判结果,原本是酆悌处有期徒刑10年,徐昆、文重孚二人各判7年,但专案组报呈最高当局后,蒋介石的批示为:“渎职殃民,一律枪决,张治中撤职查办。”1938年11月20日,三人在南门口外侯家塘刑场枪决。
  文夕大火事后处理:
  一、长沙警备司令鄷悌、警备二团团长徐昆,以辱职殃民,玩忽职守罪被执行枪决;湖南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以未奉命令,放弃职守罪,被执行枪决。
  二、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用人失察、防范疏忽,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
  三、 湖南省保安处长徐权,惊慌失措,动摇人心,革职查办。
  四、长沙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石国基、参谋处长许权在逃,予以革职,通缉查办。
  五、 长沙市市长席楚霖弃职潜逃,革职留任。
  事后汪精卫在重庆发表了一篇反对焦土抗战的报道,报道说:“如果‘焦土抗战’就像长沙那样毁灭自己,那还不如不抗战的好!”

关键词: 抗战 文夕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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