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蔡元培在北大首推“学分制”
新之助 2016-02-19
蔡元培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发展追其根源,起源于选课制的产生和发展。选课制于18世纪末首创于德国。
1779年,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 杰斐逊首先把选课制引入了威廉和玛丽学院。也有人认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认为人的能力、素质等存在差异,不能按同一僵硬的模式培养,主张扩大课程科目,允许学生有充分的选择范围,安排自己的学习专业和课程。选课制蓬勃兴起遇到的新问题是如何计算学生毕业取得学位所必须完成的学习量,于是学分制应运而生。广义地讲,学分制不仅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五四运动前后,我国的一些教育家从日本或欧美引进了学分制,如张伯芩在天津南开大学实行积点学分制和选科制。我国正式推行学分制的标志是1918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实行的“选科制”。此后二、三十年,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实行学分制。著名的西南联合大学,其课程参照当时的哈佛大学,也采用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