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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何时举行

新之助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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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旧址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典礼在北京新落成的众议院议场举行。自上午9时起,议员们身着特制礼服陆续齐集会场。其中有参议员274人,众议员596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皆列席,其他内外观礼代表千余人。
  11时,宣布典礼开始,拱卫军鸣礼炮108响以致敬。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长施愚报告国会召集经过,并公推议员中年事最高的云南参议员杨琼为临时主席。杨就席后,委托林长民代读开会词,继请袁世凯特派代表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登台致贺。
  梁士诒代袁世凯致词说:“我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万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同深庆幸,”并高呼“中华民国万岁!民国国会万岁!”
  民元国会,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国会。1912年8月27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并成立了一个办事临时机构“筹备国会事务局”。根据《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国会分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员,22行省,每省各10名;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各设选举会,分别选出27名、10名、3名;另由中央学会选出8名;各地华侨选出6名。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274人。仿照美国制度,六年一任,两年一选,以保持其新陈代谢。
  众议员的名额,则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80万人口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10人,人口不足800万的小省份亦照选。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22行省中以直隶(河北)人口最多,有众议员46人。人口最少的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10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任期三年为一届,三年一选。选举分初选和复选,条例滋多,不俱载。按法定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596人。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841人。
  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参众两院国会议员。登记选民共四千万以上,占全国人口9.98%。选出的议员,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自由职业者、原清朝官吏等;其中,国民党籍议员约占45%左右,是国会第一大党。

关键词: 国会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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