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历法改革搅乱春节:民众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
新之助 2016-02-17
民国历法
1913年是阴历癸丑年,原本该腊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却在“旧新年”里遵命如常办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则好好地热闹了一番:“北京自总统府国务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与悬旗结彩,脱帽鞠躬,欢呼民国万岁者,何等兴高采烈。”
但除了官府外,北京城里并无多少过节的气氛,普通人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间,《大公报》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民众对这个新年大多瞠目以对,“然起视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纪念也者”。临近腊月了,北京人想的是随后而来的“忙年”,根本没将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里。
之所以出现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与民国元年突如其来的历法改革大有关系。在1912年民国新政府成立的次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便颁布了命令:“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袭了几千年的夏历,就要被这一纸通令宣告废止了。
报纸号召民众过新“元宵节”,可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没有一点节日气氛
为了使民众了解新历法,更为了确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没来得及在元旦大张旗鼓庆祝的南京临时政府,决议于1912年1月15日补行庆典。
这个不伦不类的庆祝日该如何命名,才能让百姓认同呢?如果依据常理推断,既然元旦成了新年第一日,半个月之后便该是元宵节了吧?
果然,报纸上都在呼吁“大家来闹新元宵”,1月15日那一天的所有庆祝活动依照的也都是元宵节的习俗。上海各中学都放了假,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也停理谳政一天。入夜后一些城区还有提灯游行,引来无数路人旁观,声势可谓不小。
可老天爷却不按新历法运转,“元宵节”的夜晚没有月亮,毕竟那天是阴历的十一月二十七。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自然也没有什么节日气氛。
报纸号召民众过新“元宵节”,可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没有一点节日气氛,新历搅乱商界习惯,新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旧历结账;历法的新旧选择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历被等同于不支持民国;改革者规定“阴历新年期间必须照常办公”,但阴历年节政府部门常常是屋在人空;意识到旧俗难除,南京临时政府下令内务部编印民国元年历书时“新旧二历并存”。
其实,比没有月亮的“元宵节”更大的问题早就来了。
1月2日改历命令刚刚颁行,3日的《申报》上就登载了这样的消息:“商界中人,咸以往来账款,例于年底归来,今骤改正朔,急难清理,莫不仓皇失措,即民间一应习惯,亦不及骤然改变,咸有难色。”
过去商户们的银钱货物往来,凭的是交情与信用,常常是见货不见银。等到阴历年关,再拿着账本一总结算。本来还有一个多月才到结账的日期,如今临时政府的改历令突如其来,商家们措手不及,放账的、欠钱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针毡。
鉴于民间抱怨之声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不得不下令:“沪上各商店往来债款,仍于阳历二月十七号即阴历十二月三十日,暂照旧章分别结算收还,以昭公允。”
有了地方长官的亲口许诺,商家自然不再将新历放在眼里。各个行业商会虽然遵令协调,但大多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规矩仍然通行无碍。唯独便宜了那些放高利贷的不法之徒,知道年关未至,还不起欠款的老百姓还没有离家躲债,正可以打着新历的旗号上门催逼。
历法的新旧选择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历被等同于不支持民国
钱物上的纠葛毕竟只是小麻烦,稍加调整便能解决,老百姓固有的习惯却非旦夕可变。
阴历之所以在中国通行千年,主要在于其上应天时,下洽人事,人们的秋收春种、日常起居、婚丧嫁娶,无不与节气历法紧密相关。至于端午、中秋、重阳这些令节,“小之为神话为历史,大之则为文化之所系,非可根本抹煞者也”。平头百姓和清室遗老毕竟不同,没有那么深切的家国之叹,之所以坚守旧历、冷对新历,无非是积年的习俗使然。
不过,在民国元年那个革故鼎新的特殊时期,即便是最普通的生活细节,也往往会与时代风云扯上关系。“论者谓改用阳历,商人漠不关意,不曰顽固,即曰反对民国”,不支持新历就等同于不支持民国,历法上的新旧抉择,便如此顺理成章地逾越了习俗的范畴,而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
在坚定的改革者看来,国家“正朔”是大道之所在,与此相比,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只是小节。在“大道”的影响和左右下,自然是必须做到“新者即行,旧者自废”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何自民国二年开始,有些地方官府为推行阳历,严令禁止民间过阴历新年。为此政府制定了新规,要求机关、学校、报社等机构,只在新历元旦放假,阴历新年期间必须照常办公。
可除夕合家团聚的习俗实在不易改变,即便是鼓吹阳历最热情的《申报》,在旧历新年到来时,依旧“承社会之习惯,即停刊一星期”,上海、北京的各大报刊也莫不如此。
原该令行禁止的政府部门,同样在私下里阳奉阴违,阴历年节虽未停止办公,但常常是屋在人空。就连参议院的会议也闹出了议员大量缺席的乌龙,“因人数不足,延期三钟之久,仍不能足法定人数”,只缘于当日是“阴历大除夕”。
报纸号召民众过新“元宵节”,可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没有一点节日气氛,新历搅乱商界习惯,新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旧历结账;历法的新旧选择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历被等同于不支持民国;改革者规定“阴历新年期间必须照常办公”,但阴历年节政府部门常常是屋在人空;意识到旧俗难除,南京临时政府下令内务部编印民国元年历书时“新旧二历并存”。
显然是意识到了政令易下、旧俗难除,1912年1月13日,南京临时政府下令内务部编印民国元年的历书时,便规定了三条重要的宗旨:一、新旧二历并存;二、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三、旧时习惯可存者,择要附录,吉凶神宿一律删除。这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便是默许了旧历的存在,也同时埋下了“新旧二历并存”的伏笔。
由于民国政府的极力提倡,曾经“于人民无与”的元旦,确实一年比一年热闹了起来。在北京,每到元旦日,总统府门前便会张灯结彩,前门东西车站缀满电灯,放假的男女老幼结伴出游,东安市场里人山人海。上海南京路的商铺在元旦也一律高悬国旗,停市休息。向来做为官府礼仪之用的贺年片,也慢慢地成为了上海民间互致问候的新年礼物。
但在普通百姓的心中,这仍然是“官家的新年”,凑的也只是官家的热闹。正如民间通称阳历为“官历”,阴历为“民历”,官派与民俗的分野,或许就是新历始终难以取得完胜的关键。一言以蔽之,“新历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旧历之新年,乃社会的新年”,与民国的诞生相伴而至的阳历,注定难以改变自身的官派色彩,“可见政治之势力不及社会也”。
“你爱摩登,可遵新历;我是老朽,且从夏制”,民国元年的历法变革,最终呈现出这般妥协的姿态,却是这个新旧杂糅的时代最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