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与俄罗斯外交关系的变迁
山南慕北 2015-11-17
中俄关系
自19世纪中叶前后起,中国面临内忧外患,国力大大衰弱,而俄国则日益强横。他们趁英法联军进逼天津、北京,清廷岌岌可危之际,迫使中方先后签订《瑷珲条约》(1858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从俄国人的角度看,他们“收复”了17世纪末期失去的土地,即根据1689年《尼布楚条约》“留在中国一侧的阿穆尔河左岸”。
换言之,中国人视为丧权失地、奇耻大辱的上述两大不平等条约,俄国方面反而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平等条约”。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奉行国际主义的布尔什维克夺取俄国政权。1919~1923年之间,以列宁为首的苏俄政府连续发表三次“对华宣言”,表示愿意放弃沙俄政府与中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尽管这三次宣言的具体内容有所出入,但苏俄关于两国之间“不平等条约”的界定,却是与沙俄前后一致的——苏俄政府认可的“不平等条约”,只限于《中俄密约》(1896年李鸿章与俄国财政大臣维特签订)、《辛丑条约》(1901年)和四次日俄密约(1907~1916年签订,目标是瓜分在华利益)。而中国被迫割地赔款、损失极其惨重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圣彼得堡条约》(1881年,中方称《伊犁条约》)等,统统不在此列。
1949年中共执政后,迫于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及意识形态倾向,采取向苏联老大哥“一边倒”的政策。长达10年的中苏“蜜月期”里,彼此的边界分歧与历史积怨,在公开场合及媒介宣传口径上,自然能淡化就淡化。但从根本上说,双方对此争议问题的认识与态度已根深蒂固。
20世纪60年代,中方提出边界谈判倡议时,苏联坚称两国不存在领土争议,中方则明确重申,当时涉及中苏边界的19个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苏方应承认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略中国的历史事实。但中方也表示,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状况,仍愿以这些条约为基础与苏联进行边界谈判。在此前后,中苏爆发激烈的大论战,再由论战而热战,以至于在珍宝岛兵戎相见,边界与领土纠纷的“心病”,实在是“难言之隐”。
三百年来谁著史
珍宝岛之战后,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苏(俄)进行了三轮艰苦的边界谈判。随着最为普通公众瞩目的两国间最后一块争议领土——“黑瞎子岛”(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冲积而成,1929年“中东路事件”发生时被苏军占领)的归属尘埃落定,2004年10月14日,双方签署《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2005年6月2日,两国政府互换批准书,上述协定正式生效。从法律层面上讲,中俄之间长达4300多公里的边界线走向,总算全部确定。
三数百年来关乎民族尊严与国家利益的争执,至此是不是皆成往事了呢?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2006年,笔者到莫斯科参加“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学术研讨会期间,正值中国国内的清史纂修工程全面启动。会上,一位俄国学者就提出,中国学者在撰写清代中俄关系著作和文章时,应慎重对待两国边界与领土的历史纠纷议题。笔者参加另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的间隙,一位俄国院士级别的学者,看到笔者正在阅读一本中国台湾学者所作学术专著里,涉及“沙俄侵华”的章节,还愤愤然地当面说,这样写是“违反两国2001年签订的《睦邻友好条约》的”。
反过来说,无论是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上,还是中国民众的心目中,沙皇俄国巧取豪夺中国15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的事实,又是毋庸置疑的。中国学术界在此绕不开的历史症结上,也不能不表明和坚持自身的立场。
当前,中俄关系无疑又处在新一轮的“蜜月期”,出于对国际局势稳定及两国民众福祉的考虑,我们当然希望这样良好的关系,能稳定维持和延续。因此,如何更恰当地处理敏感而微妙的“历史遗留问题”,确实需要两国官、学、民各方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