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交通发展情况:车辆密集停车难
山南慕北 2015-11-06
民国交通
民国停车困难
1918年,金陵长途汽车公司刚成立,南京的马车、人力车业主及地方封建把头就出来反对,理由是南京市内街道狭窄,如果通行汽车的话会影响市民步行。正是因为传统车业的强烈阻挠,所以金陵长途汽车公司自成立后迟迟未能正式营业。
直到1921年冬天,金陵长途汽车公司更名为宁垣长途汽车公司,并缩短营业线路,公司才于1923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但营业没几个月,人力车同业公会又来闹事,说汽车营运会影响人力车的生意,并以扣车相威胁,勒令汽车停驶。与此同时,马车业也表示声援。政府迫于压力,只好在1924年3月28日通知宁垣长途汽车公司暂缓营业。经过这次阻挠,南京市内只剩下10家小汽车行,共10多辆小汽车行驶于下关车站、码头及夫子庙、汤山之间。
除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矛盾,各种车行内部也开始出现矛盾,特别是人力车。人力车数量自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急剧增加,据首都警察厅统计,1927年南京有人力车5334辆,到1929年猛增至9097辆,1934年达10544辆,人力车夫有28653人。由于车多客少,车夫们常常因兜揽客人而吵架。
另外,因为车辆日益增加,乱停车、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民国初年,南京道路狭窄,交通管理上没有停车场的规定,各种车辆到处停歇。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修建中山路等大道时,也没有规定停车场所。1947年6月,新街口广场周围道路被各机关、团体等33个单位设置的自备交通车站占满,每当上下班之际,各种车辆密集,往来车辆频繁,肇事不断。而伴随车辆增多发生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车祸增加。据统计,1931年,南京市内汽车有1158辆,汽车肇事503起,平均2辆车发生1起事故,共撞死8人、伤265人,撞坏房屋5间、人力车及马车31辆、交通指挥亭6处。而到1932年,市内有1396辆汽车,肇事140起,撞死17人,伤139人。
舶来的交通规则
19世纪后期清朝末年,南方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和广东等地,由于受到英国和当时由英国管治的香港影响,左行规则更为普及;而在山东、直隶等北方省份,由于美国等国的影响,大多采用右行规则。
车辆“一律靠右”,而对公路上的行人,国民政府最初设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众已有靠左走的习惯,二是政府认为车与人相对进行,则人早望见,易于避让。但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车辆靠右,行人靠左,如车与人相对而行,不是用车去撞人?因此此项规定做了调整,规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车道;如无人行道,行人靠边走。
南京设单行线
1936年,南京市政当局开始限制人力车发展,那时没有“限牌”,而是直接“限车”,要把人力车的数量控制在1万辆以内,方法就是指令市工务局和首都警察厅对人力车进行严格检验。经检验,到4月底,共检验合格8796辆。但到了年底,人力车又增加到11180辆,还是突破了1万辆的大关。
据《南京公安交通管理志》,1947年9月,因为当时出现汽油紧缺,南京政府当局公布了一个《减少汽车节约汽油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南京行驶的车辆进行限定,其规定如下:1.私人用小型汽车全部停驶和停配汽油,特殊需要须经行政院备案,其总数不得超过50辆;2.各厂矿、银行、新闻报社及民营事业所有的自用小型车,超过3辆减至2辆,2辆减为1辆,原1辆者免减;大型车超过4辆减至4辆,3辆减为2辆,原2辆以下免减;3.各机关自用大小型汽车,每3辆减1辆,不足3辆免减;4.私人营业小型车10辆以上减2辆,5至9辆减1辆;原4辆以下免减;营业大型车免减。从机动车出产年份最远者先减。各国外交人员及美军顾问团团员之汽车免减,邮车、特种车及摩托车免减。
这一举措有效减少了车辆,1947年年底,登记行驶的机动车仅4522辆,而在此规定前,南京的机动车辆共有5135辆。鱼市街、碑亭巷等12条街是南京最早机动车单行线除了“限车”措施,民国时期为了疏通交通道路,还开始划分快慢车道、限速道、单行线等。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为避免鼓楼车马往来拥挤,南京特别市公安局规定,各类车辆通过鼓楼广场时一律自左向右转行。同时,这一年还规定一切车辆靠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