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
在中国近代史上,三民主义的提出和完善可算得上是一次大进步。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简称“三民主义”。这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
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1895年孙中山在
广州起义流产而逃亡国外期间,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通过后来的革命实践,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同盟会的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始终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这不仅由于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贵族“宰制于上”的封建专制政权,还因为它已经成为“洋人的朝廷”。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严重状态。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
三民主义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袭了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课题;民权主义中进一步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某些批判,重申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生主义则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观点,阐发了“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新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了新的历史特点,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