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刘裕的义熙土断 划定州郡县领域
浅草 2016-02-25
刘裕像
土断,即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
义熙土断,指的是东晋安帝义熙九年(公元413年)三月的土断,时任太尉的刘裕因桓温庚戌土断过时已久,逐渐失去作用,国内人民和实际户口很不一致,给国家兵役来源及租赋收入造成混乱,因而请求再次实行土断。
刘裕实行义熙土断时,除徐、兖、青三州居住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的住户可以不进行外,其他流寓郡县大多被并省,归入本地郡县。会稽(今浙江绍兴)四姓中的余姚士族虞亮抗命,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以死刑,于是豪强肃然,远近知禁。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对维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政府统一对编户齐民的剥削。为了编定统一户籍,必须划定郡县疆界,取消一些流寓郡县,同时从南方旧郡县的领土中分割出一部分作为保留的侨郡县的实土。又调整其隶属关系,或把新获实土的侨郡县交旧州郡领导,或把旧郡县割归新立的侨州郡管辖,使州郡与所属郡县不至于相互隔越。与此同时,清查隐匿漏户,把逃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这也是土断的重要目的,而在南朝后期更为侧重。
土断受到侨人及一些大族的反对,士族害怕丧失作为北来高门的标帜,百姓则深知从此要负担沉重的调役,所以宋孝武帝时,雍州刺史王玄谟要土断雍州侨民,侨居雍州的河东大族柳氏带头反对,宋政府以百姓不愿属籍,停止实行。即使以严厉著称的义熙土断,也把在晋陵界内的徐、兖、青三州流人除外,因为这三州流人正是组成刘裕的基本武力北府兵的主要成分,刘裕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利益,在土断时保留部分侨州、郡、县,并从南方原有州郡中划出部分土地来归它们管辖。这是照顾侨人大族利益的措施,也是一部分北来大族赞成土断的条件。
土断结果使政府增加了收入和兵源,“财阜国丰”;侨人则加入了负担调役的行列,从此由北人变成了南人,客观上加速了南北人民的融合。由于每次土断都不能彻底,遗留下一批没有著籍的侨人;又由于北方流人不断南下,新的侨人和侨郡县不断出现,所以土断政策继续推行,贯穿整个东晋、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