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利用外戚势力,于公元8年,登上皇帝宝座,根据“更受命”的原则,改国号为“新”。为了缓和当时十分尖锐的阶级矛盾,在第二年下诏进行大规模的改革,历史上称之为“托古改制”。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导致了赤眉绿林为主的农民大起义,新朝遂告灭亡。
王莽改制的结果
王莽的改制不但没有缓解当时的阶级矛盾,反而进一步激化。造成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地皇四年(公元23年)十月初一,响应更始政权的军队入长安城。初三天明,王莽逃往渐台,公卿大夫、宦官、随从还有千余人。守城的王邑日夜搏斗,部下死伤略尽,退至渐台。将士全部战死。商人杜吴杀了王莽后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取下了他身上的绶带,校尉公宾就见了,忙问是从谁身上拿到的,得知尸体还在后,立即冲进室内砍下王莽的头,王莽尸体立即被争夺的士兵肢解。几天后,王莽的头被挂在南阳宛县市上,而王莽的改制也随着新朝的灭亡和王莽死去而画上了句号。
怎样评价王莽改制
王莽称帝及其改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特殊产物,是西汉末年以来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矛盾的反映。王莽施行的各种政治、经济措施,虽然目的是要解决社会危机,维护其统治,但这些严重脱离实际的措施,既触动了豪强地主、富商大贾乃至一部分官僚的既得利益,也给广大下层百姓带来了巨大的干扰,进一步激化了西汉后期以来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使他成为社会各个集团、各个阶层反抗的主要对象,成为众矢之的。
王莽新政的失败,是西汉没有前车之鉴、发展失败的延续。在当时,它需要官僚体系治理国家,但是无法制止官僚作为利益集团,疯狂掠夺国家的财富;国家放开土地,鼓励竞争,就会引发土地兼并,造成社会两极分化;如果将土地收为国有,平均社会财富,又会违背人类竞争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这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中华帝国的悖论,此后2千多年里,任何王朝,都没有逃脱西汉帝国谱写的命运。
王莽改制的失败,固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但他性情狂躁、轻于改作,一味慕古、不切实际,刚愎自用、所用非人,这些性格特征使他在改制中既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又不能建立一个高效率、有威信的推行新政的领导班子,因此改革注定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