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算缗令和告缗令
新之助 2015-10-20
汉朝商人
汉武帝时期曾颁布了算缗令和告缗令,这两项政策是怎样的呢?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
算缗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2000文缴120,税率为6%,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四千钱,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只船抽税一算。算缗是中国大历史里农业税之外的首项财产税,为开拓之属。功益处在于不加重农民负担,“富国非一道”,“富国何必用本农”,“无末业则本业何出”。西汉初年的农业税是1/10,比较高,文帝免了十二年税,后降为1/15,景帝再大幅降为1/30。汉武帝是有作为的皇帝,有作为,就是多做大事情。武帝北征匈奴,南威夷越,又好大喜功,在赏赐上也是大手笔,“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举一个武帝的实例,汉使赴身毒国(即印度)出访,中途在昆明国受阻,未遂而返。武帝“乃大修昆明池”,在西安西南郊凿湖四十里,“作昆明池象之,以习水战”。造大小战船几百艘,“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武帝有点像今天的美国总统,外交上稍受挫折,即展现武力雄风。大作为是以国库坚实为前提的,武帝没有增加农业税,而是把手伸进了商人的口袋。
告缗这道法令值得反思。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鼓励知情者揭发,叫做“告缗”。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此令一行,各地争相告缗。在杨可主管告缗事务时,告缗之风,遍及全国。上述各项措施的实行,限制和打击了富商大贾、豪强、贵族的经济势力,增加了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暂时解决了由于战争和奢侈浪费所造成的困难,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经济力量,但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中国的商贸业终武帝一朝陷入了毁灭性的泥沼。比这更可怕的是,告缗使民风败恶,倡导诚信反而使诚信沦丧,百姓风行给政府打小报告,做政府的密探,“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业”,这对商品经济产生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