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与日薪5美元
姜汝祥
1914年1月5日,美国汽车巨头福特宣布将工人日薪提高到五美元。
当这条新闻发布之后,在底特律的曼彻斯特大道,人群拥挤到难以移动的地步。将近有一点二万名求职者围住了福特公司,而在开往底特律的各种车上,还有成千上万的人源源不断地赶来。
福特在日薪五美元的政策中,有一个特殊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日薪五美元的,如果你不符合下列条件,那么,无论你多么努力,多么有成效,都只能享受二点三八美元的标准:
●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已婚者,并乐意照顾家庭。
●如果你是年龄二十二岁以上的单身,那么,你要为人节俭。
●如果你是二十二岁以下,若有近亲或血亲获得你的帮助,那么你也可以享受。
这不是“作秀式”的规定,福特公司向社会声明:福特提高薪酬,是为了体现上帝给予每个家庭的幸福时光。
事实上,福特推行这一政策之前,一直为工人的短缺所困扰。福特公司1914年的年利润是三千万美元,而在实行日薪五美元之后,到1916年,年利润就达到六千万美元。
经济学家认为,“五美元的伟大意义在于,福特公司重新定义了工业资本主义”———福特是全世界第一家认识到,市场化的利益调节机制,不仅可以调节工作动力,而且可以调节全社会对于“人”的认识。
(摘自《意林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