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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文官制度对科举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非我族类 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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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文官制度是影响西方世界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国人惊叹于英国人的创造力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英国的文官制度的渊源来自中国的科举制度。中国科举制度经由西方传教士传入西方之后,英国人对这项制度进行继承和发展,最终形成了更加先进的文官制度。
  科举制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因其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选拔官员,所以叫做科举制。科举制开创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废除,经历了1300多年。科举制对中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改变了汉魏以来察举制、九品中正制选拔人才的弊端,是一种新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不仅在中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西方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随着世界近代化的起步,中国不可避免的卷入这一洪流之中,科举制度在这个时期也随之传入西方,传入英国,成为西方学习的典范,并最终融入欧洲文化的血液,产生了英国的文官制度。
  一、科举制的西传
  科举制度很早就传入西方,并在英国得到广泛的传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先于中国而使用一种竞争性的考试制度。”《不列颠百科全书》也认为:“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所采用的科举制度(公元前115年)及定期举行的考试(公元前202年)。”该书还对中国的科举制度作了详细介绍。
  《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对科举制的介绍可谓比较简洁。西方人最早对科举制做出详细介绍的著述,是葡萄牙传教士克鲁兹出版于1570年的《中国情况详介专著》。在这本书中,克鲁兹谈到了中国的职官制度与科举制度,如“异地为官”原则、会试制度等等。其后出版的佩雷拉的《中国见闻录》和门多萨的《大中华帝国史》中也介绍了科举制度。尤其是被称为16世纪中国研究之集大成者的《大中华帝国史》,被翻译成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荷兰文、法文、英文及葡萄牙文等多种文字。到16世纪末,仅市面上流行的西班牙文版本就有11种之多,而意大利文版本则达到19种。
  再后来,耶稣教士寄回欧洲的书信中不断提到科举制度,使西方人对于科举制度的了解更为具体,资料也更为丰富。以利马窦为例,他对科举制度的介绍可以说是事无巨细、观察入微。利马窦指出,在中国的科举考试有三个阶段。第一类秀才,相当于学士,由皇帝钦点的提学授予;第二类举人,相当于硕士,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学监亲自主持,并为中举之人举行隆重的学位授予仪式;第三类则为进士,相当于博士,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仅在北京举行。他还详细列举了考试的时间、地点与考试内容。另外,他还特别介绍为防止相关责任人徇私舞弊而采取的密封、红号和誊录制度。利马窦之所以如此详尽的描绘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为了向欧洲统治阶层推荐这一制度。他在写给友人的信中就表明了这一意图:“考试在中国确实是件大事。过去我曾谈到过一些,但都不完全,现在就开始介绍中国科举,也希望您把这种制度介绍给目前服务的公侯,要他们知道这在中国和意大利各邦所推行的有多大差别。
  继利玛窦之后,曾德昭《大中国志》全面介绍了中国情况,他用大量的篇幅,详尽记述了从院试到乡试,再到会试、殿试的考试程序、方式、规制等情形,内容非常具体、生动,并不亚于利玛窦的《中国札记》。
  中国科举制度的传入很快引了关注,并引发了激烈争论。许多大思想家都投入到这场争论中来,文官制度得到普遍的肯定。素有“欧洲孔夫子”之称的魁奈,其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的第三章“实体法”第三节,就以“中国官吏“为题,介绍了中国官员的选拔方式、责任制度以及奖惩制度。
  中国科举制在西方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仅邓嗣禹《中国对西方考试制度的影响》附录“西方描述中国考试制度的专著与论文索引”中列举的1570年到1870年之间关于中国科举制度的英文版论文和专著就有78种之多。当时欧洲各国的杂志关于科举制度的文章更是铺天盖地,欧洲的主要英文媒体《绅士杂志》、《伦敦杂志》、《雾杂志》、《手艺人》等纷纷刊载文章。
  事物要完成质变,必然要有量变的积累。同理,一项制度被他国移植或效仿,对于该制度的充分了解和社会认同是必要前提。完成从中国的科举制度到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造,这一环节不可或缺。而英国文官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评价,则是中国科举制度对于英国文官制度发生影响的重要佐证。
  二、科举制成为英国学习典范
  在19世纪之前,除了普鲁士邦外,西方没有任何考试任职的先例,而普鲁士邦的考试制度,也是在18世纪才开始实施,由于其形成时间短,所以对其他国家未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中国的科举制在西传之后,不可避免的要对英国的文官制度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科举制会受到英国人的推崇进而效仿,原因在于它适应了英国当时社会的需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必然导致政治制度层面的变革,18世纪以前,欧美各国文职官员的选用,或实行个人赡徇制,或实行政党分肥制。行政党分肥制带来了很大的弊端。到19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工业革命已经完成,处于上升发展阶段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官员选用方面也日益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正是出于这些需要,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知识界和政界人才才会对中国的选官制度予以更多的关注。
  19世纪,英国对中国问题的研究方兴未艾。在这些研究和介绍中国的著述中,科举制是一个热点,且较上一个世纪的“中国热”著作更为详尽、具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学者如郭施拉、麦都斯、密迪乐在介绍科举制的同时,都强烈呼吁英国政府按科举制原则实行选官职度的改革。马礼逊是来华传教的第一个新教教士。他的《英汉词典》在西方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有《科场条例》等有关科举制的资料。该书的部分内容曾转载于1826年的《亚洲期刊》上。
  1834年的出版的郭施拉的《中国史略》,在说到中国科举制时说:“自唐朝以来的政府,一直实行开科举,对所有希望进入仕途的敞开大门,他在另一本书《开放的中国》中提出:这一伟大帝国的各项设施中,没有那一项能像开科举,从最有才华的青年中选拔官员,给予创立者这么大的荣耀……这一原则出类拔萃,完全值得其他国家采纳。
  然而,最为热心,最为持久地鼓吹英国实行中国科举制的要数密迪乐。他1847年出版了《杂录》一书。他在书中明确指出:该书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强烈呼吁建立向全体英国臣民开放的竞争性考试制度,从而提高英国行政官员的水平,并促进大英帝国的团结。这部书有相当一部分介绍了中国科举制度的优越性。《杂录》出版不久就得到了英国驻广州领事妈额峨的赏识,即聘密迪乐为主考官,负责录用英驻广州机构办事员的竞争性考试。这样科举制度成为西方学习的典范。
  在中国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以1853年斯坦福德·诺斯科特爵士和查尔斯·屈维廉爵士的《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书》为基础,以1855年、1870年两个枢密院令为补充的英国文官体系设计基本确立。事实上,这个报告与中国所实行的科举制度非常相似。
  三、英国文官制度对科举制的继承
  在仔细考察英国文官制度与中国科举制之后,我们会发现二者居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英国文官制度继承了科举制度公平竞争、平等开放、择优录用等选才原则,这也是科举制与英国文官制度的相通之处和共同体现的基本精神,也正是科举制的这些基本精神,成为英国文官制度学习的所在,最终导致英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一)考选标准公开
  按顺序递进选拔人才。科举以儒家经学和文学辞章为主要内容,形式上表现为策论、诗、赋等考试文体,考试标准的公开有利于入仕的人知道努力的方向,而符合标准的人可以积极参与竞争。英国考试之公开,主要体现为考试前在报纸发布考试公告,包括考试科目内容、应试资格、报名考试等。跟科举三试相仿,公务员考试也分三级考试,按顺序逐级递进,不得跨越。
  (二)平等竞争
  科举中所有待选者机会平等,保证了执政者能从最广泛的范围选拔最合适的人才进入国家管理机构,甚至突破了历来从封建统治阶级——地主阶级中产生权力精英的界限,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被纳入了科举的轨道。现代英国文官的选拔考试都是公开进行的,并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不论其政治倾向、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和家庭婚姻状况如何,都享有参加公开考试的平等权利。
  (三)以成绩为准、择优录用
  科举按照应试者的成绩择优任用,张榜公布,“一切以成绩为去取”,以考卷为录用依据。文官录用、晋升等均须通过法定的考试或考绩程序,在竞争考试的基础上以考试成绩优劣为标准进行筛选、录用。以考试择优为前提的录用,是现代英国文官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
  可见,无论从内容还是架构,英国的文官制度与中国的科举制都有着相通、相似之处,这也成为推导英国文官制度与中国科举制度渊源的重要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科举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之间存在渊源关系,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兴盛了千年的科举制度在成为晚清衰亡的“陪葬品”的同时,却又在西方近代投胎重生,演变为近代文官制度,并成为我国当代公务员制度仿效的典范,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本文选自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专刊)
关键词: 英国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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