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伯雷教堂里的谋杀:亨利二世为何对昔日好友贝克特狠下毒手
英国著名的诗人、戏剧评论家艾略特(T.S. Eliot 1888—1965年)在1935年所写的戏剧《坎特伯雷谋杀》,生动讲述了在12世纪的英格兰,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在教堂中被国王的骑士所谋杀的事件,而这位国王便是金雀花王朝的创立者亨利二世。
一、早熟的政治家,尊贵的国王
公元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渡过英吉利海峡,征服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占领了英格兰,开启了诺曼家族的统治。
威廉国王死后,他的儿子亨利继位,世称亨利一世国王。公元1120年,亨利一世国王唯一合法的男性继承人威廉·艾特林太子不幸在海难中身亡。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他被迫许诺将王位传给其守寡的女儿—德意志海因里希五世的王后玛蒂尔达。为了巩固她的地位,亨利一世挑选了法兰西安茹家族的富尔克五世伯爵的长子若弗鲁瓦·金雀花(因其帽子上喜欢插戴金雀花,故称若弗鲁瓦·金雀花)作为其夫婿。婚后,玛蒂尔达夫妇一直在安茹居住,并在几年之后孕育了我们本文的主人公——长子亨利。亨利一世高兴地参加了他外孙的洗礼,并对他给予厚望。
然而,仅仅两年之后,即1135年,亨利一世暴毙,消息尚未散开,英格兰顿时处于权力的真空地带。其外甥卢布瓦的斯蒂芬即刻渡海,直奔伦敦,并迅速被拥立为国王。虽然亨利一世在世时多次命令他的臣子宣誓效忠于玛蒂尔达,但他的臣子们更倾向于服从男性继承人,所以斯蒂芬的到来受到他们的热烈欢迎。
当玛蒂尔达夫妇得知这一消息时,斯蒂芬已经稳稳地登上了国王宝座。为此,他们与斯蒂芬展开了13年的军事斗争,直到1148年,英格兰分为两个宫廷才暂时休战。斯蒂芬占据威斯敏斯特、温切斯特等地,玛蒂尔达占领了西南部的迪韦齐斯。
因小亨利出生后,父母亲就忙于征战,所以他自小便被其舅舅英格兰的格洛斯特伯爵抚养。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精通法律并掌握了多种语言(英语能听懂,但不会讲)。在他年仅11岁的时候,就回到了父亲的身边,并在其指导下参与政治事务。根据时人记载,亨利二世身材矮小而结实,精力充沛,行动敏捷,性格多变,勇敢无畏。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在他13岁的时候,竟然纠集了几百个雇佣兵入侵英格兰,协助母亲玛蒂尔达作战,因没钱发兵饷,雇佣兵几周后便弃他而去。更为戏剧性的是,斯蒂芬国王得知此事后觉得可笑,给那些雇佣兵发兵饷将其打发走。尽管这是一次失败的作战经历,但却足以显示了他的勇气和智慧。
亨利在16岁的时候被其舅公英格兰国王大卫一世封为骑士,17岁便继承其父亲的名号,成为了诺曼底公爵。他从小耳濡目染了这些政治斗争后,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政治的生存是一场游戏,需要先发制人来应对权力更迭,控制好复杂多变的敌友关系,并在正确的时机向正确的益友求助。显然,亨利是一个早熟的政治家。在这一信条的指导下,在1152年,刚满19岁的他娶了28岁的阿基坦女公爵艾莉诺(刚与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离婚),这桩婚姻给他带来丰厚的财富和广袤的领地,大大增加了他的政治资本。
后经过多方外交斡旋,亨利成为了斯蒂芬国王的继承人,并于1154年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格兰国王,开启了金雀花王朝的统治。
二、国王的好友与宠臣
托马斯·贝克特出身于伦敦的一个普通酒商家庭,少年时代被送往苏赛克斯的默顿小修道院以及伦敦的文法学校接受教育,后转至巴黎学习教会法和民事法。学业结束后,贝克特到坎特伯雷大教堂担任文员。精明能干的他在主教的提携下擢升为坎特伯雷教堂总执事。正是在这一职位上,贝克特得以与亨利二世接触,并被后者视为好友。
为了表示对好友的信赖,亨利二世还任命贝克特为大法官。一方面,由于当时英格兰宫廷制度不成熟,国王处于仆役、文书、外交官以及其他官吏组成的复杂系统之中,亨利二世需要一个精明能干的人帮助他打理日常事务;另一方面,贝克特担任坎特伯雷总执事,这是英格兰教会的一个要职,可以作为王室与教会之间的桥梁,以方便对教会的压制,所以亨利二世认为贝克特是英格兰大法官的绝佳人选。1155年,贝克特被正式任命为大法官,这一年他40岁出头,亨利二世27岁。
据说,亨利二世非常喜欢贝克特,经常与他谈笑风生并一同出入宫廷。托马斯·贝克特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黑头发,仪态高雅;亨利二世身子矮壮,头发火红,不拘小节。一个注重礼仪,一个率性而为,两人相反的做派恰恰构成互补,贝克特成为亨利二世的挚友、仆人和知己。此时的贝克特可谓春风得意,他不仅拥有富丽堂皇的宅邸,而且英格兰好几位权贵都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他家里接受教育,身份显赫。
当然,“伴君如伴虎”,亨利二世在施加恩宠的同时也不忘彰显国王权威,偶尔会捉弄这位大法官朋友。
某次,在一个寒冷的冬日,两人骑马共同在伦敦街头散步,偶遇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正在路边冻得瑟瑟发抖,亨利二世转而对托马斯说,“这个乞丐需要一件暖和的斗篷”,托马斯认同地点点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国王像是顽皮的小孩,一把拽起了大法官的斗篷,意图施舍给老乞丐。托马斯一边惊愕不已,一边出于本能地护着自己的斗篷。两位上层人在伦敦街头为一件斗篷而撕来扯去成为当时的笑谈。结果可想而知,当然是尊贵的国王占了上风,托马斯·贝克特被迫“捐献”了自己的斗篷。
这件事看似是托马斯·贝克特与国王在争夺一件衣服,实则是国王对自身权力的重申,即国王是最有权势的人,如有人敢于违背国王的旨意,那他一定没有好下场。可惜,贝克特没有明白这一点。
公元4世纪,基督教依靠古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米兰敕令》,确立了其正统地位。后来,基督教渐渐发展出一套完备的教阶制度,形成金字塔式的权力体系,金字塔的顶端是罗马教廷的教皇,底层是普通的教士或牧师,俨然自成体制。相对于教阶制度的稳定,世俗政权则频繁更迭,权力式微。从中世纪开始,权力的天平已经向教会方面倾斜。表现之一就是,世俗王权要被教会承认才能站稳脚跟。
虽然基督教传入英格兰地区的时间并不长,但教会势力却已经根深蒂固。英格兰教会从肉体到精神,全面掌控着亨利二世的臣民。教会不仅拥有庞大的财产(向其每位基督教徒收取什一税),还有独立的司法权,即教士犯了罪只需接受宗教法庭的审判,这就为那些犯罪僧提供了避难所。
亨利二世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君主,他不希望王权受到教会的制约,决心改革英格兰的司法、税收等制度,便与教会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而托马斯·贝克特就是这一斗争中的牺牲品。
亨利二世一直在等待机会压制教会,推行自己的改革。1161年,坎特伯雷大主教、年迈的特奥巴尔德在此时去世,看似天赐良机。雷厉风行的国王毫不犹豫地将托马斯·贝克特作为大主教的第一候选人。
对于坎特伯雷大教堂那些有权选举大主教的僧侣而言,贝克特根本没有资格担任大主教,他实质上是个世俗人物,既不是神学家也不是法学家,在担任教堂总执事的时候就曾威胁僧侣们遵从王室的政策,所以他们强烈反对国王的提议。但亨利二世毫不理睬那些死板的教士们,甚至也不管贝克特的多次婉拒,径自将冠冕堂皇的头衔塞给贝克特,为了安慰他,还将他的长子小亨利送到贝克特家中接受教育,以坚定贝克特的信心。
亨利二世本来希望借助贝克特在教会中推动王室的政策,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托马斯·贝克特先是以自己无法兼任两个职务为由,辞去大法官的职务。之后,他在私生活上一改原来的奢侈之风,吃穿用度都变得简朴异常,还定期鞭笞自己,努力变得像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最重要的是,他刻意疏远亨利二世,对凡是侵犯教会利益的事坚决抵制,由王室忠诚的鹰犬转变为国王的敌人。这一变化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时人甚至认为这是“上帝之手造成的巨变”。
托马斯·贝克特转变成教会权益的捍卫者,坚决阻挠亨利二世发起的税收、司法改革,两人变成了水火不容的死对头。
英格兰教会有维持社会治安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参与治安,而是通过向当地的郡长支付酬金以达到治安的目的。亨利二世准备从郡长收取的酬金中抽取一部分作为税收,这不仅会增加国库的收入,也显示着国王的权威。
1163年夏季,亨利二世召开会议,宣布了这项税收制度。这项规定除了对郡长们有些影响外,并不波及其他人,尤其是教会的利益,大部分僧俗人士也对此并无异议。但托马斯·贝克特却自命为国王改革的监督人,提出了言辞激烈的反对意见,称“用法律来强迫国民,将属于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有失陛下的身份”。亨利二世对贝克特当众忤逆他的行为大发雷霆,两人关系急剧恶化。
12世纪,教会有着独立的司法权,犯罪的教士只接受教会规定的惩罚。但由于教会对犯人不会施加摧残其身体以及处决等严厉的刑罚,导致有些犯罪的教士虽作恶多端却依旧逍遥自在。亨利二世决不容许这种情形继续存在。
于是,在1163年10月,亨利二世召集全国的教会权贵们到威斯敏斯特教堂召开会议,要求主教们认可英格兰古老的法律和习惯,即在宗教法庭上受审的教士应当被剥夺教士身份,然后再移交世俗当局,进行肉体惩罚。以托马斯·贝克特主教为首的主教们表示他们虽然会遵守英格兰的风俗习惯,但宣称“不可违背教会的荣誉”。这实际上保留了将教会法置于比王室法律更高地位的权力。国王与这些教会人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愤怒的国王甩手离去。次日上午,亨利二世命令贝克特归还在担任大法官期间从国王那里得到的所有城堡,并将自己的儿子从贝克特的管教下带走。自此,昔日好友反目成仇。
为了将改革落到实处,1164年1月,亨利二世在克拉伦登皇家猎苑起草并颁布书面法律《克拉伦登宪法》,希望借此厘清教会与国王职权范围的界限,剥夺教会的司法权。这份文件包括16条,其中包含亨利二世想要将犯罪教士移交世俗当局惩罚的计划、限制人们绕过国王向教廷上诉的权利,以及确认王权高于教权等条款。国王在克拉伦登皇家猎苑召开世俗贵族与宗教人士参加的会议,贝克特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接到了一份宪法抄本。在这次会议中,贝克特被国王威逼着接受了他的政策,使得英格兰教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屈从地位。贝克特为此深感不安,陷入了深深的恐慌。
皇家猎苑的会议令贝克特在王权与教权的斗争中败下阵来,但亨利二世打算对教会的代表贝克特继续穷追猛打。1164年10月,他传唤贝克特到北安普顿参加一次僧俗权贵们的会议,在国王的授意下,会上有人指控贝克特在担任大法官期间犯有贪污罪行,理应受到制裁,并准备启动司法程序。此时他不光失去了国王的信任和友谊,而且他向教会高层、向上帝、向自己证明自身价值的努力也落空。11月2日,绝望的大主教冒险乘坐一艘小船强渡海峡,最后在英格兰对岸弗兰德斯登陆,随后去寻求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的庇护。
从英格兰溜走的时候,贝克特累累若丧家之犬。在教会朋友的帮助下,他暂且在法兰西境内的蓬蒂尼修道院安顿下来,除了过着苦行生活外还继续写信抨击亨利二世那些主持改革的大臣们。在随后的五年中,他们共谋面了两次,但分歧并没有弥合。因为亨利二世忙于外交事务,无暇顾及与贝克特的斗争,并有意避开与他直接接触。
1170年7月,亨利二世率领长子威廉及诺曼地区的主教们渡海到达威斯敏斯特教堂,请约克大主教罗歇·德·蓬莱韦克将小亨利加冕为继任国王。闻之消息的贝克特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由于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国王加冕是惯例),打算在当年的圣诞节时严厉惩戒那些敢于参加“不合体统”仪式的主教们。
四、坎特伯雷教堂里的谋杀案
1170年的圣诞节,亨利二世在诺曼底的比雷主持宫廷节庆活动,当他听到贝克特准备在英格兰搞破坏圣诞节的庆典活动时,他勃然大怒道:“我的宫廷里养的都是多么可悲、可鄙的懒汉与叛贼,居然听任他们的主公身受出身卑贱的教士如此可耻的蔑视!”(这句话常被讹传为“难道没有人帮我除掉这个可恶的教士吗?”)
结果,亨利二世的四个骑士听到国王牢骚后渡过英吉利海峡,来到贝克特所在的坎特伯雷大教堂,将他残忍地砍死在礼拜堂。这就是震惊一时的坎特伯雷谋杀案。这起发生在教堂里的血案引起了整个基督教世界的义愤填膺。在世人眼里,亨利二世顿时由一个伟人变成了嗜血如命的魔鬼。凶案发生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将托马斯·贝克特追封为“圣人”,宣称停止对英格兰人施加圣事,并威胁要开除亨利二世的教籍。当时在整个欧洲都奉行教会的神权高于王权,民众都是教会的子民,如果亨利二世被开除了教籍,那么他就失去了统治教会子民的权力,王位也就岌岌可危了。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有先例可循的。100年前,德皇亨利四世曾经想要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与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展开过激烈的斗争,但教皇发布敕令,要解除臣民对他的效忠誓约。与此同时,德国国内以公爵鲁道夫为首闹独立的一些诸侯宣称,倘若亨利四世不能得到教皇的宽恕,他们将不承认他的君主地位。在这种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亨利四世被迫妥协。他无法顾及自己高贵的国王身份,于1077年1月冒着严寒,翻山越岭,千里迢迢前往罗马的卡诺莎城堡,在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教皇才开门相迎并饶恕了他,这场危机才平息。
为了不重蹈覆辙,亨利二世必须以低姿态取得教皇的谅解,防止事态恶化。他先信誓旦旦地致信教皇坚称自己从未参与谋杀,同时处决了那四个自作主张的骑士,后也效仿德皇前往坎特伯雷大教堂“负荆请罪”。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忏悔,亨利二世还宣布放弃《克拉伦登宪法》中那些侵犯教士的条款。此时,教皇才宣布宽恕亨利二世。
托马斯·贝克特的去世,亨利二世的服软,令英格兰王权与教权紧张的关系出现了缓和的契机。于是,1172年春天,双方缔结《阿夫朗什和解协议》,协议规定,国王与教会互不干涉,各自遵循原则办事。这项和解协议结束了亨利二世与教会之间痛苦的争吵,王权与教权的斗争也暂时告一段落,只是可怜的托马斯·贝克特成为了无辜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