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权利请愿书》的通过几乎相当于一场革命
非我族类 2017-08-29
休谟的《英国史》是一部煌煌大作,他在其中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英国查理朝时期议会和国王的争斗频繁上演并且愈演愈烈,堪称英国历史高潮,任何史学家或者史学爱好者都不会错过,休谟亦不例外。听听休谟如何谈论英国议会和权利请愿书的这段历史,或许我们都会受益良多。
人们有理由担心:英格兰国民的普遍不满可能引发骚乱和叛乱。他们相信:他们的自由遭到剥夺;不法的税收强制征收;他们的贸易受到西班牙的严重阻碍,在法兰西战争中遭到毁灭;祖辈留下的军事荣誉在两次用兵无方的失败远征中惨遭玷污;名门望族无不哀悼丧子失兄之痛;外有强敌、内有骚乱,来日大难、人心危疑。前两届国会的桀骜不驯对这些恶果负有部分责任,但怨言完全针对查理的顽固。他偏信白金汉;后者论出身、年龄、阅历、功德,都没有资格独当方面之任。国民经常为显贵的利益、政策、野心而牺牲,因此他们假装抱怨,可能并不理性。但让他们为宠臣琐屑的风流韵事、幼稚的反复无常而牺牲,似乎格外令人愤慨。
在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国王和公爵害怕召开国会,甚于一切。然而,他们雄心勃勃的计划缺少预见性。结果,他们陷入了非召集国会不可的窘境。当局以王室特权为掩饰征税,或者不如说勒索,收益缓慢,民怨鼎沸。因此,故技重演似乎颇有危险。补助金实在不可或缺,当局希望:下议院会因此不念旧恶,经历了上次倔强的恶果,这次会议可能作出通情达理的决定。再加上罗伯特·科顿爵士的建议,议院的态度更会软化。科顿提出:新国会应该首先召白金汉到会。他希望:立下这项功绩以后,人们会忽略或原谅他以前的小过失,非但不再视他为暴君和压迫者,反而会视他为国内第一位爱国者。
民众领袖的看法更明智、更深刻。下议院召开,独立精神不下于前几届。他们的财富超过上议院三倍。议员受各市镇和各郡的委托,由于最近缺乏侵犯自由的行径,全都义愤填膺。许多议员自己就坐过牢,受过宫廷的折磨。虽然这些情况可能刺激议员采取激烈措施,但他们讨论问题仍然温和节制、彬彬有礼。他们考虑到:国王厌恶这些民众会议,对他们怀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只想找一个貌似公正的借口跟他们决裂。只要议员有任何不忠举止或偶然事件,就会让国王抓住第一个机会。查理在开幕致辞中直言不讳:“如果议员不忠,置邦国危难于不顾,国王就只能硬起心肠,启用上帝交给他的其他手段,挽救某些人胡作非为造成的危害。勿谓言之不预也。”国王还补充说:“朕不屑于威胁身份更低的人,只是告诫诸君。人君就自然和义务而言,对你们的保全和昌盛最为关心。”掌玺大臣奉上谕补充说:“诚如陛下所云,圣意选择国会提供补助金。这是最得体的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国王并非缺乏其他手段,只是天性无比仁德、乐于满足国民的意愿和福利。如果现在不能及时拨款,必要性和敌人的武器就会迫使圣上启用其他手段。陛下有言在先,诸君幸勿自误。”下议院从这些公开的宣示预见到:国王只要掌握了丝毫把柄,就会立刻解散他们。然后,他会以此为借口,更加露骨地侵犯古老宪法形式。到那时,除了叛乱和内战以外,就会别无补救之道。在任何情况下,行险侥幸都是邦国的灾难。纠正最近的政务混乱,就需要某些新法律。国王醉心于特权,无疑会觉得难以忍受。他们的讨论必须庄重、温和,才能缓和决议必不可少的苛刻。当时下议院的领袖们享有极大的权威,能够制订和执行如此明智和困难的计划。因此,我们不得不给他们的能力以最高度的评价。
民众领袖以庄重自律律人,但并不妨碍他们大声疾呼、激烈反对国民近来承受的弊政。弗朗西斯·西摩爵士说:“本院是王国的大议事会。陛下就会看到,这里就是王国形势真正的镜子,甚至是唯一的镜子。国王陛下发布令状,召集臣等为他提供忠言。陛下荣誉攸关,臣等岂敢以媚道欺君?臣等亦蒙国民信托,传达他们正当的怨愤。臣等必须无所畏惧,不负所托。臣等不可效法冈比西斯的法官。君主命他们批准不法的举措,他们回答说:‘波斯虽有成文法,但国王可以随心所欲。’臣等理应谴责、而非效法这种卑怯的逢迎,因此恐惧和阿谀夺走了判断力。微臣之所欲,端在不惧不谀、直抒己见。大凡忠臣心系苍生者,面君理当如是。
“然而,臣等心怀戒惧,岂能畅所欲言?不知己身所有,岂能毁家纾难?既然陛下可以予取予夺,又何需臣民捐输?
“军人入宿民居,报君恩则不足,累黎民则有余。诸绅抗捐入狱;彼辈苟非如此,难逃助纣之讥。讲经说法、陈词滥调,不外乎王权神授、岂有他哉?传道者抛弃神圣的召唤,乞灵于政治家的蒙昧。此辈如何出卖良心、换取主教制,固臣民所深悉而共晓者。
“微臣深信:臣民不能为君上的利益、邦国的福祉舍身赴难、无怨无尤,绝非良民。然而,臣民听任财产和自由惨遭蹂躏、本人意志和王国法律惨遭践踏,则无异于奴虏,同样绝非良民。臣等自当步武先辈,除残抗暴。公义所在、舍身不闵,况私利乎?吾辈设若弃权屈身,势必愧对己身、后世、良心。”
“微臣习谙成例,”罗伯特·菲利普斯爵士说,“罗马古俗:每年有一个严肃的节日,奴隶可以百无禁忌、畅所欲言,减轻他们内心的痛苦。节日一结束,奴隶又各自回到原先的奴役当中。
“在某些重要方面,吾辈今天的处境酷似这种体制。革新为时已久、暴政惨毒切身,吾辈今日终于得以畅所欲言,就像那些奴隶一样。但我相信,吾辈此后不会重返奴役。吾民生而自由,理当如此。然而,吾辈的产业和人身承受新的不法重负。吾辈呻吟其下。吾心已焦,吾舌已结——
“压迫吾民的暴政有两个方面:一是强权的举措侵犯法律,二是律师的裁决侵犯自由。”
他根据记忆,提到三起不法的裁决。第一次,詹姆斯即位后出生的苏格兰人获得了英国臣民的所有特权。第二次,新的征敛由此获准。最后一次,武断的羁押获得授权。于是,他继续说:
“原本无权的邻人跟我一起生活,我忍了。当局得寸进尺,加重我原先的赋税,我又忍了。但自由是我生命的灵魂。剥夺我的自由、羁押我的人身,没有法律的救济、莫须有的判决——噢,没有远见的祖先!噢,没有智慧的父辈!你们保障土地的不受干扰想拥有权、国会的自由权利,何其警醒;同时偏偏忽略了我们的人身自由,让人随心所欲地将我们投入监狱,没有救济或补偿!如果这就是法律,我们为什么还要谈论自由?我们为什么还要劳神争论宪法、特许权、动产所有权之类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所有权?
“我对这一套厌倦透顶,因此决定组成特别委员会,向陛下请愿,纠正所有这些弊政。我们的请愿书经过审阅、核实、批准,递交国王。陛下仁慈地答复说:我们无须担心,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意图是忠诚的,礼貌是周到的。我们既不用害怕有人暗示国会吹毛求疵,也不用害怕苛政发展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不过,事关我们的幸福。那么,国王既然称我们为大议事会,就应该听取我们的忠言,像对待真正的议事会一样对待我们。”
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致力于发挥同样的论题。他首先提到国师与奸臣,然后说:“此辈引进枢密院,立刻就侵夺了古老政体的所有范围、毁灭了所有自由权利,可以羁押我们、不得保释或担保。他们剥夺的东西——我还用得着说吗?确实,不如说我们还剩下什么吧。他们践踏一切财产权的根基,使我们丧失了资助国王的一切途径,使我们不得不自愿孝敬、依附他。
“我想对所有这些渎权、弊政提出补救之道。国王和国民都是同一种因素的受害者,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必须维护什么?新事物?不。我们要维护古老、合法、至关紧要的自由;加强我们祖先制定的法律;标明我们的自由,让以后的狂悖之徒不敢侵犯。这种方法会不会破坏国会呢?不会。我们的要求温和而公正。我的讲话兼顾了国王和国王的利益。我们如果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就不能纾君之难。因此,我们不必担心陛下会不会赞同。”
议院全体一致,浸淫于这样的情绪当中。甚至宫廷党为最近的举措辩护,都只能诉诸国王的窘迫和前两届国会的顽固。因此,他们全票通过决议:反对武断羁押和强制贷款。这样,自由的精神获得了某些满足。国王再三传信,索取补助金。国会对他比较温和,投票拨给他五份补助金。虽然这些钱远不足以满足查理的需要,但他还是宣称自己非常满意。他听说国会作出这个让步,甚至流下了感动的眼泪。科克秘书也提到公爵的赞同,但议院很难接受一介臣民结交君主。他们虽然对国王不满,还是在意他的荣誉,比他自己毫无节制地溺爱公爵更明智。
国会虽然已经投票通过补助金,但还没有形成法律。下议院决定利用这段间歇期,为他们最近横遭践踏的权利与自由设置几道樊篱。他们知道:投票宣布以前的措施不合法,本身还没有足够的权威、保障宪法在未来不受侵犯。某些侵犯宪法的举措必须受到整个立法机构的制裁。他们指定了一个委员会,准备起草这项重要法律。查理孤注一掷,启用了所有危险和压迫性的特权主张。他进而提出比较晚近的王室特权权,激起了下议院的独立精神。未经国会同意的贷款、捐献和征税,武断的羁押,军人借宿民居,军法审判,这些都激起民怨,必须一劳永逸地矫正。下议院声称:正如他们的断言,他们没有要求任何非常的权力和特权,他们的目的仅限于保障自古相传的权力与特权。议院决定将他们的法律称为《权利请愿书》,暗示其中包含古老宪法的确认或解释;既没有侵犯任何王室特权,也没有增加新的自由。
委员会忙于拟定《权利请愿书》,在此期间,各党派在国会和全国的支持者同样忙于争论法案的内容。这项法案十之八九会构成英国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议院的党徒说:法案保障了英国人的自由,将会永葆青春。从此以后,英国人永享自由,永远由法律和有限政体统治。尤其是基于《大宪章》的特权必须继续生效,因为它们的源泉永远不会枯竭,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构成国王和国民最神圣的契约。我们慷慨恢宏的祖先非常在意《大宪章》,重新确认了三十多次,甚至用一项规则加以保障,尽管这项规则只是粗略地接受、似乎难以执行。一项准则已经确定。甚至已经颁布的成文法只要与《大宪章》任何条款冲突,就没有任何效力或可靠性。这项重要条款保障了个人自由,但在任何时代都防范不了合法的侵犯。他们以此巩固了六章法案,为其排除了一切怀疑和争论。实际上,规则经常遭到破坏,但滥权从来未能取代规则,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力可以从伤害和不义中产生。但臣民人身自由权的基础不限于古老、因而更加神圣的法律。政体和宪法的整体类推都确认了他们的权利。自由君主制和所有人的奴役不能相容。法律必须授予邦国不同等级相应的特权,同样就保障了其成员的独立。如果这方面存在任何分歧,宁可向君主的武断意志屈从、哪怕是放弃生命或财产,也不向法律和国民特权让步、招致眼前的危险。不经合法审判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骇人听闻的暴政。这种事情必然同时震憾君主自然的人性,唤起举国上下的警惕。任何文明的政府都不大会没收私人财产,只有贪婪、掠夺成性的君主才会采取这种穷凶极恶的暴行。羁押虽然不那么刺目,严厉的程度却并不稍逊。任何正直独立的精神都不可能顶住长期、持续、悄然、耻辱的羁押。因此。羁押的权力为专断政体提供了最自然、最有效的工具。自由的法治政体绝对有必要予以废除。
宫廷党以不同的方式推论。他们说:从无法记忆的远古开始、在任何时代的政体中,人民都自然而然地习于立刻服从。人民对这种习惯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他们见过、听过无数先例。对他们而言,这种权威优于古老记录和废弃法案产生的准则。一项法案从未因相反的习俗废止,却可以用相反的法案废除,律师确定这样的原则,徒劳无益。他们假装灌输普遍的公理,尤其是向英国法庭谆谆教导,就破坏了人性最根深蒂固的原则。结果必然是,理性与他们称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本身冲突。只有正统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才能有权威,所有立法机构的权利都源于源远流长的习俗和根深蒂固的惯例。无论在任何时代,只要党派激烈斗争,君侯、元老缺乏经验,草率投票通过的法案就会违背公共利益。一系列相反的先例享有普遍的赞同,就此悄然搁置,视为不切实际、徒增烦扰。废旧革新,没有比这更有效的做法。据乱之世多恶法,限制君主的权力,也就妨害了他保护公众、执行法律的能力。王室特权虽多,其中唯有羁押大权最有必要保存。所有的政体都有朋党和骚乱,正如所有的身体都有疾病。在动乱时期,适当运用自由裁量权就能防范叛乱和内战。限制自由裁量权,就会破坏自由裁量的性质。完全废除自由裁量权是行不通的。事实证明,这种尝试本身就会危害公众,甚至带来致命的危险。关键时刻或动乱年代的最高权力不可拘泥于审慎或责任,不愿启用仍然力所能及的非常手段挽救危局,以致听任邦国灭亡。纵然最高当局鉴于公共利益,运用了新近法案明确禁止的手段,乱党领袖也不应该在危急关头抓住借口,诬蔑他的政府施行暴政和专制。通权达变是必不可少的,人类社会宁可丧失自由,也不能丧失政府。
不偏不倚的论者承认:双方的论证都有其问题。普遍、严格的法律禁止武断羁押。显然,政府在党争和骚乱时期只能暂停法律。查理一朝的当局从未予以考虑。国会太不可捉摸、决策太拖沓,不足以应对紧急情况。由此可见,国王不能没有保障和保护国民的充分权力。否则,民众议会就要永远享有绝对权威。君主只能一直服从国会,永远无法反对他们和其他臣民的做法。
上议院并非没有意识到有利于下议院的论据,但他们认为有利于王室的论据更有力、更可信。在此期间,上议院的举措大体上通情达理、温和节制。他们自然有些偏袒君主,但绝非刻意策划为国王的武断意志牺牲国民的自由和特权。王室律师阿什利向上议院提出:国王应该经常服从邦国的法案和法律。上议院大怒,将他投入监狱,除非改变态度或撤回前言,就不能获释。但他们担心下议院拟议的请愿过于激烈,所以提出了一项更温和方案供下议院考虑。他们的方案只是一般性宣布《大宪章》和《六章》仍然在所有方面有效。人们设想,后者是《大宪章》的解释。由于《大宪章》和《六章》,根据古老习俗和王国法律,所有臣民都享有基本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当前的财产权和自由权跟以前任何时期的英国宪制一样完整。所有普通案件应以普通法为准。“臣等请求陛下大发慈悲:万一国王为陛下的人身安全、国民的普遍安全、王国的和平治理起见,以正当或国事的理由羁押或监禁任何人,都会在方便的时候表明羁押或监禁的一般或特殊理由。囚犯可以立刻根据公布的理由,援引本国普通法。”
在一次协商会议上,上议院委托艾博特大主教向下议院转达他们的方案。大主教的原则众所周知,无疑不会迫不及待地走极端。下议院深信不疑:一般性原则不起任何作用。后面的补充条款给他们的自由权利带来了比原先更大的危险。因此,他们继续以极大的热忱起草请愿书。请愿书的表述更精确,对公共自由更有利。
国王不难看出这些程序的结果。国会开幕时,他就提出:大凡保障国民权利与自由的法律,他都会同意;但他没有料到,王室特权竟会受到如此重大的损害。他为了让下议院改变意图,向他们传旨:承认过去的错误,承诺从此以后不会再给他们抱怨的正当理由。他补充说:“由于王国政务繁忙,国会至多只能再开一两个星期。如果国会到那时还没有准备好合意的法律,那就只能怪自己。”查理在下一次会议上询问他们:“如果你们不怀疑法案根据本来意义执行,为什么还要解释呢?解释就要冒侵犯特权的危险。如果你们相信陛下对两院发布的宣言,又何须用新法律确定旧法律?”事实上,《大宪章》和旧法显然足以支持个人自由,但英格兰列王不断因为紧急状态或权宜之计规避这些古老的法律,查理最近就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践踏了它们。下议院断定有必要颂布新法律,解释、造法和相反的先例都无法规避或践踏。他们认为:国王许诺复归先王之道,肯定毫无效果。历代先王酷爱自由裁量权,何尝稍逊。仅以查理最近的滥权行径,全世界都能看出斩草除根的必要性。
国王仍然力图回避请愿。他致信上议院,甚至在信中宣布:“国王和枢密院此后任何时间都无意、不会羁押、监禁任何人。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例外:债务案件;他本着良心断定,关系到公共利益、国王和国民安全的案件。”国王还进一步宣称,“他绝不会如此卑鄙,假装相信真实性不够充分的理由。”这个建议虽有上议院的推荐之力,却并不比前几次传旨更起作用。
国王有许多借口,其中之一是:上议院对拟议的《权利请愿书》增加了一项条款。“微臣恭请陛下不仅保存我们自己的自由,也要考虑保障王权的完整无损。王权负有保护国民安全与幸福的委托。”下议院的领袖无须多少洞察力,就能轻易发现:该款工于心计,规避了请愿书的全部效力。
因此,这些障碍都已经克服。下议院通过了《权利请愿书》,递交上议院。
(注:这份请愿书极其重要,我们值得为此保留一定篇幅——
教俗贵族(上议员)与下议员谨奏国王陛下:昔国王爱德华一世在位,颁布了通称的《税务认可法案》。该法案确定:未经王国大主教、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市民及其他自由平民同意,国王及其继承人不得在国内征收租税或补助。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五年,国会立法规定:从此以后,不得强迫任何人违心地贷款给国 王;因为这种贷款违背理性,侵犯本国特权。王国其他法律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承担通称“捐献”的费用或征敛,或缴纳其他类似费用。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和王国其他良法、条例,陛下臣民可谓生而享有此种自由:未经国会下议院同意,不得被迫缴纳任何税、租、补助或其他类似费用。
然而,近来几路钦使分赴各郡。他们奉命召集各地国民,为陛下索取大额贷款。许多人拒绝服从,钦使就强制他们发誓。王国法律与条例并未许可这样的誓言。钦使还责令他们在枢密院接受质询。在其他地方,另一些国民因此遭到监禁、羁押和种种骚扰、折磨。在其他几个郡,卫尉、都尉、检校长、治安官及其他官吏奉陛下命令、指示或枢密院令,向国民征敛其他费用,违背王国法律与自由习俗。
何况,《英格兰诸自由权利大宪章》明文规定:所有自由民除非经过同侪或本国法律的合法裁判以外,一概不得羁押、监禁、侵夺永业权、自由权或自由习俗、剥夺法律保护、放逐、或以任何方式施以毁伤。
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八年,国会公开立法规定:任何人无论等级或境况如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均不得逐出其土地或住宅,亦不得羁押、监禁、剥夺继承权或处决。
虽然如此,最近还是发生了违背上述法案和王国其他良法、条例的事件。陛下各处臣民遭到羁押,并无以上所示理据。他们依据陛下所颁《人身保护令状》诉诸法庭。此时,法庭理应依据成例,立刻要求羁押机关证明其原因;但羁押缘于陛下特旨、由枢密院诸卿签署,而若干囚徒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可以依法回应的指控。
近来更有大批海陆军队散驻全国各郡,而且违反居民意志强驻民宅,违背王国法律与习俗,造成国民极大的不满和烦扰。
何况,国王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五年,国会还立法明定:不得违反《大宪章》程式和本国法律,预断处决任何人或残其肢体。根据上述《大宪章》及王国其他法律、条例:除非依据王国习俗或国会法案确定的法律,不应判处任何人死刑。而且无论何种罪犯,均不得豁免通用的程序和王国法律及条例施加的刑罚。虽然如此,陛下近来用玺,分遣钦使至各郡,授予权力与权威,以军法制裁陆海军人及浪人同伙的杀人、抢劫、重罪、叛乱、其他暴行或不端行径。军法程序和命令简单,通常用于战争状态。军法审判和定罪使这些犯人根据军法判处和执行死刑。
由此,上述钦使判处陛下某些臣民死刑。如果根据本国法律与条例,有些人罪有应得,根据同样的法律与条例,他们不应受其他法律审判和判决。
还有各种可怜的罪犯要求豁免,由此逃脱王国法律和条例罪有应得的惩罚。陛下的军官和法官不公正地拒绝或压制关于他们的程序,借口上述罪犯只能适用军法。由于上述钦使的权威,他们死于军法。钦使的行径和其他类似行径完全和直接违背了王国上述法律和条例。
因此,臣等谨奏圣明陛下:从此以后,除非国会法案获得一致同意,不应该强迫任何人征收或缴付任何礼物、贷款、捐献、租税或类似费用;任何人不应该因为这些费用、或因为拒绝缴纳这些费用,不得不回答询问、为此宣誓,或传唤、羁押或其他种种骚乱、折磨。任何自由民不得因上述种种原因遭受羁押或监禁。陛下应该调离上述海陆军队,使国民今后不再受累;上述钦使启用军法程序,也应该撤销、废止。此后,类似的钦使不应获得委任或命令,以上述方式施政,以免他们狐假虎威,违背本国法律与特权,毁灭或处决陛下的臣民。
臣等谨奏圣明陛下,所求不过王国法律和条例原有的国民权利与自由。陛下还应该屈尊昭示:以上所有不利于国民的判决、施政和撤销,此后都不得构成结论或先例。陛下更应该慈悲为怀,进一步为改善国民的幸福和安全计,公开宣示圣意所悦:军官和大臣处置上述事务,都应该根据王国法律和条例,正如他们悉心维护陛下的荣誉和王国的繁荣。)
上议院大概暗中感到满意:下议院规避了他们所有的意见;他们迅速通过了请愿书,没有实质性修改。只要国王批准,请愿书就会形成法律。于是,国王驾临上议院。他召来下议院,主持会议。请愿书在国王面前宣读。查理一贯的风格是简洁、明确,对法案不是赞同、就是拒绝。这一次,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国王一反常态,回复请愿书:“国王所作所为,遵循王国法律、习俗和实施的条例。臣民没有丝毫理由抱怨冤屈或压迫,他们正当的权利与特权并未遭到破坏。国王始终坚守良心,维护王室特权。”
在本届国会期间,查理已经目睹了下议院猜忌的众多例证。他一再传旨推脱,激起了国会的猜忌。他居然以为如此含混不明的答复能让国会满意,实在令人惊讶。显然,仅凭答复不寻常的形式就能激起他们的注意,失望会点燃他们的怒火。请愿书似乎极力压制王室特权,因此有必要早做决断:要么欣然接受,要么英勇抵抗。
可想而知,下议院再度心怀怨望。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宗教热忱会急剧上升,极其敌视不幸的天主教徒。他们希望:当局以后执行反天主教法律,比迄今为止的做法更严格、更确切;但宗教方面的抗议在本届国会开幕时已经提出,并获得满意答复。他们为了发泄目前的怒火,向曼纳林博士大张挞伐。
查理公开宣示和鼓励的一般性原则跟有限政府不能相容;如果这还不足以为下议院的苛刻手段提供正当理由,就再没有更合适的借口了。下议院调查后发现:国王下达特旨,将曼纳林的布道辞付印。这份布道辞经过调查,其中包含了颠覆一切市民自由的原则。曼纳林博士声称:财产通常掌握在臣民手中,但只要事态紧急、需要补助,一切财产都要移交给君主。君主征税无须经国会同意。臣民应该服从国王的一切要求,无论这些要求多么不合法,这就是上帝的律法。下议院根据这些理论,弹劾曼纳林。上议院判他监禁到议院开恩为止,向国王缴纳罚款一千镑。曼纳林低头认错,缓刑三年,不得享有任何教俗尊位。他的著作收回、烧毁。
值得注意:本届国会一结束;曼纳林就获得赦免,升任相当重要的职务。两院都有正当理由,对他深恶痛绝。几年后,他升到阿萨夫教区。如果下议院的共和精神已经逾越了合理的限度,宫廷的君主制精神尤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是,到处都受到极端理念的影响,人人都渐渐抛弃了公正的中道。
下议院从曼纳林开始,再接再厉。他们的注意力随即集中于白金汉。迄今为止,他们一直谨慎地避免提到白金汉的名字。国王传旨给他们:国会即将闭幕,希望他们不要启动新议程,不要毁谤他的政府或大臣。宫廷随后传旨,解释和软化这项旨意,因为查理急于纠正他采取的草率步骤。然而,查理不但未能安抚下议院;反而激怒了他们:似乎他们的步骤事先就已经确定了。可想而知,公爵就要面临一场暴风雨。国王为了转移他们的锋芒所向,觉得最好在《权利请愿书》这方面满足两院的联合诉求。因此,查理驾临上议院。他遵循常规,下旨曰:“如朕所愿,以此为法。”国王由此完全批准了这次请愿,赋予《请愿书》充分的权威。议院欢声雷动。薄海臣民靡不欢悦。全民对请愿信誓之忱、期望之切,由此昭然。
国王同意《权利请愿书》,就改变了政体,几乎相当于一场革命。这个结论千真万确,毫无夸大。《请愿书》的许多条款限制了王权的范围,为臣民的各项自由权利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然而,这项重要让步远没有让下议院满意。国王一再回避和拖延,激起了他们的怨气。查理现在迫于压力、勉强让步,不足以平息旧怨。情况还可能是:民众领袖不受安抚、权术高超,抓住有利机会,以国王提供的武器还治国王之身,决心乘胜追击。不过,议院立刻批准了他们原先投票通过的五份补助金,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拨给补助金就是御准《请愿书》的默示条件。如果背信弃义,国王和国会以后就不可能相互信任。下议院作出这项让步以后,继续严格审查各项政务。在某些方面,他们的辛勤值得赞赏;在另一些方面,理应受到谴责。
国会召集令状下达不久后,掌玺大臣托马斯·考文垂、司库马尔博罗伯爵、枢密院长曼彻斯特伯爵、御廷令史伍斯特伯爵、海军上将白金汉公爵等总共三十三位王室重臣接到委任状。委任状提到一批众所周知的名字,授权他们和衷共济、戮力征敛。事若不谐,委任状明示:不可拘泥形式、条文,以致危及或损害实质。换句话说,他们计划便宜行事:将王室特权伸张到最大限度,使国会完全失去作用。下议院请求撤销这批钦使。无疑,他们的希望是:全世界都得出结论,国王的准则极其武断,全世界都看清了,国王对国民的自由与特权几乎毫不尊重。
当局还委任了一个同样的委员会,豁免某些金钱,目的是饲养一千匹德国马,把他们运到英格兰。他们集结这批马匹,准备在征敛时利用,但为数似乎太少,不敷运用。下议院注意到这个计划,严词谴责。无疑,全体国民普遍憎恶的措施莫此为甚。无论如何,人们必须承认:国王迄今为止没有料错。他这时终于山穷水尽,只剩下一种方法可以支持他的特权。不过,他同时还意识到:除非兵力足够充足,压制国民方兴未艾的精神,最终肯定完全徒劳无益。国王手中没有真实的力量,无法强制他们就范。查理越是强化统治的精神,他们借机恢复自然的行动就会越猛烈。
下议院接下来就重启白金汉举措失宜的问责,他们对公爵毫不妥协。他们决议向国王进谏,概述全体国民的怨愤与不幸,没有遗漏任何可能使当局名誉扫地、千夫所指的事件。他们说:当局的天主教政策已经无异于上帝憎恶的宗教宽容,对陛下既不体面、亦无利益,引起了善良国民的极度愤慨和悲哀。他们注意到自由遭到的上述侵犯,《权利请愿书》似乎足以拨乱反正。他们提到贸易衰败、加第斯和雷岛远征败绩、鼓励阿米尼乌斯派、为不法征敛而转运德国马匹,把所有这些弊政都归咎于白金汉公爵。或许这份谏书仍然刺激了查理,因为相应的辞令极其尖刻。在那个时代,大多数谏书都刻意使用礼貌、顺从的辞令。查理刚刚作出了舍己利人的让步,牺牲了王室特权。历代英王从来没有作出过更大的让步,得到的第一次回报居然是这样。他义愤填膺,不可能更正当、更自然了。
下议院态度激烈、傲慢,并非没有充分理由。他们已经拨给国王五份补助金,但手中仍然握有一项抵押品。他们认为,这就足以保障他们的所有要求获准。他们还没有批准吨税和磅税。本届下议院巧妙地隐瞒了侵犯这项岁入的意图,直到他们最重视的《权利请愿书》获得御准。然后,他们公开宣称:国会没有批准吨税和磅税,明显侵犯了国民的古老自由,公然违背了最近批准的《权利请愿书》。国王为了阻止这份谏书完成和提交,突然驾临国会、传旨休会。本届国会就此结束。
——刘仲敬 译《英国史V》
人们有理由担心:英格兰国民的普遍不满可能引发骚乱和叛乱。他们相信:他们的自由遭到剥夺;不法的税收强制征收;他们的贸易受到西班牙的严重阻碍,在法兰西战争中遭到毁灭;祖辈留下的军事荣誉在两次用兵无方的失败远征中惨遭玷污;名门望族无不哀悼丧子失兄之痛;外有强敌、内有骚乱,来日大难、人心危疑。前两届国会的桀骜不驯对这些恶果负有部分责任,但怨言完全针对查理的顽固。他偏信白金汉;后者论出身、年龄、阅历、功德,都没有资格独当方面之任。国民经常为显贵的利益、政策、野心而牺牲,因此他们假装抱怨,可能并不理性。但让他们为宠臣琐屑的风流韵事、幼稚的反复无常而牺牲,似乎格外令人愤慨。
在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国王和公爵害怕召开国会,甚于一切。然而,他们雄心勃勃的计划缺少预见性。结果,他们陷入了非召集国会不可的窘境。当局以王室特权为掩饰征税,或者不如说勒索,收益缓慢,民怨鼎沸。因此,故技重演似乎颇有危险。补助金实在不可或缺,当局希望:下议院会因此不念旧恶,经历了上次倔强的恶果,这次会议可能作出通情达理的决定。再加上罗伯特·科顿爵士的建议,议院的态度更会软化。科顿提出:新国会应该首先召白金汉到会。他希望:立下这项功绩以后,人们会忽略或原谅他以前的小过失,非但不再视他为暴君和压迫者,反而会视他为国内第一位爱国者。
民众领袖的看法更明智、更深刻。下议院召开,独立精神不下于前几届。他们的财富超过上议院三倍。议员受各市镇和各郡的委托,由于最近缺乏侵犯自由的行径,全都义愤填膺。许多议员自己就坐过牢,受过宫廷的折磨。虽然这些情况可能刺激议员采取激烈措施,但他们讨论问题仍然温和节制、彬彬有礼。他们考虑到:国王厌恶这些民众会议,对他们怀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只想找一个貌似公正的借口跟他们决裂。只要议员有任何不忠举止或偶然事件,就会让国王抓住第一个机会。查理在开幕致辞中直言不讳:“如果议员不忠,置邦国危难于不顾,国王就只能硬起心肠,启用上帝交给他的其他手段,挽救某些人胡作非为造成的危害。勿谓言之不预也。”国王还补充说:“朕不屑于威胁身份更低的人,只是告诫诸君。人君就自然和义务而言,对你们的保全和昌盛最为关心。”掌玺大臣奉上谕补充说:“诚如陛下所云,圣意选择国会提供补助金。这是最得体的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国王并非缺乏其他手段,只是天性无比仁德、乐于满足国民的意愿和福利。如果现在不能及时拨款,必要性和敌人的武器就会迫使圣上启用其他手段。陛下有言在先,诸君幸勿自误。”下议院从这些公开的宣示预见到:国王只要掌握了丝毫把柄,就会立刻解散他们。然后,他会以此为借口,更加露骨地侵犯古老宪法形式。到那时,除了叛乱和内战以外,就会别无补救之道。在任何情况下,行险侥幸都是邦国的灾难。纠正最近的政务混乱,就需要某些新法律。国王醉心于特权,无疑会觉得难以忍受。他们的讨论必须庄重、温和,才能缓和决议必不可少的苛刻。当时下议院的领袖们享有极大的权威,能够制订和执行如此明智和困难的计划。因此,我们不得不给他们的能力以最高度的评价。
民众领袖以庄重自律律人,但并不妨碍他们大声疾呼、激烈反对国民近来承受的弊政。弗朗西斯·西摩爵士说:“本院是王国的大议事会。陛下就会看到,这里就是王国形势真正的镜子,甚至是唯一的镜子。国王陛下发布令状,召集臣等为他提供忠言。陛下荣誉攸关,臣等岂敢以媚道欺君?臣等亦蒙国民信托,传达他们正当的怨愤。臣等必须无所畏惧,不负所托。臣等不可效法冈比西斯的法官。君主命他们批准不法的举措,他们回答说:‘波斯虽有成文法,但国王可以随心所欲。’臣等理应谴责、而非效法这种卑怯的逢迎,因此恐惧和阿谀夺走了判断力。微臣之所欲,端在不惧不谀、直抒己见。大凡忠臣心系苍生者,面君理当如是。
“然而,臣等心怀戒惧,岂能畅所欲言?不知己身所有,岂能毁家纾难?既然陛下可以予取予夺,又何需臣民捐输?
“军人入宿民居,报君恩则不足,累黎民则有余。诸绅抗捐入狱;彼辈苟非如此,难逃助纣之讥。讲经说法、陈词滥调,不外乎王权神授、岂有他哉?传道者抛弃神圣的召唤,乞灵于政治家的蒙昧。此辈如何出卖良心、换取主教制,固臣民所深悉而共晓者。
“微臣深信:臣民不能为君上的利益、邦国的福祉舍身赴难、无怨无尤,绝非良民。然而,臣民听任财产和自由惨遭蹂躏、本人意志和王国法律惨遭践踏,则无异于奴虏,同样绝非良民。臣等自当步武先辈,除残抗暴。公义所在、舍身不闵,况私利乎?吾辈设若弃权屈身,势必愧对己身、后世、良心。”
“微臣习谙成例,”罗伯特·菲利普斯爵士说,“罗马古俗:每年有一个严肃的节日,奴隶可以百无禁忌、畅所欲言,减轻他们内心的痛苦。节日一结束,奴隶又各自回到原先的奴役当中。
“在某些重要方面,吾辈今天的处境酷似这种体制。革新为时已久、暴政惨毒切身,吾辈今日终于得以畅所欲言,就像那些奴隶一样。但我相信,吾辈此后不会重返奴役。吾民生而自由,理当如此。然而,吾辈的产业和人身承受新的不法重负。吾辈呻吟其下。吾心已焦,吾舌已结——
“压迫吾民的暴政有两个方面:一是强权的举措侵犯法律,二是律师的裁决侵犯自由。”
他根据记忆,提到三起不法的裁决。第一次,詹姆斯即位后出生的苏格兰人获得了英国臣民的所有特权。第二次,新的征敛由此获准。最后一次,武断的羁押获得授权。于是,他继续说:
“原本无权的邻人跟我一起生活,我忍了。当局得寸进尺,加重我原先的赋税,我又忍了。但自由是我生命的灵魂。剥夺我的自由、羁押我的人身,没有法律的救济、莫须有的判决——噢,没有远见的祖先!噢,没有智慧的父辈!你们保障土地的不受干扰想拥有权、国会的自由权利,何其警醒;同时偏偏忽略了我们的人身自由,让人随心所欲地将我们投入监狱,没有救济或补偿!如果这就是法律,我们为什么还要谈论自由?我们为什么还要劳神争论宪法、特许权、动产所有权之类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所有权?
“我对这一套厌倦透顶,因此决定组成特别委员会,向陛下请愿,纠正所有这些弊政。我们的请愿书经过审阅、核实、批准,递交国王。陛下仁慈地答复说:我们无须担心,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意图是忠诚的,礼貌是周到的。我们既不用害怕有人暗示国会吹毛求疵,也不用害怕苛政发展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不过,事关我们的幸福。那么,国王既然称我们为大议事会,就应该听取我们的忠言,像对待真正的议事会一样对待我们。”
托马斯·温特沃斯爵士致力于发挥同样的论题。他首先提到国师与奸臣,然后说:“此辈引进枢密院,立刻就侵夺了古老政体的所有范围、毁灭了所有自由权利,可以羁押我们、不得保释或担保。他们剥夺的东西——我还用得着说吗?确实,不如说我们还剩下什么吧。他们践踏一切财产权的根基,使我们丧失了资助国王的一切途径,使我们不得不自愿孝敬、依附他。
“我想对所有这些渎权、弊政提出补救之道。国王和国民都是同一种因素的受害者,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必须维护什么?新事物?不。我们要维护古老、合法、至关紧要的自由;加强我们祖先制定的法律;标明我们的自由,让以后的狂悖之徒不敢侵犯。这种方法会不会破坏国会呢?不会。我们的要求温和而公正。我的讲话兼顾了国王和国王的利益。我们如果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就不能纾君之难。因此,我们不必担心陛下会不会赞同。”
议院全体一致,浸淫于这样的情绪当中。甚至宫廷党为最近的举措辩护,都只能诉诸国王的窘迫和前两届国会的顽固。因此,他们全票通过决议:反对武断羁押和强制贷款。这样,自由的精神获得了某些满足。国王再三传信,索取补助金。国会对他比较温和,投票拨给他五份补助金。虽然这些钱远不足以满足查理的需要,但他还是宣称自己非常满意。他听说国会作出这个让步,甚至流下了感动的眼泪。科克秘书也提到公爵的赞同,但议院很难接受一介臣民结交君主。他们虽然对国王不满,还是在意他的荣誉,比他自己毫无节制地溺爱公爵更明智。
国会虽然已经投票通过补助金,但还没有形成法律。下议院决定利用这段间歇期,为他们最近横遭践踏的权利与自由设置几道樊篱。他们知道:投票宣布以前的措施不合法,本身还没有足够的权威、保障宪法在未来不受侵犯。某些侵犯宪法的举措必须受到整个立法机构的制裁。他们指定了一个委员会,准备起草这项重要法律。查理孤注一掷,启用了所有危险和压迫性的特权主张。他进而提出比较晚近的王室特权权,激起了下议院的独立精神。未经国会同意的贷款、捐献和征税,武断的羁押,军人借宿民居,军法审判,这些都激起民怨,必须一劳永逸地矫正。下议院声称:正如他们的断言,他们没有要求任何非常的权力和特权,他们的目的仅限于保障自古相传的权力与特权。议院决定将他们的法律称为《权利请愿书》,暗示其中包含古老宪法的确认或解释;既没有侵犯任何王室特权,也没有增加新的自由。
委员会忙于拟定《权利请愿书》,在此期间,各党派在国会和全国的支持者同样忙于争论法案的内容。这项法案十之八九会构成英国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议院的党徒说:法案保障了英国人的自由,将会永葆青春。从此以后,英国人永享自由,永远由法律和有限政体统治。尤其是基于《大宪章》的特权必须继续生效,因为它们的源泉永远不会枯竭,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构成国王和国民最神圣的契约。我们慷慨恢宏的祖先非常在意《大宪章》,重新确认了三十多次,甚至用一项规则加以保障,尽管这项规则只是粗略地接受、似乎难以执行。一项准则已经确定。甚至已经颁布的成文法只要与《大宪章》任何条款冲突,就没有任何效力或可靠性。这项重要条款保障了个人自由,但在任何时代都防范不了合法的侵犯。他们以此巩固了六章法案,为其排除了一切怀疑和争论。实际上,规则经常遭到破坏,但滥权从来未能取代规则,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力可以从伤害和不义中产生。但臣民人身自由权的基础不限于古老、因而更加神圣的法律。政体和宪法的整体类推都确认了他们的权利。自由君主制和所有人的奴役不能相容。法律必须授予邦国不同等级相应的特权,同样就保障了其成员的独立。如果这方面存在任何分歧,宁可向君主的武断意志屈从、哪怕是放弃生命或财产,也不向法律和国民特权让步、招致眼前的危险。不经合法审判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骇人听闻的暴政。这种事情必然同时震憾君主自然的人性,唤起举国上下的警惕。任何文明的政府都不大会没收私人财产,只有贪婪、掠夺成性的君主才会采取这种穷凶极恶的暴行。羁押虽然不那么刺目,严厉的程度却并不稍逊。任何正直独立的精神都不可能顶住长期、持续、悄然、耻辱的羁押。因此。羁押的权力为专断政体提供了最自然、最有效的工具。自由的法治政体绝对有必要予以废除。
宫廷党以不同的方式推论。他们说:从无法记忆的远古开始、在任何时代的政体中,人民都自然而然地习于立刻服从。人民对这种习惯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他们见过、听过无数先例。对他们而言,这种权威优于古老记录和废弃法案产生的准则。一项法案从未因相反的习俗废止,却可以用相反的法案废除,律师确定这样的原则,徒劳无益。他们假装灌输普遍的公理,尤其是向英国法庭谆谆教导,就破坏了人性最根深蒂固的原则。结果必然是,理性与他们称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本身冲突。只有正统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才能有权威,所有立法机构的权利都源于源远流长的习俗和根深蒂固的惯例。无论在任何时代,只要党派激烈斗争,君侯、元老缺乏经验,草率投票通过的法案就会违背公共利益。一系列相反的先例享有普遍的赞同,就此悄然搁置,视为不切实际、徒增烦扰。废旧革新,没有比这更有效的做法。据乱之世多恶法,限制君主的权力,也就妨害了他保护公众、执行法律的能力。王室特权虽多,其中唯有羁押大权最有必要保存。所有的政体都有朋党和骚乱,正如所有的身体都有疾病。在动乱时期,适当运用自由裁量权就能防范叛乱和内战。限制自由裁量权,就会破坏自由裁量的性质。完全废除自由裁量权是行不通的。事实证明,这种尝试本身就会危害公众,甚至带来致命的危险。关键时刻或动乱年代的最高权力不可拘泥于审慎或责任,不愿启用仍然力所能及的非常手段挽救危局,以致听任邦国灭亡。纵然最高当局鉴于公共利益,运用了新近法案明确禁止的手段,乱党领袖也不应该在危急关头抓住借口,诬蔑他的政府施行暴政和专制。通权达变是必不可少的,人类社会宁可丧失自由,也不能丧失政府。
不偏不倚的论者承认:双方的论证都有其问题。普遍、严格的法律禁止武断羁押。显然,政府在党争和骚乱时期只能暂停法律。查理一朝的当局从未予以考虑。国会太不可捉摸、决策太拖沓,不足以应对紧急情况。由此可见,国王不能没有保障和保护国民的充分权力。否则,民众议会就要永远享有绝对权威。君主只能一直服从国会,永远无法反对他们和其他臣民的做法。
上议院并非没有意识到有利于下议院的论据,但他们认为有利于王室的论据更有力、更可信。在此期间,上议院的举措大体上通情达理、温和节制。他们自然有些偏袒君主,但绝非刻意策划为国王的武断意志牺牲国民的自由和特权。王室律师阿什利向上议院提出:国王应该经常服从邦国的法案和法律。上议院大怒,将他投入监狱,除非改变态度或撤回前言,就不能获释。但他们担心下议院拟议的请愿过于激烈,所以提出了一项更温和方案供下议院考虑。他们的方案只是一般性宣布《大宪章》和《六章》仍然在所有方面有效。人们设想,后者是《大宪章》的解释。由于《大宪章》和《六章》,根据古老习俗和王国法律,所有臣民都享有基本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当前的财产权和自由权跟以前任何时期的英国宪制一样完整。所有普通案件应以普通法为准。“臣等请求陛下大发慈悲:万一国王为陛下的人身安全、国民的普遍安全、王国的和平治理起见,以正当或国事的理由羁押或监禁任何人,都会在方便的时候表明羁押或监禁的一般或特殊理由。囚犯可以立刻根据公布的理由,援引本国普通法。”
在一次协商会议上,上议院委托艾博特大主教向下议院转达他们的方案。大主教的原则众所周知,无疑不会迫不及待地走极端。下议院深信不疑:一般性原则不起任何作用。后面的补充条款给他们的自由权利带来了比原先更大的危险。因此,他们继续以极大的热忱起草请愿书。请愿书的表述更精确,对公共自由更有利。
国王不难看出这些程序的结果。国会开幕时,他就提出:大凡保障国民权利与自由的法律,他都会同意;但他没有料到,王室特权竟会受到如此重大的损害。他为了让下议院改变意图,向他们传旨:承认过去的错误,承诺从此以后不会再给他们抱怨的正当理由。他补充说:“由于王国政务繁忙,国会至多只能再开一两个星期。如果国会到那时还没有准备好合意的法律,那就只能怪自己。”查理在下一次会议上询问他们:“如果你们不怀疑法案根据本来意义执行,为什么还要解释呢?解释就要冒侵犯特权的危险。如果你们相信陛下对两院发布的宣言,又何须用新法律确定旧法律?”事实上,《大宪章》和旧法显然足以支持个人自由,但英格兰列王不断因为紧急状态或权宜之计规避这些古老的法律,查理最近就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践踏了它们。下议院断定有必要颂布新法律,解释、造法和相反的先例都无法规避或践踏。他们认为:国王许诺复归先王之道,肯定毫无效果。历代先王酷爱自由裁量权,何尝稍逊。仅以查理最近的滥权行径,全世界都能看出斩草除根的必要性。
国王仍然力图回避请愿。他致信上议院,甚至在信中宣布:“国王和枢密院此后任何时间都无意、不会羁押、监禁任何人。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例外:债务案件;他本着良心断定,关系到公共利益、国王和国民安全的案件。”国王还进一步宣称,“他绝不会如此卑鄙,假装相信真实性不够充分的理由。”这个建议虽有上议院的推荐之力,却并不比前几次传旨更起作用。
国王有许多借口,其中之一是:上议院对拟议的《权利请愿书》增加了一项条款。“微臣恭请陛下不仅保存我们自己的自由,也要考虑保障王权的完整无损。王权负有保护国民安全与幸福的委托。”下议院的领袖无须多少洞察力,就能轻易发现:该款工于心计,规避了请愿书的全部效力。
因此,这些障碍都已经克服。下议院通过了《权利请愿书》,递交上议院。
(注:这份请愿书极其重要,我们值得为此保留一定篇幅——
教俗贵族(上议员)与下议员谨奏国王陛下:昔国王爱德华一世在位,颁布了通称的《税务认可法案》。该法案确定:未经王国大主教、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市民及其他自由平民同意,国王及其继承人不得在国内征收租税或补助。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五年,国会立法规定:从此以后,不得强迫任何人违心地贷款给国 王;因为这种贷款违背理性,侵犯本国特权。王国其他法律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承担通称“捐献”的费用或征敛,或缴纳其他类似费用。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和王国其他良法、条例,陛下臣民可谓生而享有此种自由:未经国会下议院同意,不得被迫缴纳任何税、租、补助或其他类似费用。
然而,近来几路钦使分赴各郡。他们奉命召集各地国民,为陛下索取大额贷款。许多人拒绝服从,钦使就强制他们发誓。王国法律与条例并未许可这样的誓言。钦使还责令他们在枢密院接受质询。在其他地方,另一些国民因此遭到监禁、羁押和种种骚扰、折磨。在其他几个郡,卫尉、都尉、检校长、治安官及其他官吏奉陛下命令、指示或枢密院令,向国民征敛其他费用,违背王国法律与自由习俗。
何况,《英格兰诸自由权利大宪章》明文规定:所有自由民除非经过同侪或本国法律的合法裁判以外,一概不得羁押、监禁、侵夺永业权、自由权或自由习俗、剥夺法律保护、放逐、或以任何方式施以毁伤。
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八年,国会公开立法规定:任何人无论等级或境况如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均不得逐出其土地或住宅,亦不得羁押、监禁、剥夺继承权或处决。
虽然如此,最近还是发生了违背上述法案和王国其他良法、条例的事件。陛下各处臣民遭到羁押,并无以上所示理据。他们依据陛下所颁《人身保护令状》诉诸法庭。此时,法庭理应依据成例,立刻要求羁押机关证明其原因;但羁押缘于陛下特旨、由枢密院诸卿签署,而若干囚徒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可以依法回应的指控。
近来更有大批海陆军队散驻全国各郡,而且违反居民意志强驻民宅,违背王国法律与习俗,造成国民极大的不满和烦扰。
何况,国王爱德华三世在位第二十五年,国会还立法明定:不得违反《大宪章》程式和本国法律,预断处决任何人或残其肢体。根据上述《大宪章》及王国其他法律、条例:除非依据王国习俗或国会法案确定的法律,不应判处任何人死刑。而且无论何种罪犯,均不得豁免通用的程序和王国法律及条例施加的刑罚。虽然如此,陛下近来用玺,分遣钦使至各郡,授予权力与权威,以军法制裁陆海军人及浪人同伙的杀人、抢劫、重罪、叛乱、其他暴行或不端行径。军法程序和命令简单,通常用于战争状态。军法审判和定罪使这些犯人根据军法判处和执行死刑。
由此,上述钦使判处陛下某些臣民死刑。如果根据本国法律与条例,有些人罪有应得,根据同样的法律与条例,他们不应受其他法律审判和判决。
还有各种可怜的罪犯要求豁免,由此逃脱王国法律和条例罪有应得的惩罚。陛下的军官和法官不公正地拒绝或压制关于他们的程序,借口上述罪犯只能适用军法。由于上述钦使的权威,他们死于军法。钦使的行径和其他类似行径完全和直接违背了王国上述法律和条例。
因此,臣等谨奏圣明陛下:从此以后,除非国会法案获得一致同意,不应该强迫任何人征收或缴付任何礼物、贷款、捐献、租税或类似费用;任何人不应该因为这些费用、或因为拒绝缴纳这些费用,不得不回答询问、为此宣誓,或传唤、羁押或其他种种骚乱、折磨。任何自由民不得因上述种种原因遭受羁押或监禁。陛下应该调离上述海陆军队,使国民今后不再受累;上述钦使启用军法程序,也应该撤销、废止。此后,类似的钦使不应获得委任或命令,以上述方式施政,以免他们狐假虎威,违背本国法律与特权,毁灭或处决陛下的臣民。
臣等谨奏圣明陛下,所求不过王国法律和条例原有的国民权利与自由。陛下还应该屈尊昭示:以上所有不利于国民的判决、施政和撤销,此后都不得构成结论或先例。陛下更应该慈悲为怀,进一步为改善国民的幸福和安全计,公开宣示圣意所悦:军官和大臣处置上述事务,都应该根据王国法律和条例,正如他们悉心维护陛下的荣誉和王国的繁荣。)
上议院大概暗中感到满意:下议院规避了他们所有的意见;他们迅速通过了请愿书,没有实质性修改。只要国王批准,请愿书就会形成法律。于是,国王驾临上议院。他召来下议院,主持会议。请愿书在国王面前宣读。查理一贯的风格是简洁、明确,对法案不是赞同、就是拒绝。这一次,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国王一反常态,回复请愿书:“国王所作所为,遵循王国法律、习俗和实施的条例。臣民没有丝毫理由抱怨冤屈或压迫,他们正当的权利与特权并未遭到破坏。国王始终坚守良心,维护王室特权。”
在本届国会期间,查理已经目睹了下议院猜忌的众多例证。他一再传旨推脱,激起了国会的猜忌。他居然以为如此含混不明的答复能让国会满意,实在令人惊讶。显然,仅凭答复不寻常的形式就能激起他们的注意,失望会点燃他们的怒火。请愿书似乎极力压制王室特权,因此有必要早做决断:要么欣然接受,要么英勇抵抗。
可想而知,下议院再度心怀怨望。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宗教热忱会急剧上升,极其敌视不幸的天主教徒。他们希望:当局以后执行反天主教法律,比迄今为止的做法更严格、更确切;但宗教方面的抗议在本届国会开幕时已经提出,并获得满意答复。他们为了发泄目前的怒火,向曼纳林博士大张挞伐。
查理公开宣示和鼓励的一般性原则跟有限政府不能相容;如果这还不足以为下议院的苛刻手段提供正当理由,就再没有更合适的借口了。下议院调查后发现:国王下达特旨,将曼纳林的布道辞付印。这份布道辞经过调查,其中包含了颠覆一切市民自由的原则。曼纳林博士声称:财产通常掌握在臣民手中,但只要事态紧急、需要补助,一切财产都要移交给君主。君主征税无须经国会同意。臣民应该服从国王的一切要求,无论这些要求多么不合法,这就是上帝的律法。下议院根据这些理论,弹劾曼纳林。上议院判他监禁到议院开恩为止,向国王缴纳罚款一千镑。曼纳林低头认错,缓刑三年,不得享有任何教俗尊位。他的著作收回、烧毁。
值得注意:本届国会一结束;曼纳林就获得赦免,升任相当重要的职务。两院都有正当理由,对他深恶痛绝。几年后,他升到阿萨夫教区。如果下议院的共和精神已经逾越了合理的限度,宫廷的君主制精神尤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是,到处都受到极端理念的影响,人人都渐渐抛弃了公正的中道。
下议院从曼纳林开始,再接再厉。他们的注意力随即集中于白金汉。迄今为止,他们一直谨慎地避免提到白金汉的名字。国王传旨给他们:国会即将闭幕,希望他们不要启动新议程,不要毁谤他的政府或大臣。宫廷随后传旨,解释和软化这项旨意,因为查理急于纠正他采取的草率步骤。然而,查理不但未能安抚下议院;反而激怒了他们:似乎他们的步骤事先就已经确定了。可想而知,公爵就要面临一场暴风雨。国王为了转移他们的锋芒所向,觉得最好在《权利请愿书》这方面满足两院的联合诉求。因此,查理驾临上议院。他遵循常规,下旨曰:“如朕所愿,以此为法。”国王由此完全批准了这次请愿,赋予《请愿书》充分的权威。议院欢声雷动。薄海臣民靡不欢悦。全民对请愿信誓之忱、期望之切,由此昭然。
国王同意《权利请愿书》,就改变了政体,几乎相当于一场革命。这个结论千真万确,毫无夸大。《请愿书》的许多条款限制了王权的范围,为臣民的各项自由权利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然而,这项重要让步远没有让下议院满意。国王一再回避和拖延,激起了他们的怨气。查理现在迫于压力、勉强让步,不足以平息旧怨。情况还可能是:民众领袖不受安抚、权术高超,抓住有利机会,以国王提供的武器还治国王之身,决心乘胜追击。不过,议院立刻批准了他们原先投票通过的五份补助金,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拨给补助金就是御准《请愿书》的默示条件。如果背信弃义,国王和国会以后就不可能相互信任。下议院作出这项让步以后,继续严格审查各项政务。在某些方面,他们的辛勤值得赞赏;在另一些方面,理应受到谴责。
国会召集令状下达不久后,掌玺大臣托马斯·考文垂、司库马尔博罗伯爵、枢密院长曼彻斯特伯爵、御廷令史伍斯特伯爵、海军上将白金汉公爵等总共三十三位王室重臣接到委任状。委任状提到一批众所周知的名字,授权他们和衷共济、戮力征敛。事若不谐,委任状明示:不可拘泥形式、条文,以致危及或损害实质。换句话说,他们计划便宜行事:将王室特权伸张到最大限度,使国会完全失去作用。下议院请求撤销这批钦使。无疑,他们的希望是:全世界都得出结论,国王的准则极其武断,全世界都看清了,国王对国民的自由与特权几乎毫不尊重。
当局还委任了一个同样的委员会,豁免某些金钱,目的是饲养一千匹德国马,把他们运到英格兰。他们集结这批马匹,准备在征敛时利用,但为数似乎太少,不敷运用。下议院注意到这个计划,严词谴责。无疑,全体国民普遍憎恶的措施莫此为甚。无论如何,人们必须承认:国王迄今为止没有料错。他这时终于山穷水尽,只剩下一种方法可以支持他的特权。不过,他同时还意识到:除非兵力足够充足,压制国民方兴未艾的精神,最终肯定完全徒劳无益。国王手中没有真实的力量,无法强制他们就范。查理越是强化统治的精神,他们借机恢复自然的行动就会越猛烈。
下议院接下来就重启白金汉举措失宜的问责,他们对公爵毫不妥协。他们决议向国王进谏,概述全体国民的怨愤与不幸,没有遗漏任何可能使当局名誉扫地、千夫所指的事件。他们说:当局的天主教政策已经无异于上帝憎恶的宗教宽容,对陛下既不体面、亦无利益,引起了善良国民的极度愤慨和悲哀。他们注意到自由遭到的上述侵犯,《权利请愿书》似乎足以拨乱反正。他们提到贸易衰败、加第斯和雷岛远征败绩、鼓励阿米尼乌斯派、为不法征敛而转运德国马匹,把所有这些弊政都归咎于白金汉公爵。或许这份谏书仍然刺激了查理,因为相应的辞令极其尖刻。在那个时代,大多数谏书都刻意使用礼貌、顺从的辞令。查理刚刚作出了舍己利人的让步,牺牲了王室特权。历代英王从来没有作出过更大的让步,得到的第一次回报居然是这样。他义愤填膺,不可能更正当、更自然了。
下议院态度激烈、傲慢,并非没有充分理由。他们已经拨给国王五份补助金,但手中仍然握有一项抵押品。他们认为,这就足以保障他们的所有要求获准。他们还没有批准吨税和磅税。本届下议院巧妙地隐瞒了侵犯这项岁入的意图,直到他们最重视的《权利请愿书》获得御准。然后,他们公开宣称:国会没有批准吨税和磅税,明显侵犯了国民的古老自由,公然违背了最近批准的《权利请愿书》。国王为了阻止这份谏书完成和提交,突然驾临国会、传旨休会。本届国会就此结束。
——刘仲敬 译《英国史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