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圈地运动实质 英国圈地运动的特点
非我族类 2017-05-11
圈地运动
英国圈地运动实质
圈地运动的实质说起来就是将原本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转化为新的个人私有制。原本土地大多数都是属于公有的土地,然后用出租的方式租给农民们,农民们再对土地进行耕种或者其他的运用,例如在收割之后按照敞开制度将土地变换成天然的大型牧场,农民们可以在上面畜牧,这样一来他们的收入会提高很多。然而圈地运动却是将这些土地圈定起来,不再租给农民,反而是变成自己拥有的私人的农场以及牧场,原本公有的土地就这样转变为私有了。
另外圈地运动的实质也可以说为是传统的农业向近代农业进行转变,原来的农业都是在土地上进行耕种以及畜牧,而在羊毛已经高涨的情况下,圈地运动进行后大规模的牧场则呈现出全新的农业模式,这是在近代史上农业方面所进行的一次改革,只不过改革的主人不再是农民,而是大的资产阶级。他们利用和依靠的都是机器,尤其是条播机的发明让耕种都变成了机械化,并且也影响了农业技术的一些革命。
英国圈地运动的特点
一、基本不存在侵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在四种圈地类型(包括小块零散土地的集中、对公荒地的圈占、议会圈地、打破租约的圈地)中,前三种基本是自由协议完成的,自然也就不存在侵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即便是那种领主强占公有地的少数情形,在法理上也是行得通的(因为领主辖区的土地法理上都是领主的)。
而中国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农民作为集体的一分子当然享有土地产权。村干部私卖集体土地、以及地方政府强行圈占土地,都是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二、也不存在侵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除了作为集体一分子享有土地所有权,中国的农民作为独立的个体还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比如承包50年)。表面上看,英国的第4种圈地运动也是侵犯了佃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但其实不是,因为所谓“打破租约”,是指在租约期满后不再续约,或者抬高租价让你续不起,而不是在租期内强行剥夺。所以“打破租约”不是侵犯使用权,而是侵犯了“惯例”,侵犯了“约定俗成”。
总结:英国的圈地运动既非田园诗也非地狱曲
拿今天欧美的文明水平看,英国的圈地运动仍然是非道义的。因为现在并不是说你完全按产权或契约办事就可以,如果你客观上造成了贫民权益受损,那么仍要停止行动或者给予补偿。比如近年来吉普赛人跑到德国,随便找个公园就安营扎寨,按产权政府当然可以把他们赶走,但是政府不敢强行赶,只能每人给几百欧元求他们搬家;就连柬埔寨,贫民租住的棚户(违章建筑)要拆,房主和租户也要给补偿的。所以相比现在,圈地运动时候的补偿总体看是不到位的,尤其是那些贫民(越是贫民地越少,越需要公地)的补偿不够;至于打破租约、暴力驱赶这样的事情也堪称野蛮。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英国的圈地运动像我们说的那样穷凶极恶,那么今天发生的圈地又该怎样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