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族制度的确立、衰败以及废除
非我族类 2018-02-02
华族制度之肇始
1869年,日本各地方诸侯版籍奉还之后,废除原来的“公家”(公卿)、“大名”(诸侯)等称呼,将其统称为华族。1871年日本取消旧身份制度,将国民分为皇族、华族、士族、平民四等。华族成为仅次于皇族的贵族阶层,享有许多政治、经济特权。
1884年颁布《华族令》,将华族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个等级。其中,旧公卿家族根据家世,授予子爵以上爵位。旧大名家族,根据石高(俸禄额)和在戊辰战争中的表现授予男爵以上爵位。
根据《华族令》册封的公爵包括旧五摄家族(一条、二条、九条、近卫、鹰司),原幕府将军德川家族,以及明治维新中立下大功的三条实美、岩仓具视、毛利元德(长州藩主)、岛津忠义(萨摩藩主)、岛津久光(萨摩分家)计十一家。后陆续将维新功臣伊藤博文、大山岩、山县有朋、德大寺公弘、西园寺公望、桂太郎、松方正义及编纂《大日本史》的德川国顺由侯爵、伯爵晋升为公爵,共计19家。日、韩合并后,义亲王李堈以及李键、李鍝等朝鲜王公也被册封为公爵。日本投降以后,公爵去世后爵位不再由其子继承,至1947年废除华族时,尚存岛津忠重、伊藤博精、鹰司信辅、徳大寺实厚、岩仓具荣、二条弼基、桂广太郎计七位公爵。
《华族令》册封的侯爵包括旧七清华家族(其中三条家被册封为公爵,德大寺家和西园寺家后来晋升为公爵),羽林家、在戊辰战争中支持官军的广岛、冈山、鸟取等藩的藩主家,德川御三家,原琉球国王,维新功臣西乡隆盛、西乡从道,以及由皇族庶子降为臣籍的小松家、华顶家、山阶家等等。日、韩合并后,4位李朝王族成员以及李完用等3名韩奸也被封为侯爵。
华族制度的衰败与废除
与西欧各国贵族一样,日本华族在进入二十世纪后也逐渐衰败。首先陷入困境的便是旧公卿华族。旧公卿在江户时代便以俸禄低下闻名,五摄家平均所领不过二、三千石,公卿名门不过数百石,而一般公卿所领更是少至禄米三十石。明治维新后的金禄公债是以原领俸禄为准发放公债,由此导致公卿华族所得甚少。具体而言,岩仓具定仅62,000日圆,三条实美仅65,000日圆,鹰司熙通仅18,000日圆,二条基弘仅35,000日圆,而这些人已经是公卿的最上层。至于中下层公卿华族的收入,就更是少得可怜了。为了维持必要的体面,不少公卿华族只得变卖家产,以至于债务缠身。前述对华族世袭财产予以特殊保护的法令也正是为了防止这些贫穷华族的财产流失。在大正时代,宫廷中经常举行各种宴会和活动。受邀参加的公卿华族甚至会偷偷拿走一些宫中的日常器皿(当然也是上等工艺品),可见其生活窘迫的程度。
与公卿华族不同,大名华族在维新后获得了本领十分之一的收入作为俸禄,因此大都通过金禄公债政策获得了大量公债。
一般的大名华族领取的金禄公债也十分可观,平均而言在100,000日圆上下,最少的也有数万日圆。加上他们原先拥有的收藏品、在东京拥有的藩邸以及在国立十五银行(华族银行)和其他产业上的投资,大名华族实际上属于当时最富裕的阶层。但由于他们往往有众多的旧家臣需要援助,加上高额的交际费用,大名华族的财政状况也逐渐紧张。1927年,昭和时代最大的金融恐慌到来,华族银行应声而倒,使得许多华族损失惨重。此外遗产税也使得许多华族不堪重负,如纪伊德川家当主德川赖贞在1925年继承财产时,为了支付高达800,000日圆的税金不得不变卖祖传家宝,其中一个重达4.3kg的纯金茶釜还成为当时的社会话题。
在太平洋战争中败于美国后,日本被美军占领。基于对日本进行民主化改造的目的,占领军总部希望能废除作为“明治体制”基石的华族制度。
1947年,根据新的《日本国宪法》,华族制度正式废除。据统计,当时有爵位者包括:公爵17名、侯爵38名、伯爵105名、子爵351名、男爵378名,共计889人。
1947年5月15日上午10点,自岛津忠重公爵以下204名华族齐聚东京皇居“表三之间”拜谒昭和天皇。在会见中,天皇表示:“从今以后华族制度废除,各位要努力不辱没祖先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