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时代农业、手工业以及商业的发展
非我族类 2017-08-21
奈良时代
农业和手工业
奈良时代农业有了显著发展。首先表现在生产工具的进步上,铁制农具如铁锨、镬、锄、镰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同时开始使用牲畜,出现了带铁刃的犁和耙。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此外,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还表现在生产技术的改进上。如当时的水稻栽培,已掌握了一套完整的生产程序,广泛采用了先进的插秧技术和割茎法。
奈良时代的农作物种类丰富。水稻品种可分为糯与粳、早稻与晚稻。除水田外,当时还经营旱作,杂粮作物有大麦、小麦、粟、大豆、小豆、荞麦等,蔬菜有芋、姜、葱、蒜、韭菜等,经济作物有桑、纻、麻、漆、梨、栗等。此外,养蚕也相当盛行。出羽、相模、常陆、上野、下野、武藏等地,都是蚕丝的主要产地。
奈良时代手工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当时手工业有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两种。官营手工业作坊由中央各寮、司以及国衙、郡衙设置,生产高级手工产品。这些产品专供宫中消费和朝廷使用。家庭手工业作坊则生产较简单的产品。
手工业发展中最突出的是纺织业。家庭纺织业以农家妇女为主,一般生产布、絁、绢之类,主要供家庭自用和缴纳庸调。中央设有官营作坊织部司,由挑文师、挑文生负责技术,下属数百户织人,分别生产锦、绫、罗、绮等高级纺织物。为了推广丝、绵织业,朝廷经常派挑文师、挑文生深入全国各地,传授技术。
日本的造纸术是从中国传去,到了奈良时代,日本的造纸技术已相当发达。纸的品种有“谷纸”、“麻纸”、“檀纸”、“宿纸”等。780年遣唐使来唐时,其使者兴能即大使布势清直带来的纸“似茧而泽,人莫识”。他带来的两幅纸,后来被五代文人陶谷看到,陶谷在《清异录》中描绘道:“一云女儿清,微绀;一云卵日光,白滑如镜面,笔至上多褪,非善书者不敢用,意惟鸡林纸似可比肩。”
商业
708年,由于武藏国秩父郡发现一种含杂质极少的自然铜“和铜”,日本政府为了纪念“和铜”的出现,改年号为“和铜”,同时以唐朝开元通宝为模式,铸造了一种名为“和同开珎”的货币。这是日本政府发行货币的嚆矢。
和同开珎为圆形方廓,表面刻有“和同开珎”四字,直径约为2.4厘米。材料有银、铜两种。由于银的产量太少,709年废止银钱。银币于唐代时有传入中国,在东北地区及西安等地有出土。
由于人们已适应了原来的物物交换,所以“和同开珎”在铸造后,使用率极低。为了促进货币的流通,政府于711年颁布了蓄钱叙位令,规定凡是储蓄货币并将货币捐给政府者根据货币数量晋升位阶,如无官位者捐钱五贯即五千枚铜钱,就可获得最低官位少初位下。此后,政府又采取了用钱支给季禄,畿内及其周围各国用钱纳调等一系列措施,鼓励用钱。但由于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除了京城和畿内等地以外,钱币流通不广,交易仍以物物交换为主。
奈良时代畿内的难波、泉、宇治、势多等流通经济上的要地,通过淀川水系和陆路的联系,形成了一个流通经济圈——“中央交易圈”。对于当时主要以实物来运作的律令中央财政而言,这个交易圈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和官员将分配到的实物通过这个交易圈换成自己所需物品。
当时平城京设有东西市,进行物品的交易。但是仅靠平城京的东西两市还不足以满足朝廷和官员对物品的需求,所以中央交易圈扩大到畿内各要地。政府和官员或在各要地设置庄、所,或派使者前往交易,以获得所需物资。如为建造东大寺专门设置的造东大寺司,在泉津设置了泉木屋所、在宇治设置了宇治司所、在势多设置了势多庄,又派交易使去难波。
商品的流通离不开商人。奈良时代平城京的东西两市和畿内各要地的市,都有很多商人活动其间。市中设有市司,专门管理市场的秩序,检查商品质量和价格,商人都在市司注册。
除了在中央交易圈内从事贸易的商人外,当时还有一些商人从事畿内和地方的远距离贸易,如漆部伊波。他是相模国的豪族,往来于相模和中央之间,从事贸易,从而积敛了大量的财富。748年,他捐重资建造东大寺大佛,被朝廷授予外从五位下的官位。
商人们的贸易活动使各地土特产品得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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