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觉醒运动的特点 美国大觉醒运动的主要观点
非我族类 2017-10-24
美国大觉醒运动的特点
大觉醒运动是18世纪中期北美殖民地的新教复兴运动,它是一次争取宗教自由和复兴宗教的运动。发起人为到北美传道的荷兰归正教会牧师富瑞林怀森。该运动以奋兴传道方式来激发信徒的宗教情感,其矛头指向官方教会(南方的安立甘宗和新英格兰的公理宗)。
大觉醒运动的特点是强调基督徒个人生活的改变,即所谓“重生”,提倡严格的道德和虔敬,被认为是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德国虔敬主义和英国福音派奋兴运动在北美的反应。因主要发生于归正宗的教派中,故可视为该宗的英国福音派在美国的发展。
美国大觉醒运动的主要观点
“大觉醒运动”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
一、建立民主独立的教会,由教徒投票选举教职人员;
二、反对官方教会繁琐的仪式和教义;
三、突出人的理性,“上帝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上帝希望人在追求真理中运用这一理性”;
四、突出人的万物灵长的地位;
五、强调宗教宽容;
六、强调宗教信仰自由;
七、不分种族贵贱,人人可以平等的得到拯救。
关键词: 大觉醒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