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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与中日领土争端

非我族类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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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茨坦会议
  中日之间的主权争端如今仍在不断上演,日本企图抹杀历史,并拒绝归还中国领土的无耻行为实在令人发指。而在研究这段历史的过程中,有两份重要的文件是中国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要求日本归还领土的重要依据,就是二战结束前夕相继发表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中国、美国和英国三国政府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着重讨论三国联合对日作战计划,并签署了《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于12月1日公布。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开罗宣言》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重要依据。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波茨坦发表 《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精神,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1945年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中国始终强调,日本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将窃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归还中国,其中包括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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