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会议
我们知道,美国制宪会议持续了整整127天,可见议题之多、争议之大。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场漫长的会议最后竟然成功了,还建立了一种被认为相对自由民主的政体。究竟是什么促成了这场会议的成功呢?台湾作家杨照曾在其《打造新世界费城会议与<美国宪法>》这本书的第一章第一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不妨听听看杨照如何总结美国制宪会议成功的原因。
美国制宪会议成功原因
1、会议一开始就达成了一个初步共识: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个会议必须是一个闭门会议,至始至终没有外人和媒体参加,炎炎烈日关在屋子里连苍蝇都飞不进去。谁投了反对票,谁说了什么均不得透露出去,这就让与会代表可以自由表达了。闭门会议是本次会议成功的基础。仔细想想,事实上绝大多数会议都是闭门的,不仅仅是保密,也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再就是避免舆论影响了决策。
闭门的第二个意外好处是什么呢?越是闭门,媒体越是关心,媒体纷纷发表关于会议议题的猜测和报道评论,也单通道的和会场内的代表们互动。让与会代表们知道原来他们讨论的东西居然这么重要哈,如果搞了三四个月无疾而终,达不成任何成果,岂不是太没面子了,无法向公众交代,以后何以见江东父老?这样一来,一种使命感反而促使与会代表们需要达成一种伟大共识的目标。
2、华盛顿将军全程坐镇全场
华盛顿因为身份太敏感本来是极其不愿来的(华盛顿将军本不想来开制宪会议,另一个原因是,在制宪会议同时,还有一个“辛辛那提”退伍军人协会,也正在费城聚会。协会由独立战争的退伍军官们组成,华盛顿将军作为当年义军总司令,理所当然就成了协会的名誉主席。虽说那是民间团体,可是不论古今,军人团体,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稳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担心他们提着枪出来影响局势,此处备注选自林达的《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
本着负责任的精神他还是来了。虽然华盛顿一言不发,但由于他的威望,他的在场也影响了许多重要条文的考量。比如讨论是否设置“联邦总统”这一议题的时候,大家就不得不思考了,如果要选总统那么大家都认为非得华盛顿莫属,如果不同意设置“联邦总统”,那么就是变相的是攻击华盛顿,于情于理好像说不过过去(老外也讲面子的,尤其是当面的时候)。至于究竟是联邦制战胜邦联制,可以说华盛顿坐阵还是起到了决定性的稳定人的信心作用。如果同意设立联邦总统,不可避免讨论总统的职权,由于华盛顿的在场大家又不好意思缩小总统的权利,况且大家都放心让华盛顿这样的人当总统,一种预想的场景感让大家感觉不那么陌生。
另外,总统的名称也叫作president(其实就是一个社团或者会议的主席而已),绝对不是有大权在握的governor这样恐怖的名称。此外,congress这样的大会取代parliament这样严肃的机构,也让大家不那么胆战心惊。
此外,再加上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也参加了会议,富兰克林喜欢social,搞活了气氛,使得大家不那么尴尬,否则127天枯燥死了闷死了。
3、当时的国际关系决定了要加强内部团结
可想而知,但时除了法国对美国比较友好,其他欧洲国家基本是怀疑和敌意态度的为主,尤其是英国。如果13个州还是各自为政的邦联制,那么势必削弱集体的力量。因此外部宏观环境也说服了联邦制的确定。在北美除了东边之外,广大的西部领土绝大部分被西班牙占领(如果中学历史没记错的话),因此地缘政治很恶劣,希望团结起来。远远不是现在东西跨大洋,周边无敌国的良好地缘政治环境。
4、随时可以翻案的讨论促成了协议的达成
一来是对每个人的发言表决进行保密,二来更重要的是允许随时反悔和翻案,这就让严肃的政治会议不那么严肃不那么恐怖,不那么严重。时间长了,大家都理解了,想想大家说的都有道理,再加上可以自己推翻自己,因此那些本来苛刻的条款似乎不那么可怕了。再说了,即便我签了字,我这份协议还要带回州里第二年还要讨论表决的,如果回去后州里不同意还是可以反悔的啊。
5、麦迪逊的成功逆袭
会议进行到第六天,来自弗吉尼亚的麦迪逊抛出了《弗吉尼亚建议书》,震惊全场,麦迪逊是有备而来的,他是带着极强的乐观和期望值二来的。会议开始前,其他人都不知道有这份建议书,这份建议书就是美国宪法草案的前身。这个建议书的出现语惊四座,引起了强烈的争论,导致了邦联和联邦之争,导致了州权和联邦权的分歧。也正是如此,才是引导大家向一个更高的目标开展讨论。
麦迪逊不仅做了充分的会前准备,还坚持全勤127天,他在会上作了180多次的发言和插话,还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作了详细的会议速记。麦迪逊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当之无愧。事实上,麦迪逊和华盛顿在制宪会议前夕曾互相通信,商定制宪的大政方针,达成初步共识是会议取得成果的重要因素。说明了提前慎重仔细的准备是多么的重要啊。
6、罗德岛州的缺席反倒是个好事情
罗德岛由于自认为是很小的州,很自卑,怕受大州欺负干脆不来(罗德岛州也是13州之中最后加入联邦的)。这样一来让其余的参会代表们反而很反感,认为罗德岛没有集体感,自以为是,自私自利,扯了大家的后腿。因此罗德岛的反例倒促成了大家教育的对象——“你们千万不要学罗德岛的样子哈”,罗德岛的缺席意外的反倒促成了联邦权利的扩张与集中。
7、《宪法草案》其实很简洁明了
美国宪法草案简洁明了,条款并不多,字字珠玑,核心明确。有歧义的,无法断定的先搁置一边。这就便于大家讨论表决的,面面俱到反而搞不成。标准和法规的精髓就是大道至简。
莫里斯初生牛犊不畏虎,年纪轻,话说的最多,文字功夫那是一流的。例如,序言就是他写的,就很优美:
“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在美国宪法中United正式变成了大写,标志着联邦的成立,之前是小写的united)
8、宪法起草者是道德哲学家、思想家
来到美国的founding fathers们受够了欧洲的宗教迫害,他们中的精英们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模式,而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同时还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这需要多么强的思辨能力和哲学高度啊!幸运的是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思想遗产也真正地照耀了这些有识之士。使得他们直接借鉴了他们的思想。何清涟在《漫游二百一十年前的美国费城》里说了这么一段话,进行了很好的如下概括。
宪法的起草者麦迪逊与汉弥尔顿既是道德哲学家,又是政治思想家。他们两人都不缺乏为信念献身的精神,对最高价值观——自由以及他们当时面临的问题都有坚定的看法。他们不是简单地对自由说教,而是对自由进行分析,如同剥笋一样,他们论辩了自由的性质,人应当怎样保卫自由,以及怎样扩大自由。
9、参加费城会议的与会代表也绝非等闲之辈
参会者全部是知识精英、政治精英和财富精英,文化素质高。这就使得这个宪法不那么曲高和寡,不是对牛谈琴,因此大家都看得懂也便于讨论。何清涟在《漫游二百一十年前的美国费城》里也进行了如下概括:
参加一七八七年费城会议的五十五名代表,云集了当时全美国最重要的人物,这些人的身份分别是种植园主、有成就的商人、银行家与律师、前任及现任州长。其中的三十九名曾在国会供职。这些人被当时的社会公认为常识丰富,教养良好,家庭美满。后来的历史学家评论他们:作为理论家,他们大多数人博览政治理论著作;作为实践家,他们大多数人致力于创建全国政府的实际工作。作为灵魂的五个人更是声名卓著:华盛顿是战士、政治家、功勋盖世的统一者;亚当斯是联邦党思想领袖;汉弥尔顿是政治经济学家,主张政府与企业合作,发展经济;
杰斐逊是美国第一位担任要职的伟大政治哲学家;麦迪逊是卓越的政治科学家。而且这五个人在当时灿若星云的杰出人物中只是冰山的顶角,才华熠熠生辉的杰出人物在全国还有好几百人。必须注意的是:在这些人当中,没有缺少实践经验的纯粹文人(如中国式的旧式文人),也没有处于社会底层、时时刻刻考虑“革命”的边缘人。刚经过独立战争洗礼的精英们深知他们的任务只是建立一个平衡政府,而不是凭理想与热情往历史上纵意胡涂乱抹。
10、127天会议也体现了social的力量
现在崛起的互联网,让大家觉得线下不那么重要,大有网络取代一切之势,其实会议既是社交也是仪式,没有开过正式的会,就没办法创造社交链接,没办法取得合法性,事情也办不成。
我们常说,一个做销售的连客户都没见过面,都没有一起抽烟喝酒,这个销售就很难做啊。费城会议的127天大家吃在一起,住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尽管期间陆陆续续有人来也有人离开),长达四个月的交流即便是仇敌也会相逢一笑泯恩仇。搞到最后,我想精疲力竭也会签字的吧。
11、《联邦党人文集》的后续力量
尽管费城会议通过了宪法草案,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Publius普布利乌斯(即公众)”为笔名而发表了85篇文章,合称《联邦党人文集》,这个文集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不得不说,联邦党人文集的发表,为推动宪法草案在各州的批准起到了宣贯作用,真理越辩越明。这个文集其实类似于儒家经典之中的解经之作,向大众普及了民主的常识、宪法的主张,是一次伟大的思想大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