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总统也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其原因在于他对制宪会议和美国宪法的顺利实施做出的贡献。他邀请华盛顿参加制宪会议,并草拟了宪法草案,为制宪会议做了充分准备,当宪法在纽约和弗吉尼亚遇到强大阻力时,他积极奔走,促使两个州顺利通过法案,无愧为美国宪法第一人。
在1787年5月25日即制宪会议召开之前,麦迪逊做了两件至关重要的事。第一件事是专门到弗农山庄拜访华盛顿恳请他参加制宪会议。作为美国国父,华盛顿在独立战争中带领将士们与英军浴血奋战,克服内部外部各种困难,为国家贡献了自己,时间和精力,牺牲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从而赢得了人民的尊重和爱戴。麦迪逊希望华盛顿以他的威望和智慧来帮助宪法草案的通过。显然,麦迪逊达到了目的。华盛顿同意出席制宪会议并任弗吉尼亚代表团团长,并在这次的会议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件事就是麦迪逊对宪法草案的精心准备。从1786年9月安纳波利斯会议到1787年5月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研究了联邦的性质,思考并设计出美国宪法的框架结构。他所起草的“弗吉尼亚法案”中,没有宏伟的规模和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文字和宪政精神的预先准备。麦迪逊所准备的宪法草案成为代表们在116天里主要讨论的法案,并且顺利通过了。后来的历史证明,麦迪逊所做的这两件事为这个宪法草案的通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宪会议的过程主要是两方面,首先就是弗吉尼亚州州长埃蒙德打破僵局,提出了麦迪逊起草的“弗吉尼亚方案”。他先例举《联邦条例》的五项缺项,接着根据方案提出了15条建议,这些建议其实就是麦迪逊所准备的“弗吉尼亚方案”的基本内容。之后的三个多月的制宪会议基本都是围绕该方案进行讨论,这就是对麦迪逊的准备工作的认可。
第二方面就是针对新泽西代表威廉·帕森特提出的“新泽西方案”和纽约代表汉密尔顿提出的“汉密尔顿方案”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针对新泽西方案,麦迪逊在6月19号发言,从8个方面对“新泽西方案”提出了尖锐而详细的质疑。事实上,麦迪逊是在会议上发言最多的人之一,仅次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顾维诺·
莫里斯和詹姆斯·威尔逊,达160多次。麦迪逊对这次制宪会议成功召开的重要作用可以从威廉·皮尔斯在其“对制宪会议代表的性格描述”一文中对麦迪逊的高度评价可以看出,他说,麦迪逊把政治家的深谋远虑与学者的博闻强记集于一身,每当处理一个重大问题,他在制宪会议中总是处于引导地位。他虽然说不上是演说家,但他说话流畅,说服力强,能取得别人的同意。在辩论的任何关头,他总是作为一个最了解情况的人走在最前面,展现出他深明事理而又善于运用的突出特点。
宪法通过后,接下来的艰巨任务就是争取得到九个州的批准,使得这部宪法得以生效。虽然这部富有争议的宪法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激烈的争论,但在批准宪法的州的特别大会上,大多数州都没有遇到很大的阻力。至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尔州通过宪法时已有九个州通过宪法。然而留给麦迪逊最棘手的难题就是怎样才能使最大的两个州弗吉尼亚州和纽约州批准通过宪法。当时纽约州的政治局面相当复杂和麻烦,到了批准宪法时,纽约州已是第三大州,这就更凸显出要使纽约州顺利通过宪法的难度和重要性。麦迪逊深知其中难度,立即北上,同汉密尔顿一起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宪法解释和呼吁批准的社论,他编写了85篇文章中的29篇,这些文章也成为了当时所有篇章中最著名的部分。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的文章唤醒了纽约州人们的宪法意识,人们纷纷表示支持宪法的通过。最终纽约州在1788年7月26日以3票的微弱优势通过,批准了宪法。纽约州通过后,麦迪逊又马不停蹄的赶回弗吉尼亚州,在州制宪会议为宪法的批准辩护。弗吉尼亚发生了比纽约州更为激烈的斗争。弗吉尼亚是最大的州,而且双方都有出色的领导人,可以说在弗吉尼亚的形势比纽约的是有过之而不及。反对派阵营中的梅森指出宪法草案中没有有关公民权利宣言,给了联邦政府随心所欲地篡权和剥夺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机会。对此,同强有力的辩论来反驳,会议从6月2日一直进行到25日,结果以89票赞成对79票反对通过了宪法。可以说,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这两个最难啃的州之所以能顺利通过宪法草案,麦迪逊的功劳不可谓不深。他所付出的心血和智慧为后世所赞美!
麦迪逊以其特有的理论和实践将西方传统的民主精神。殖民地自身特有的民主实践结合起来,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抽象的宪政原理用具体的宪法文本与生动的宪政实践表现出来,付诸实践。从宪政的本质层面来看,麦迪逊不愧为宪政第一人!基于麦迪逊的杰出贡献,他将永远被人类历史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