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古法典的内容 德拉古法典的历史意义
德拉古法典的内容
《德拉古法典》主要有三项规定:“凡能自备武装的人有公民权,而不能自备武装的人则无公民权;官吏由贵族会议选拔制改为公民抽签选举制;公民通过选举,组成一个四百零一人的议事会。”
德拉古法典的历史意义
这个议事会,没有起过什么作用,形同虚设。法典中有关公民权的规定,对现实情况也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次立法,不是对于广大贫苦人民的让步,相反,却剥削了他们的公民权利。这个法律的中心内容是两条,即选举办法的改变。这里有两层含义:其一,贵族内部更加平等。谁当选,谁不当选,不是由贵族会议决定,而是公民抽签选举,财产条件合格者,只要中签,都可以当官。其二,中等阶层有了一定的权利。虽然较高的财产标准保证了雅典最高权力掌握在贵族手中,但贵族已不能完全独霸官职了,雅典中等阶级公民可以通过抽签当选雅典中下级官吏。这样既调整了贵族内部的关系,也调整了贵族和中等阶层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